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民主是人民一票一票投下去得到的 執政者莫讓人民失望

反貪腐國家報告第二次國際審查會,無獨有偶,「2022年區域宗教自由論壇-印太地區公民社會對話:宗教自由面臨的挑戰」痛批政府掩蓋真相、欺騙來幫助台灣的學者專家,花大錢的目的只是為了做宣傳!會議都是用納稅人血汗錢,人民不能參與也是一種威權與貪腐!冤錯假案被威權壓制,官員用不法手段徵收稅捐或強制執行,都沒有受到懲處,獎金制度是萬惡的淵藪,呼籲政府若有決心落實反貪腐,應廢除獎金,平反太極門案件,還人民宗教信仰自由!

但104年,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面對有關查稅獎金的質詢時,張盛和卻大言不慚地說:「刪減查稅獎金並不足以養廉」,表示他本人堅持要繼續領取個人的查稅獎金。我們想要問:有親自去查緝過一件逃漏稅案嗎?張前部長個人有追回一塊錢的逃漏稅嗎?如果都沒有,拿這些獎金會心安理得嗎?

已故前任財長許虞哲會說出: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而追稅不力、無效下,讓財政部追稅期從5年、10年、15年,一改再改,好像稅法就是財政部自己立法的,實際上也不用修法了,一來國稅局官員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自己說了算;二來稅單自己年年開,27年的稅案凌虐人民到死,人民一點辦法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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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法官迴避為公正裁判 勿成為侵害人權的枉法裁判

學者專家指出,國際公約明定宗教、信仰必須獲得絕對的保障,政府應尊重宗教修行團體的根源與本質,呼籲全民覺醒關注、監督法稅改革,政府應依職責做到有效救濟,平反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否則人權就是虛幻的。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林秋華法官曾在一場記者會中接受記者的採訪,記者問到審查及判決案件是否有注意到對人民有利的證據,林秋華竟然說:「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有時候看了會很快就忘掉。」法官敢公開說自己忘記有利人民證據,這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嗎!難怪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度近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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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殺死蘇啟誠元兇是失德的官僚政客

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處長蘇啟誠2018年九月因台灣旅客滯留關西機場引發民怨,遭駐日代表謝長廷質疑處置失當,蘇啟誠留下「不想受到羞辱」遺言上吊自殺身亡。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在Ptt發文詆毀駐大阪辦事處的男子蔡福明,是每月收1萬元,受僱卡神楊蕙如,發文操作網路風向,認定2人是共犯,依侮辱公署罪起訴。如今,我們要問的是:殺死蘇啟誠的兇手是誰?

蘇啟誠從事外交工作長達27年,曾任亞東關係協會副秘書長、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處長,2018年7月,轉調至大阪擔任處長。燕子颱風侵襲日本,PTT上網友痛批台灣旅客靠大陸駐日使館脫困,質疑駐外人員無能、態度差,後來帳號「idcc」網友為謝長廷辯駁,將矛頭對準大阪辦事處,蘇啟誠遺書吐露對遭受嚴厲批評而感到痛苦自責。

謝長廷說他管不到大阪,將所有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蘇啟誠身為常任事務文官,以未能及時提供滿意協助,指責服務態度不佳,輿論趁勢大肆撻伐,嚴重損及鈞部形象及政府整體信譽,未能採取適時、適切對應措施,深感有愧職守,一肩扛起坦然受處,但是蘇啟誠的死能找回官僚體制政客失落的良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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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財稅法務多單位為獎金 百姓被剝了好幾層皮

自古以來,官員想要升官發財,無不勾心鬥角,互揭瘡疤、抹黑對方,很少有不同職務的官員為了相同的利益而互相合作,但沒想到現代的官員為了獎金,不同職務的官員可以密切合作,克服困難,共同謀求最多的獎金。例如檢察官辦案,可以自行捏造被告的所得,丟給國稅局稅官發單課稅,在被害人提出行政救濟時,再被納保官、訴願委員、行政法官與國稅局稅官們合作,人民敗訴,再丟給行政執行署執行官執行查封、拍賣、甚至沒收,在拍賣、沒收成功後,各個單位的官員們各自依稅單上的稅額乘上可以領獎金的比率領取獎金,這恐怕不是剝一層皮而己,而是剝了好幾層皮,很恐怖!

