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侯寬仁籌畫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 設立於法務部是「刑事司法百年浩劫」

台中賴姓高中生墜樓命案,由於據傳死者擁有高達5億的身價而受到社會矚目,家屬私下委託法醫高大成協助鑑定,官方的解剖報告近期也已出爐,二者之間顯然存有諸多矛盾,再再讓案情繼續陷入膠著。本是秉持科學態度來處理的鑑識程序,倘若民間與官方的判定角度或是預設立場有所不同之時,如何能讓法院做出適當判決?另一方面,以現今的社會氛圍來說,一般的民眾到底信服那一方面的說法,認為大家心裡有數。

高大成對於官方報告書多有質疑,他直接抨擊法醫研究所的法醫「看不出死因又不認輸」。有網友留言表示:「怎麼樣?檢調,政府,檢驗室、警方還有其他所有單位,全部都是我的人,怎麼跟我鬥?」法醫研究所不公正又不客觀的官僚硬拗惡行絕對不止一件,歷年來的測謊或兇案等冤案的發生,已經有必要考慮直接裁撤法醫研究所,並改革成立「第三者」的公正客觀單位。

過去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教授指出,法務部正在籌畫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升格改名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吳教授認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設於法務部之下,就屬行政組織的一環,就不可能具有獨立性…,不利於真實發現,甚至是冤罪的平反,建議應是財團法人化。並且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改名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與106年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的目的與精神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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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不可承受之重 談貨物稅

飆高的房價,對無殼蝸牛族來說,此恨可想而知。在萬物齊漲的年代,對於曾經價格的懷念,真的是有口難言,每在掏荷包的當下,總有點恨恨的感覺。再說,前一陣子「蛋」荒的嚴重,而早餐是蛋的消耗大宗,各早餐店有關蛋的加工品齊聲喊漲,無一例外,而今蛋荒已過,然而,價格卻一去不回頭,一句「回不去了」,道盡心中的無奈與感慨。值得一提的是,有早餐店真的把蛋品短暫調高的價格調整回來,在發現的霎那,差點沒有掉下淚來,原來人間還是有溫情,那是台灣最美麗的風景。

高嘉瑜日前在臉書表示,近日啦啦隊成員李多慧,在個人YT頻道宣佈僅花了新台幣40萬元就買下人生中第一台汽車,為韓國國產現代汽車「casper」,也令大家不禁想問台灣的汽車價格究竟出了什麼問題?印象中早期戒嚴時期,車價也曾便宜到二三十萬,但那侯的房價也是便宜,當然百姓的薪資也是很低的,但是,不幸的,一直以來,薪資是追不到房價的!倒是那時侯買一部車的車價,也是足夠買一棟房子的,五六O年代,汽車堪稱是奢侈品,沒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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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官使命必達 稅務獎勵金的誘惑

若非親身經歷,不會知道台灣的稅官有著使命必達精神,自從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上任財政部長以來,台灣的稅收是年年超徵一仟億以上的稅政業績呢!前後任的財長都曾說過查稅獎金的存在必要性,例如張盛和說:取消查稅獎金不足以養廉!而實際上,百姓可能還不知道查稅獎金早在民國93年就已經取消的了!現在的查稅獎金是改名叫做「稅務獎勵金」,而且是各個地方稅務局、國稅局內部自行分配,就可以上下所有長官、稅官都領得到百姓被查稅金額的20%的錢,要知道這些獎金都是沒有法源的喔!

之前新加坡政府因財政有顯著盈餘,將發放7億新加坡元(約台幣154億元)的「新加坡共享增長花紅」(SG Bonus),每人最高可獲發300元(約台幣6600元),預計從10月~12月之前,陸續分發給280萬名民眾。香港政府加碼派錢4000港幣(約台幣15700元)「新關愛共享計劃」,受惠者預計約300萬人。鄰近民主法治國家都有將超徵退還於民的作法,為什麼唯獨我們的財政部不為之?非要等到全國輿論喧騰才要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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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災戶也要紓困 更要超前部署

