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 唯「生命共同體」 方能共享「世界公民人權」

台灣曾經在大選之後,「人權立國」又邁前一步,很震撼也很遺憾和心痛。自從十六世紀葡萄牙人航至太平洋西岸望著綠意盎然、生機四處的島嶼,忍不住讚嘆地高呼「伊爾哈.福爾摩沙」,這驚鴻一瞥「美麗之島」不逕傳開,在世人心中留下了難以忘懷的倩影!

「唐山過台灣」我們的先祖在驚濤駭浪中,相互扶持,同舟共濟,歷盡千辛萬苦,才渡過黑水溝;僥倖者才能安然登陸,在寶島上胼手胝足,篳路藍縷,一步一腳印開墾這片土地,想想這個家園的建立多不容易呀!

接著西方民主的思潮,如排山倒海的,一波又一波湧入東方世界,這塊土地上歷經了「國際競爭期」荷蘭人、西班牙人的經濟掠奪,到「鄭氏治台時期」建立了漢人政治,「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台灣人權被蹂躪至極,到「中華民國在台灣」,台灣好不容易才安定下來;卻又面臨威權時代的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的白色恐怖,這些事件也隨著時間慢慢淡忘了。

一路走來,台灣人權的鬥士,基於對這片土地的愛,用他們寶貴的生命在捍衛這片土地,前仆後繼;走過了二二八,走過了美麗島,好不容易走到了「人權立國」的時候了,這是多令人欣慰及企盼的。但在這條康莊大道上,卻仍見「周人蔘案」等浮現了司法上的諸多缺失及人權的被侵犯,並已延宕多年,當事人身心上所受的煎熬非筆墨所能形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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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司法改革 需灌溉更多的人權

友人在父親八十大壽當天,自美返國祝壽,並帶來了一籃的加州李子,讓人忍不住垂涎三尺;不禁想起在San Jose參加華人會活動,享受著名「加州陽光」的日子,午後加州的陽光正熱情的輕吻大地,夏乾冬雨正是地中海型氣候的特徵,遠山雖乾枯,山貌也微禿,平地上依舊是綠草如茵,生氣盎然;在這個崇尚自由、尊重人權的國度裏,植物也享有這樣的禮遇,時而噴濕一身的人工灑水,猶如及時的甘霖滋潤乾燥的大地,沁涼的感覺,使得初訪加州的人,會為此而動容;有名的加州李子,就在這樣的環境生長,令人時而迷戀、咀嚼、回味它甜甜的、脆脆的感覺。聽說台灣也培育出這種加州李子,但還是吃不出這樣的感覺,多可惜!看來除了陽光、水、空氣之外,還需要其他養分的灌溉。

猶如好的司法修正需要更多人權的灌溉,新修正之刑事訴訟法明文賦予加害及被害雙方對話和解修復裂痕之修復式司法法制上地位,也明定重大案件被害人參與程序之一定主體性地位,整體而言是往保障被害人程序主體權,及促進真正和解方向邁進之進步立法值得肯定,也給司法界帶來莫大的衝擊,贊成與反對的意見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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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政府一意孤行無視人權 包庇執法官員違法行政

政府人權政策鳴槍起跑,檢視各部會是否依「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在兩年內修法及入法,可是跑道上各部會的執法官員卻東張西望,你望著我、我望著你,大夥兒卻遲遲不敢開跑;原來法務部檢察官的「不實筆錄」、「違法羈押」,讓人權倒著走;財政部的「陳長文冤繳稅」、「志玲姊姊」千萬元的欠稅案,賦稅人權的不公不義,唉!監察諸公握著尚方寶劍,義無反顧地往前衝時,才發現寶劍柔弱如薄紙,削泥如鐵,台灣都快要瀕臨課「乞兒稅」,難道政府還在閉著雙目、摀著耳朵大聲喊「維護人權」的口號嗎?

98年立法院通過《公政公約及經社文公約施行法》至今已14年,目前落實情形如何?大家要一起關心。施行國際人權條約有數十年經驗的英國,於其將歐洲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人權法》施行前,特地留出整整2年的準備期,以進行必要的準備工作。脫離聯合國人權體系已52年的我國卻只留出7個月又18天的準備期,以致公務人員的相關培訓,以及根據《兩公約施行法》時應進行的法令與行政措施之檢討,品質不佳,流於形式,卻嚴重影響其後不符兩公約的法令匡正與行政措施之改進。國際人權兩公約審議過程中,可以看出台灣普遍對於國際人權法的不了解和誤解。政府若一意孤行無視人權的存在,包庇執法官員違法行政,如何圓滿「落實人權」。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高額獎金形成強大的激勵機制 讓國稅局稅官開出高額的稅單