這些官員密切合作領獎金的程度,真是今人嘆為觀止,也是典型的知法犯法的作為,表面上看起來都是合法的作為,但若由專家學者檢視起來,獎勵金是沒有法律依據,處處違反程序,所以這些官員是會心虛的!例如有執行官完成執行拍賣程序,獎金應也落袋了,結果被相關拍賣案志工舉牌問執行官獎金幾何?心虛的執行官如芒刺在背,要求下令把這位舉牌志工抓起來,就發生了「919竹北事件」。官員這樣的表現根本是告訴世人「此地無銀三百兩」,「惦惦吃三碗公」,「得了便宜還賣乖」,真是無知、無恥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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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平反太極門冤案 國家人權委員會才有存在的價值

大家應記憶猶新,2000年雪梨奧運受邀來自台灣的兩個團體,雲門舞出「台灣之光」、太極門文化親訪團「奧運舞太極」,在奧運期間終不負所望,讓東方文化在西方社會大放異彩,此項榮耀並與世人共享。當然太極門在雪梨國家歌劇院的「遠古文化之夜」,將中華國粹文化的精髓,展露無遺。

一個充滿正能量的團體,卻在27年前因莫須有的檢舉黑函,無調查、無證據就提出指控和起訴,讓太極門師徒數萬人蒙冤,受社會誤解,即使案發10年後,司法已三審證明了清白,直至今日,太極門卻仍然沒有獲得真正的公道正義,司法濫權、行政瀆職的人權迫害黑暗史,台灣人不可不知的真相!

始作俑者就是侯寬仁檢察官一手主導的假案,以一個離譜至極的「養小鬼」起訴書就讓案件成立,是台灣司法教育徹底失敗的證明,離譜的起訴書還被檢察長丟出去,被列為司法負面教材。91年監察院主動調查侯寬仁偵辦太極門一案涉犯八大違法,竟然可以受到法務部的長官保護,拖過10年懲戒期,沒有受到處罰。還讓充滿爭議的檢察官一路升官,從升到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再升到法醫研究所所長,堪稱台灣司法界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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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新聞媒體落實監督政府 真正盡到第四權的責任義務

第四權又名第四權力,是指在“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之外的第四種政治權力。事實上,即便是歐美先進國家,也沒有具體的憲法、法律、規令來解釋、設立第四權,第四權是約定成俗、自然而然形成的,第四權所指的即是媒體、公眾視聽。 以美國來說,美國最高的行政權代表為總統,最高立法權為國會(由參議員、眾議員所組成,包括參議院、眾議院),最高司法權為最高法院。三權分立、三權相互制衡,不過在第四權(媒體)出現後,制衡的力量又多了一個,可防止前三者的濫權與偏誤發生。

曾經用自己的生命護衛著言論自由的先進們,人權諮詢委員柏楊先生十年牢獄之災、鄭南榕先生更不惜以自焚來爭取「言論自由」,數不清先進的血淚、辛酸、努力、堅持與犧牲才換來今日的「言論自由」,可見得來不易,我們應更加珍惜、維護!惟今日卻有少數如侯寬仁檢察官知法犯法、枉顧人權、破壞言論自由,豈不開民主之倒車!「司法改革」若不從觀念著手,永遠只是淪為口水大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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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一場人權迫害課題 不該只是人權博物館的留影

「超震撼!歐美人權專家團參訪台灣威權迫害遺址」四月上旬歐美八國十二位重量級人權專家,有美國、法國、 義大利、奧地利、西班牙、比利時、羅馬尼亞及立陶宛等八國的人權學者專家及媒體人等一行共十二人,前往台灣受威權迫害的不義遺址,參訪景美人權園區國家人權博物館,拜會立法院、監察院及台權會等,透過訪談與對話交流,深度了解台灣的民主價值。

緊繃,不適,抗爭,排斥,或許是有些人對人權的印象與反應,畢竟,要談到人權已經是迫不得已。人權本天賦,那是人與人間相互的尊重。然而,當一方為了特殊目的運用極端手段,打破該有的尊重與和諧,輕者禁錮牢籠,重者家破人亡。