立院日前通過特別條例,其中特別條例第3條規定隔離、檢疫者得申請防疫補償,第4條也規定,防疫假中企業若給予員工薪資者,得就給付薪資的兩倍列報費用減除,透過國家分擔來舒緩勞資雙方對隔離期間的經濟損失。這次財政部也擬在6月底提早辦竣退稅作業,降低疫情衝擊庶民經濟,估計受惠290多萬納稅戶,這樣為人民著想的作法就是紓困,也是超前部署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制定案已三讀通過。全案19條,重點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於國際間尚未趨緩,對國內社會、經濟產生相當之衝擊。法案針對各項防疫作為推動效能及相關防疫設備、物資等調配;並對因政府為防堵疫情蔓延所採取相關防疫作為,對於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提供相關紓困及振興措施,以降低其損失並協助產業復甦,另就配合政府防疫措施須受隔離、檢疫者及相關照顧者之權益予以保障,並對違反隔離、檢疫措施、傳播不實訊息、哄抬或囤積公告防疫物資等規範相關罰則。本條例快速應變整備各項防疫措施使我國疫情控制成效顯著,並對疫情造成衝擊之產業予以租稅及紓困優惠措施,並對因防疫隔離造成生活困難之人民予以扶助及補助,將使產業得以減少損失並儘快復甦,人民生活得以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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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球員兼裁判的納保官 打假球騙人民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就是要協助納稅人在徬徨無助,對於稽徵程序或自身權益等事項,納保官能站在協助納稅者的立場,擔任納稅者與稅捐稽徵機關的橋梁,且會盡力協助指導納稅者提出有利事證,以維護納稅者的權益。

然而就因納保官由現任資深稅務人員擔任,出現了球員兼裁判的情形,不但失去原本設立的精神,更嚴重侵害納稅者的權利。納保官主要協助納稅者進行稅務爭議的溝通、協調,受理申訴、陳情及行政救濟時,提供必要諮詢與協助等服務,藉由納保官設置,在納稅者及稅捐稽徵機關間擔任溝通、協調與協助的角色,有助於化解徵納雙方歧見。可是想想,台灣的官員,尤其是稅務官員也是人民不聽話,就用稅單切斷人民的命脈一樣,幾十年來有多少百姓被稅單凌虐,可惡的是有些稅單根本是莫需有的稅單,就能掐死老百姓半輩子呢?真是可憐!

《納保法》已實施六年多了,過去因主管機關財政部的怠惰與阻擋,讓法案延宕多年,解嚴以後,「賦稅人權」一直是口號而已。現在,百姓仍然是不相信賦稅人權這樣就可實踐了,因為這個法無法約束官員的良心,所謂的法條千萬條,隨手抓一條,就足以修理想要人權的百姓了。政府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人民勝訴的機會不到6%,法官不被人民信任超過80%以上,若稅官也來民意調查的話,應會超過94%以上。故政府若是不重視人民生計息息相關的稅務人權,如何能獲得百姓的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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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抄家滅族式查稅 年年超徵苛稅猛於虎

稅務機關多如牛毛之解釋令,及不當之課稅命令,造成擾民事件處處可見;往往因與稅務機關、行政救濟、法院間來來往往就要好幾年,怕事情尚未解決都已心力交瘁,或死、或病、或家破人亡等,無法抵抗只好妥協了,任由稅務機關的宰割,有夠可憐吧!財政部若只為維護本身的課稅權,卻無視於嚴苛的課稅命令已超越母法,怨聲載道民怨四起,殊不知苛稅猛於虎,稅務機關該好好檢討其不當之處了!

可憐的百姓年年被國家超徵了千億以上,不但沒有合理的退回多繳的稅,還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09年公佈強制執行1431萬件的欠費欠稅案件追得喘呼呼!人民有被管收、有被限制出境時有所聞,十足的顯現我們的詐騙集團的政府做盡了違憲、違法的事,可憐的是,新政府仍沿用舊政府的詐騙手段欺凌百姓,尤以已故前財政部長許虞哲說出:「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是為典範。

企管系助理教授魏賜聰認為,政府把欠債的所有財產、國家的稅收就花光光還有舉債,就不只是寅吃卯糧。臺灣的少子化之後,能夠分擔政府的預算的每個人平均的國債額,一定會上升,因為人數會減少。老人化之後,所以政府對這方面完全都沒有一個好的策略思維,從預算法第13條,政府的歲入跟歲出,與債務之舉借,或是以前的歲計賸餘,都必須編列預算才能夠用,所以政府這幾年頻頻超徵,如果這個賸餘沒有去還債,債務就會不斷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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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2021台灣有你」 不要「法條千萬條 救命沒半條」