四月初歐美8國12位重量級人權專家組團訪台,參訪立法院、監察院、228紀念館等,參加由義大利新興宗教研究中心及比利時人權無國界組織在台灣大學舉辦的「和平與人權國際論壇–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全球性議題」,專家們呼籲政治解決在台灣後威權時期發生的太極門案。太極門案已七度被國際人權團體提送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台灣政府利用刑事與稅收手段迫害人權震驚國際。卻未見執政團隊反省、快速調整找出方法解決。

台灣是在獨裁統治結束後實行民主的國家,然而,據國際學者專家觀察,威權遺毒卻仍存在於台灣政府的一些部門。台灣的兩個主要問題是貪腐和轉型正義。雖然反貪腐計劃已經實施,但在全球貪腐統計中,台灣仍然排名較高。台灣官僚機構中最貪腐的部門是國稅局。國稅局官員在對納稅人執行稅單時獲得高額獎金。形成了一個強大的激勵機制,讓他們開出高額的稅單,並迅速執行,將獎金收入囊中,無論他們是對是錯。

人權無國界組織共同創辦人暨主席威利•福泰(Willy Fautre),提到過去法國有四個心靈團體遭遇到政府的蓄意強行徵稅,甚至捏造逃稅案例,企圖以財務手段摧毁他們。後來,歐洲人權法院裁定法國政府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九條的宗教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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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法官不自為裁判的陋習 讓人民豬羊變色勝訴變敗訴 2

再怎麼樣,復查後,也是會只有一個處分,否則法律執行依據也將無所適從,所以復查決定就是稅務單位對外所做的最後、最新的單一的決定,訴願及行政訴訟所撤銷的處分當然是針對稅務單位對外所做的最後的單一的處分,哪有什麼原處分還在的道理,否則多復查幾次,是否稅單就多出幾份了?這不是見鬼了嗎?!依邏輯來看,根本完全不通,而臺灣人民的行政救濟權就是長期這樣被架空,完全違反兩公約保障人權的精神。超級不合邏輯思維的司法行政運作模式,竟一直斲殺台灣人民的人權,卻始終死性不改!

像太極門稅務冤案,在訴願及行政訴訟已贏了18次,但至今27年尚未完全落幕,一樣也是這個問題,這就是台灣稅務界很有名的「萬年稅單」的問題,太極門案就是這樣被撤銷了18次,但行政法院的撤銷根本無用,因為國稅局說只撤銷複查的,原處分還在,所以老是把發球權又給了稅務單位繼續再開稅單,人民就像是老鼠籠裡的老鼠,永遠跑不完這些司法程序的滾輪,陷在萬年稅單的漩渦中而無出期,要能終結這些輪迴,只能找稅務機關協商「多少繳一點」,但是為何不該繳稅的百姓,陷入這個萬年稅單滾輪就要「多少繳一點」?行政法院與稅務單位豈不是成為,另類抽頭的「乩童與桌頭」,用這種方式在聯手坑殺無辜百姓的錢?難怪稅務單位亂開稅單爽領稅務獎勵金的風聲不斷,當局者可以不好好查一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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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法官不自為裁判的陋習 讓人民豬羊變色勝訴變敗訴1

二年多前,中天電視台因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被裁罰次數過多無法自律為由,不予以換發執照,導致中天成為中華民國史上第一家被關台的電視台,中天電視台因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歷經二年多審理,行政法院撤銷NCC的所有裁罰,包括撤銷不換照的行政處分,有人以為中天電視台應該可以復播了,但事實不然,因為行政法院僅撤銷NCC不換照的行政處分,竟把重新處分權踢回NCC,讓NCC另找適合法條來處分中天(另為適法之處分),所以中天是否可以取得執照復播,還需NCC重新審議,等於中天電視台二年多的訴訟一切都要重來,因此只要NCC審議委員組成不變,恐怕想取得應有的正義,還有相當程度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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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納保官是教練抓耙子裁判 會保護人權嗎?

人民除了繳稅之外,還能主張納稅人權益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號上路了,納稅人權利因而提升了嗎?我們來聽一位老農的故事。

蔡姓老農是三兄弟,在民國67年購買了一塊1000坪的農地務農。當時,由於法律限制,農地的登記只能歸屬於一位所有人。在97年,政府對他們的土地進行了強制徵收,並提供了補償,但只歸還了400坪的土地。在104年,他們將這400坪的土地賣給了一位建商,並依法繳納了土地增值稅。然而,在106年,他們卻收到了3000萬元的贈與稅稅單,國稅局僅憑臆測認定這筆賣地所得是兄弟們之間的贈與。

