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唯「生命共同體」 方能共享「世界公民人權」
台灣曾經在大選之後,「人權立國」又邁前一步,很震撼也很遺憾和心痛。自從十六世紀葡萄牙人航至太平洋西岸望著綠意盎然、生機四處的島嶼,忍不住讚嘆地高呼「伊爾哈.福爾摩沙」,這驚鴻一瞥「美麗之島」不逕傳開,在世人心中留下了難以忘懷的倩影!
「唐山過台灣」我們的先祖在驚濤駭浪中,相互扶持,同舟共濟,歷盡千辛萬苦,才渡過黑水溝;僥倖者才能安然登陸,在寶島上胼手胝足,篳路藍縷,一步一腳印開墾這片土地,想想這個家園的建立多不容易呀!
接著西方民主的思潮,如排山倒海的,一波又一波湧入東方世界,這塊土地上歷經了「國際競爭期」荷蘭人、西班牙人的經濟掠奪,到「鄭氏治台時期」建立了漢人政治,「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台灣人權被蹂躪至極,到「中華民國在台灣」,台灣好不容易才安定下來;卻又面臨威權時代的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的白色恐怖,這些事件也隨著時間慢慢淡忘了。
一路走來,台灣人權的鬥士,基於對這片土地的愛,用他們寶貴的生命在捍衛這片土地,前仆後繼;走過了二二八,走過了美麗島,好不容易走到了「人權立國」的時候了,這是多令人欣慰及企盼的。但在這條康莊大道上,卻仍見「周人蔘案」等浮現了司法上的諸多缺失及人權的被侵犯,並已延宕多年,當事人身心上所受的煎熬非筆墨所能形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