台灣堪稱是民主法治國家,國際人權兩公約是馬前總統在98年5月批准,同年的國際人權日當日開始實施,希望台灣人權能跟 上世界腳步!沒錯,台灣人能夠自由的經營工商,一般百姓也能自由進出國門;但是,一旦被懷疑有罪,即等同犯罪,一直到法官作出三審無罪的判決才還自由身,但往往十年、二十年、更有三十年的黃金歲月過去了;尤有甚者,人民只要被國稅局盯上了,就有逃漏稅的嫌疑,就會開出稅金加論倍的罰金的稅單給你,認罪、協商、繳稅就沒事了;不服氣就訴願、上行政法院,恐怕也是十年、二十年的青春歲月賠進去了。

百姓收到一張有問題的稅單,只 能用一句"法條千萬條,救命沒半條"的窘境來形容!為社會關注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已六年了,原是期望可以提升賦稅人權。實際上,在稅務機關來說,根本沒有租稅人權,造成國稅局濫權、擴權,甚至凌駕一府五院之上,都動搖到國本了,也受到全國,甚至全球的關注。但是賦稅人權為何還是被擺在一邊?或者說根本就是藏起來,因為根本沒看到台灣的賦稅人權有實質的提升,只能說在法條的增訂或者喊口號的字句是有保護人權的。就像是立意良好的《納保法》的主導權根本還在國稅局手上,應該要把《納保法》交由能與國稅局對抗的單位來執行,如此才有可能讓「賦稅人權」的公平正義能伸張,對人民有實質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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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捐稽法第28條修法 保障納稅人權利為首要

111年12月三讀修法竟然廢除了「陳長文條款」,將政府機關錯誤致溢繳稅款得申請退稅期間,由「無期限」改為十五年,限縮人民權利。法制局認為,這無疑是倒退之舉,理當溢繳多久就退多久,以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政府此舉又回到了威權專制迫害納稅人權利的作風了,本來稅捐稽徵機關違法徵收或多徵收稅額,即屬不當得利,當然要返還人民,那需要有年限的限制。

這幾年面對持續延燒嚴峻的(COVID-19)新冠病毒,對於社會運作損害很大,遇到五月報稅季節時,政府也釋出「善意」可延至六月報稅,當然因為疫情影響整個經濟層面,祭出了減稅免稅措施,對人民何嘗不是福音!現在疫情高峰過了,人民可以安心的過日子嗎?財政府又冒出了囤房稅,讓租屋族又擔心漲房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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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惡法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 早該下架了

台灣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逃漏稅問題、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宗教的表現形式包括儀式,講道,紀念或崇拜、祭祀神明、犧牲、節日、節慶、殯葬服務、婚姻服務、禱告、音樂、藝術、舞蹈、公共服務或其他文化形式。宗教可能通過神聖歷史、敘述(可能通過神聖經文保存)、符號意義和聖地,來記錄生命、宇宙或其他事物的起源,並以此表達生命的意義。「傳統意義上,信仰被認為是宗教信念的來源。」人類學家克利福德•格爾茨聲稱與神話和這學相輔相成,宗教相當於人文社科中的一門包羅萬象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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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無效的行政救濟 違背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

尊重百姓的「賦稅人權」,就不可用不合時宜的解釋令來解釋,否則老是讓人民感慨「政府老是欺負小老百姓」;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而不是因官員的怠忽職守,而讓人民還要千辛萬苦透過訴願來自立救濟,「即使法律不修正,也能這麼處理」,不要老是拿著惡法來搶奪老百姓的財產,而這惡法實際上,已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質。

稅務官員不依法行政,濫開的稅單,造成烏龍稅單滿天飛,行政救濟又失靈,人民沒錢繳三分之一的稅款,就任由國稅局宰割,違憲犯錯戕害人民。根據調查有八成的民眾不相信法官處理案件具有公平公正性,其中稅務訴訟行政法院法官因判決勝率幾乎一面倒向行政機關,人民敗訴率極高,被稱為「敗訴法院」、「駁回法院」。人權律師蘇友辰、東吳大學胡博硯教授等多名律師及專家學者都曾表示,行政法院對人民不利的判決始終如一,行政救濟成為無效救濟,行政法院乾脆廢掉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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