老農指出,他們感到政府對他們的欺騙。原來對於老農三兄弟賣地給建商是否需要繳納稅款,國稅局解釋函令居然有兩個版本,而老農提供的函釋內容顯示,只有非自耕農才需要繳交其他所得稅,而老農三兄弟是自耕農,因此不需要額外繳納稅款。然而,國稅局提供的是同一個文號的函釋,卻刪除了自耕農的條件,導致不論是否為自耕農都需要繳納稅款。

長久以來,財政部跳過立法程序,自行產出9000餘條的稅務解釋函令,而遭專家嚴厲批評,民眾也質疑,稽徵機關怎可自行制定法律,並對法律進行解釋呢?陳祖祥律師對此表示,財政部很善於在這方面擴大解釋法令的範圍,大法官所宣告違憲的案例中,其中最多的就是這些函釋。過去至少有13件國稅局的函釋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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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納保官是教練抓耙子裁判 會保護人權嗎?

人民除了繳稅之外,還能主張納稅人權益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號上路了,納稅人權利因而提升了嗎?我們來聽一位老農的故事。

蔡姓老農是三兄弟,在民國67年購買了一塊1000坪的農地務農。當時,由於法律限制,農地的登記只能歸屬於一位所有人。在97年,政府對他們的土地進行了強制徵收,並提供了補償,但只歸還了400坪的土地。在104年,他們將這400坪的土地賣給了一位建商,並依法繳納了土地增值稅。然而,在106年,他們卻收到了3000萬元的贈與稅稅單,國稅局僅憑臆測認定這筆賣地所得是兄弟們之間的贈與。

老農指出,他們感到政府對他們的欺騙。原來對於老農三兄弟賣地給建商是否需要繳納稅款,國稅局解釋函令居然有兩個版本,而老農提供的函釋內容顯示,只有非自耕農才需要繳交其他所得稅,而老農三兄弟是自耕農,因此不需要額外繳納稅款。然而,國稅局提供的是同一個文號的函釋,卻刪除了自耕農的條件,導致不論是否為自耕農都需要繳納稅款。

長久以來,財政部跳過立法程序,自行產出9000餘條的稅務解釋函令,而遭專家嚴厲批評,民眾也質疑,稽徵機關怎可自行制定法律,並對法律進行解釋呢?陳祖祥律師對此表示,財政部很善於在這方面擴大解釋法令的範圍,大法官所宣告違憲的案例中,其中最多的就是這些函釋。過去至少有13件國稅局的函釋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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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政府應立即廢除沒有法源 禍國殃民稅務獎勵金

台灣被國際稱為行人地獄,所以不管是立法院修正道交條例,或者是取締、拍照徑行告發和檢舉,都是希望能保證用路人彼此的安全,也洗刷惡名。可見法條除了必須因時、因地制宜修正,以達最佳成效,更須以國家、社會、人民的利益和權益為考量而修正,但是竟有機關-財政部,不甩法規?

立委王鴻薇揭露,包括兆豐金、第一金、華南金、合庫金和彰銀董事長和總經理,都在立法院決議取消房屋津貼後,居然巧立名目改成業務津貼,一年最高者可領到120萬,而財政部竟也准許公股金控亂搞,在在凸顯出財稅機關不理會最高民意機關,無法無天的傲慢。而稅務機關還有另一個巧立名目、要人命的稅務獎勵金。

早在92年朱星羽等160多位立委就提案並於隔年廢除,以避免稅務人員亂查稅。但97年財政部竟以內部「作業要點」,讓查稅獎金以稅務獎勵金之姿借屍還魂!沒有法源卻年年編列上億元預算,還美其名為平衡稅務人員工作質量與提高薪資待遇所設,難道稅務人員每個月的薪資、每年的考核和年終獎金都是最低薪資嗎?何況現在是e化政府,一指按鍵就可以報稅、查稅,哪來的臉面說查稅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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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 人民那有本錢與政府虛耗

109年政府待強制執行欠費欠稅案件共1431萬件,這當中有多少是錯誤的稅單?隱藏了多少賦稅人權被戕害。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4%,人民勝訴的機會還不到一成,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

幾年前台灣賦稅人權大調查中,以「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高居賦稅民怨第一;揭露有94%的民眾認為機關行政裁量權太大,尤其稅務機關太官僚、自行認定就開單,自己不舉證,還要百姓自行舉證,毫不尊重人民的基本權利。其實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限須遵守「法律優越原則」,應避免違背誠信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一般法的規範。每年稅務員恐怕開了好幾萬件的稅單,每年也都有萬件民告官的訴訟案,這顯示稅務員開單率太高,二來亂開單比率很高,導致人民不服而告官,三是人民敗訴率太高,這還不包括人民怕麻煩繳稅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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