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稅制是霸道 稅務獎勵金斷送人權的保障

似乎政府要編列獎金,就會有少數官員脫線演出,人民一向都是相信大部份的官員是守法的,官方的媒體報導都是正確的,但是看到28年的太極門假稅案被檢察官、國稅局、行政執行署、甚至極少數法官一起聯手欺侮人民,不得不讓許多百姓對官員的人權觀大大的存疑,廢除獎金、廢惡法不說,要究責這些戕害人民的惡官,還人民一個清白與正義。

稅制是霸道,但文明國家果然是不一樣,情理法兼顧,這才是人權的保障,這是台灣稅改所要學習的做法。在台灣有了稅務獎勵金,人權就不見了,沒證據僅憑稅官自己認定,稅單就可開出來了,最好笑的是不知道負責的名字,就寫雞排、油飯,稅單就會送到家了;人民不服去找稅官,稅官告知可以去走行政救濟撤銷稅單,這是一段漫長的路!而且遇到的承辦長官根本都是球員兼裁判,因為都是財稅單位的人!毫無勝算的機會,而且最後走行政法庭告上國稅局時,懂法不懂稅的法官聽國稅局稅的話不說,財政部還會配合案件臨時訂出一條解釋函令,讓國稅局提出給法官作為判決的參考,稅制是霸道,解釋函令是霸道中的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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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去除法稅環境的汙染源 才能優化賦稅環境

早在107年一方面使企業主要投資人負擔合理的股利所得稅負,提升投資意願,進而創造就業,促進經濟發展,建立「投資台灣優先」及「有利留才攬才」的租稅環境,達到「合理分配、全民受惠」的稅制優化效果。110年財政部賡續推動租稅法規修正,優化賦稅環境,請問納稅人有感覺嗎?

如民眾投保高額保險,卻遭國稅局認為是避稅?安侯建業(KPMG)會計師表示,台灣現行稽徵實務上,國稅局常預設納稅義務人有意避稅,法院也聽取國稅局說法,稅務環境非常不友善。「雞蛋再密也有縫」,而漏洞百出的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109年台灣1431萬件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貢獻不少,也因此台灣人民的租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歐美國家的罰額都只有0.1~0.2倍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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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惡官拿著絞肉機絞碎了人民血肉 官員們於心何忍?

一位不守法的檢察官可是法力無邊,藉著媒體恣意妄為,傷害百姓要多大就有多大,只因為從未有任何的機制、或長官給予懲處,讓一件無中生有的案子起訴、判無罪後還要上訴、再上訴,最後還是無罪的結果,這不僅是浪費司法資源,還讓人深深覺得檢察體系,長久以來違法濫權成習慣,若再不整頓,再繼續爛下去,會害了大多數守法、尊重人權的檢察官也都被冤枉。就像牙齒一樣,檢察體系中有爛掉的該做根管治療,若太嚴重的更要拔除!

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竟然膽敢說:「 法院的判決不算數」,並繼續用巨額稅單凌虐太極門,根本就是違憲 、違法;才會被法稅學者專家稱太極門冤錯假案就是法稅的228。形容太極門案件,就像228事件一樣的悲慘!更誇張的是228事件是發生在戒嚴時期 、太極門假案卻是發生在解嚴之後!然而,已是民選總統的年代了;國際專家學者也讚譽台灣為「亞洲民主燈塔的典範」,卻依然發生這麼不公不義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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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收超徵是照妖鏡 稅災氾濫一發不可收拾

許多財稅公佈出來相關數據,真是讓所有的百姓非常訝異,例如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09年公佈欠費欠稅案件強制執行高達1431萬件,真的是太可怕了!國稅局所有官員們都可領到稅務獎金,就讓我們了解為什麼政府會年年超徵千億以上的稅收了。

政府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4.5%,人民勝訴的機會還不到一成,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 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於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稅務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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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人權都是一步一腳印 期待保障人權快步走出來