與人權相關的兩大議題不外乎政治與宗教,一場政治迫害牽連人數之多,傷亡之大難以想像。提到政治離不開228,那是無法抹滅的歷史,早年禁錮莫深,近幾年漸漸敢發聲。然而,人死不能復生,而加迫害者在層層保護傘的阻隔下,沒有人為此付出代價,如今解嚴後又有何差別?或許多了政治人物抒發感言的議題與空間,在特殊日子裡應應景,迎合場面聊表紀念。殊不知,惟有揪出並嚴懲撻伐加害者才有改變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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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財稅單位有一條龍的獎金制度根本是系統貪瀆共犯結構

立委鍾佳濱在立法院質詢財政部長莊翠雲,竟然有公益律師擔任遺產管理人,不是納稅義務人,還被連累當冤大頭,背上一億一千多萬元的稅單,活在隨時會被強制執行、限制出境的陰影中,甚至想跳樓自殺。好在律師們也不是傻瓜,終於不願意繼續當冤大頭,臺北市律師公會直接表達,拒絕推薦遺產管理人。

黃文皇律師,是第一批受委法院擔任遺產管理人的公益律師,在民國97年受委處理第一樁拋棄遺產繼承。結果就發生以上所說的烏龍事件,被稱是史上最衰的公益律師。

還好莊翠雲部長還有良心,認為不應該對公益律師如此裁罰。但鍾佳濱分析財政有解釋函令,但行政執行署不理啊!公益律師仍然有稅捐跟罰鍰的風險怎麼辦?要求財政部修法改善。

很感謝鍾佳濱立委,揭發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聯手坑殺人民的惡行,因為不只公益律師被坑殺,一般升斗小民遇到更是求助無門!有位稅災戶李泳賢已到適婚年齡,在100年首次購屋想結婚,隔年因龐大財務壓力賣出,扣掉稅捐裝潢等根本沒有獲利,但期間因擔憂年邁父母傷心,沒遷戶口,國稅局不理睬他有居住的事實,對他開出奢侈稅單,連補帶罰216萬稅金,這對只是一般勞工的他來說,太沉重了!縱使對打房無效的奢侈稅已廢除,但這項錯誤政策的惡果,財政部至今沒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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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含冤能否平反?端看政府官員的良心

日前法務部平復且公告420位政治受難者,還予清白名譽及給家屬公道,近日又再次開會審議林水泉的案件,確認其所受之矯正處分為「行政不法」;並依照《促轉條例》予以撤銷。至此,前台北市議員林水泉,1961年因批評國民黨被提報流氓管訓,1967年復因「陰謀顚覆政府」罪入獄10年;2023年法務部於3月8日決議撤銷其處分,並塗銷相關前科紀錄,以還林水泉清白與名譽,其含冤60年終獲平反。

1992年,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前東德的一個守牆衛兵,他在把守柏林圍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青年。他的辯護律師指稱,他當時只是執行命令,別無選擇,所以他是無罪的。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法官西奧多・賽德爾(Theodor Seidel)認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錯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心。當法律和良心衝突時,良心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而不是法律。」柏林法庭最終判處開槍射殺的衛兵罪行成立。這是在國際社會廣為傳揚的司法範例,世人把面臨法律和良心衝突時,堅守良心的表現形像概述為「槍口抬高一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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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官權欺壓百姓的威權制度 在稅務訴上顯露無遺

稅務案件行政救濟最為人詬病的問題,乃在於實務上的行政訴訟纏訟不完,卻仍然無法終結「萬年稅單」現象。源於當事人對「課稅處分」不服,不得直接提起訴願,須先申請復查,若對於復查結果不服,雖可循序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但行政訴訟法院乃以「復查決定」及「訴願決定」為審查對象,只會撤銷「復查決定」及「訴願決定」,而非原來的「課稅處分」。以致稅捐稽徵機關只要重新作成新的「復查決定」,當事人就必須重新再進行救濟,讓成功打贏稅法官司的當事人,再度陷入被歸零的救濟困境,不斷輪迴,怎不令百姓暗夜悲泣啊!

薛西弗斯是希臘神話中一位被懲罰的人,他受罰的方式是:必須將一塊巨石推上山頂,而每次到達山頂後巨石又滾回山下,如此永無止境地重複下去。就像我們的萬年稅單就算法院已經判決撤銷,國稅局膽敢說法院判決不算,繼續開出稅單,國稅局可以違法的把判撤銷的死稅單再開成活稅單,形同萬年不死僵屍稅單!這僵屍稅單再送到行政執行署。所以許多欠稅案是被國稅局、行政執行署輪流或同時凌虐的,這算是官官相護還是官官共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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