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已邁入第四年了,陳菊院長認為人權都是一步一腳印,一步步的落實,是一個非常艱鉅的過程,監察院會如履薄冰全力以赴。期盼國家人權委員會爭取更多未來發展空間,確保社會公平正義實現,並檢視現今台灣仍存在許多人權侵害案件尚待平反,期待政府實質保障人權、平反人權被侵害案。

監察院過去曾具有中央民意代表機關之地位,因此法律中賦予該院「質問」之國會質詢權,然而在81年憲法增修條文修正公布後,監察院就已不具中央民意代表機關之地位,因此刪除「監察法」第17條,無異是縮減監察權;若冤案經由檢察官草率起訴,濫用公權力,來侵害人權,在冤案被平反以後,產生的冤獄賠償費用,完全由人民納稅錢支出,而對加害者的究責,不易達成。

百姓當然也希望有真正為百姓爭取人權的機構,但若無實權只是虛設,那多設也無用;過去監院內部原就有設「人權委員會」,也從無發揮功效。大部分的人親身遭遇被稅單折磨多年,至今心態是見到稅單趕快繳掉,免再受痛苦,政府執法者的心態不改,百姓談人權有何用?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有何用?沒有功用去設立就如同蓋了一棟蚊子館,那再設一個國家級的獨立人權委員會,就是政府又蓋了一棟人權蚊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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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既有民主的衰微」 勿讓台灣人權走回頭路!

聯合國大會於1966年所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至於所謂「兩公約施行法」指的是由臺灣立法院於2009年3月31日審議通過,總統於同年4月22日公布,同時值得關注的是,台灣人權促進會等40個人民團體所組成的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認為政府應將實踐兩公約的過程透明化,並主張為落實兩公約之執行,應建立獨立於行政體系之外、國家級的、專責所有人權保障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接受人權侵害案件之申訴與調查、對立法與施政進行人權面向的事前建議及事後監督、人權教育推廣等,方能保證以超然之立場來達成監督兩公約實施的任務。

國際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2020世界自由度報告》,強調「既有民主的衰微」自由惡化令人擔心,主席邁克爾•阿布拉莫瓦茨(Mike Abramowitz)說「印度和美國是世界上最大,也許是最有影響力的民主國家,它們正在傳達遠離自由民主理想的錯誤信息」。在過去的15年中,大多數成熟的民主國家經歷了自由度下降。截至2005年,全球41個已建立的民主國家被定義為自由的民主國家,在過去20年中,有25個國家的淨得分下降了。在2017年各國自由度報告,台灣首次躍升至「最自由」超越美國!在「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都得到「最自由」的評價,這是讓人覺得很偏頗的一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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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願2024爭大位者以法治和清廉為標榜 共創一個廉能的政府

柏拉圖說過:「不關心政治,就等著被糟糕的人統治。」這句話對瘋選舉的台灣,格外發人深省。候選人常爆料出國會與政府貪腐無能種種資訊,前立委黃國昌最近在youtube爆料,立法院在12月20號他們就開始放假了,拿人民的納稅錢謀自己的私利,同時舉出很多執政偏差錯誤的地方,錯誤的政策比貪汙還嚴重,但沒有人認真去追究錯誤,即使在國會立委關注過提出檢討錯誤,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台灣如果是民主國家,不應該袒護違法官員,因為追究錯誤,檢討錯誤,才能讓選民覺得有反省能力。一個社會失去了問責,不去問責,都輕輕放過,不會有政治人物懂得反省,願意謙卑去聽民眾的聲音。這是全民應有的覺醒,才有力量監督政府和官員,才會步上民主正軌。

經常被質疑是濫權開稅單之父的每年上億元沒有法源的稅務獎勵金,已違反了《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但執行單位仍我行我素,究竟其原因違法官員沒有被究責過,有的甚至因此而升官,如太極門案違法起訴的檢察官侯寬仁,遭受監察院八大違法,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結果法務部護短還繼續讓他升官。還有,監察院認定國稅局七大違法,也是讓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升官到財政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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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收年年超徵 應該是稅制出了問題

我國政府稅收近年來年年超徵,還讓人記憶猶新的是,111年稅收超徵了5237億元,最後行政院拍板定案,從該年超徵的稅收中,拿出1400億元全民普發現金,每人可以領到6000元,蘇揆強調,這是全民從小到老都能共享的經濟成果。繼111年超徵稅收「還稅於民」之後,112年財政部預估全年稅收超徵3617億元,由於連續3年超徵率都超過1成,使得民眾對於「再度還稅於民」存有高度期待。

近期法稅改革聯盟魏賜聰教授分別在監院和立院發表訴求時提到,預算法第59條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入分配預算,應按各月或各期實際收納數額考核之,其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超徵的稅收如果未經立法院的審查並正式編入年度預算,卻讓財政部逕行決定運用的方式和挪用數額,無論是「退稅」還是「還債」,這裡面恐怕藏有極大的漏洞,甚至是國安的危機。

財政部長莊翠雲曾補充說明「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將以還債為優先」。即便政府決定要拿超徵優先償還國債,最近立院在審查預算時,委員提出要求將超徵額50%用於償還國債,財政部卻表示不同意,即使降成30%或20%,財政部仍然持續反對,最後列入決議的數額竟是微不足道的5%。這樣的結果真是令人感到可笑,立委監督行政部門的功能完全失效,不只政府財政紀律需要重整,連同國會監督的制衡機制也必須再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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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老狐狸般的台灣稅制 怎有國際競爭力?

「…我教你,斷絕同情的方法。閉上眼睛告訴自己:干我屁事!」60屆金馬獎最大贏家《老狐狸》拿下最佳導演、最佳男配角、最佳造型設計及原創電影音樂。劇中78年省水省瓦斯的成長回憶,與現今物價狂飆,被當成軟肋的同理心,雖相隔30年卻是那麼地相似;有人一夕暴富,有人意識到現實殘酷,財富與良心這兩條岔路,該如何選擇?

《缺》成為112年台灣年度代表字,推薦理由是今年以來房價攀升、通膨有感,讓人民荷包縮水;農業機關失職,長期缺蛋、蛋價高漲,還險釀食安危機;企業界憂心電力匱乏,影響投資信心;再加上工安意外頻出、屏東工廠大火,大眾已然缺乏安全感。在《缺》聲大鳴的112年,財政部發佈112年稅收較預算數超徵3617億元,為史上第三高,說要還債,國債卻愈多,也就是國庫仍是缺錢,年年超徵,錢往何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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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淘汰不適任檢察官 才能去蕪存菁

新北地檢署候補檢察官顏汝羽,前年成績審查未達候補門檻,今年再度遭新北地檢署評定僅書類成績及格,其辦案品質、敬業精神、品德操守與學識能力,仍舊「不及格」,恐讓她成了史上首位候補不及格遭解職的司法官。對於檢察機關能主動發現問題、落實考核,汰除不適任的檢察官,避免任其繼續傷害人民與司法信任度,值得肯定。然通過候補檢察官考核,就能確保檢察官足以勝任捍衛人權、彰顯司法正義?

儘管109年修法的《法官法》,讓人民可以直接針對法官或檢察官的違失行為請求評鑑。但修正後的《法官法》,真能挽回民眾對檢察官的信心嗎?112年3月,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籌備處召開「司法信心年度民意調查記者會」。在對檢察官議題進行民調時,結果顯示,高達84.7%民眾認為檢察官辦案受政治力影響;60.8%認為檢察官辦案過程會收受賄賂;67%認為檢察官辦案過程會濫用權力。

整體而言,社會大眾對檢察官的印象,依舊是負面的。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民眾對檢察官的負面認知,其癥結點還是在於檢察官濫權起訴卻沒有究責的弊端。見諸以往媒體報導,不難發現常有檢察官大張旗鼓展開偵查、起訴,最後卻遭法院宣判無罪的案例。其中最具爭議亦為大眾耳熟能詳的檢察官,非侯寬仁莫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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