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司法與稅法是國家殺手鐧?

今年7月發生在美國的司法國際新聞,美國康州檢察長和2名冤獄男子達成和解協議,同意支付2520萬美元予兩人,康州法院更裁定,針對所有可能造成冤案的相關執法人員,裁定要不要交付給陪審,若這些相關執法人員不認為誤判由其所造成,將裁定他們不認罪,並進入陪審程式。

對於受冤者而言,遲來的正義依然不是正義,因為縱使賠償金逾千萬,但已無法挽回當年17、18歲的青春年華與人生清譽,而唯一令人可喜的是,國家公權力願意承認過失,認可當年的證據不足,由法院撤銷罪名,並將究責與嚴懲相關執法人員。

「凡是侵害人權者,侵害者十之八九都是政府」,此至理名言放諸四海皆準,而唯一的差別在於,號稱民主國家者尚有機會為無辜人民扳回一城,而集威權與獨權在手的國家,「司法與稅法就是最佳蹂躪人民的殺手鐧」!

今年十月剛出爐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現年51歲的伊朗女權鬥士穆哈瑪迪(Narges Mohammadi)仍在獄中服刑。她從大學期間就積極投身人權運動,29歲首次被捕,此後20年間頻繁進出伊朗監獄,她堅持不向伊朗政府低頭,畢生職志有三:「捍衛人權、女權與伸張正義」,因為她積極參與人權運動,鼓吹女權覺醒,伊朗當局不斷以各種名義逮捕,甚至透過法院定罪,將她關進監獄,這是一個典型政府當局利用司法手段迫害人權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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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前法官爆料 稅務訴訟人民九死一生的原因?

在納稅人權利極待加強的台灣,納稅義務人應該繳交多少稅金,往往都是掌握課稅大權的稅官說了算數。納稅人倘若不服稅捐機關的核定稅額,按規定必須先提起復查,若不服復查的結果,才能再提起訴願,最終才能進入行政法院的審理程序。姑且不論要提起訴願前,依法要繳納應繳稅款的1/3金額或是提供相對擔保;倘若真的能夠上訴到行政法院,一般人民稅務案件的訴訟成功率究竟有多少?

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曾經發文表示,行政法院一直以來被諷稱為駁回法院或是敗訴法院。台灣人民稅務訴訟的勝訴率可能還不達1成,反觀法治先進國家如日本、德國,法院往往會給予人民較有利的判決。以德國為例,德國邦財稅法院人民勝訴率(包括勝訴判決、和解或是稅務局自撤)歷年平均值高達40%。

司法院於106年曾以新聞稿澄清指出,關於我國稅務案件的勝訴率比較低,主要理由有二:我國稅務爭訟中多包含稅捐行政罰案件,難以用和解方式結案,而德國行政罰爭議不會送進行政法院,所以整體稅務訴訟和解成功比例相對較高;其二、我國民眾在提起稅務訴訟之前,已經有復查及訴願2種程序提供救濟,反觀德國僅有1道異議程序。

幾乎完全沒有解釋清楚人民勝訴率極低的根本原因,按理說,經過行政與復查多道程序清查之後,已經排除掉諸多明顯的錯判或誤解,倘若人民卻仍舊不服,這其間必然有所謂的「冤屈」存在,人民勝訴的概率應該要提高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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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政府公然帶頭違法領獎金 人民怒火星火燎原

107年11月中旬法國黃背心運動,導致法國已經陷入50年來政權最嚴重的動盪不安局面,馬克宏總統宣布取消調漲燃料稅計畫,仍無法熄滅這場國際矚目的「抗議運動之火」!「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黃背心運動也曾在該年12月19日在台灣引燃了,執政者應引以為鑑,切莫忽視及踐踏民意!

然而111年後,曾經擁有「民主」這份殊榮的台灣,卻將昔日革命先烈拋頭顱灑熱血換來的民主自由,視為糞土。「十月圍城」這部影片歷歷在目,一群來自四面八方的革命義士,商人、乞丐、車夫、學生、賭徒…浴血拼搏「為民所有,為民所治,為民所享」理念。一群堅持「穿上黃背心 人民大覺醒」的愛國志工們,顧不得寒風刺骨,管不了冬雨飄落,實在令人敬佩!當時,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及前台大教授陳志龍非常悲痛地譴責維安警察的暴行,人民的訴求只有標語,警察還撕標語,未顧及人民的安全,警察要有自由民主法治,不應該這樣子;人民要真正的自由民主法治,不是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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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官員違法亂紀迫害人權 等於是國家公器的酷刑

新北、桃園和新竹三縣市驚傳員警集體貪汙案,9名員警涉嫌勾結業者鑽交通法規漏洞,當中4名員警遭羈押禁見,新北市警局則震怒,今重懲相關人士,警局將持續追查相關人員責任,並強調從嚴辦理杜絕歪風,這種「迅雷不及掩耳」的處置,無不拍案叫好。

109年9月19日,當天在竹北路邊安靜舉牌的黃姓志工媽媽無故遭到近20名六家派出所員警包圍、詢問,並拿出一張海報強行塞在她的手上;沒有說清楚犯什麼法,便直接將她當現行犯抓走,這就是「919竹北事件」由來。這些違法的員警們,都沒有被移送法辦或行政懲處。事後,新竹縣警察局局長黃家琦、竹北分局分局長謝博賢、六家派出所所長葉日仁、副所長蔡定紘等相關人員一一火速調離原職,難道是想掩蓋真相,逃避究責?

國際審查委員Manfred Nowak詢問國際酷刑公約施行法為何遲未入法進行討論?只見政府官員一再推諉、敷衍,甚至辯解、撒謊,搪塞態度令人訝異!官方說詞一再被國際審查專家打臉,為宣導人民正確的法稅知識與觀念,也為飽受稅災迫害所苦的稅災戶伸張正義,法稅改革聯盟等相關民團志工的身影,常在全台各地街頭巷尾出現,透過舉牌、發送傳單、拉布條等活動,希望喚起民眾賦稅人權意識,懂得保障自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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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一人之過禍害全國 一人之錯殃及全球

政府應深入了解國內司法判決的定罪率不到五成的事實,只因有些檢察官是不知、不懂、還是不願尊重人權來辦案,這樣的檢察官實在有違全民的託付,不知上位者能想像百姓的遭遇嗎?能推舉定罪率最高、冤賠金最少的檢察官,一定是很有人權觀的,既然有擇優,就有汱劣,更要淘汱那些定罪最低、冤賠金最高的檢察官。侯寬仁檢察官仗恃「公權力」,從不反省自己起訴的案子定罪率很低;再加上膽大妄為居然敢竄改筆錄,做最不好的示範,讓司法人權蕩然無存,這款的惡檢早就該轟下台了,卻還能繼續升任廉政署副署長、法醫研究所所長,繼續危害百姓呢?真是一人之過禍害全國,一人之錯殃及全球。

監察院調查侯寬仁八項重大違法要求法務部依法究責議處,但法務部居然假借「調查」拖延時間,以「超過十年時效」讓侯寬仁脫身,不用受懲罰! 違法濫權檢察官真的喬不出法律可懲處嗎?彈劾權的行使,無論是從憲法或監察法,並無行使彈劾權只有10年時效規定。以228事件來說超過30年照辦,淘汰不適任檢察官,不要再讓違法濫權的檢察官僅用自由心證就能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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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執法者人權觀嚴重不足 台灣人權加油!

2021年4月22日轟動一時詹姓老師遭桃園市警員攔查案,經監委林國明、陳景峻、蔡崇義調查後,認定中壢分局任由員警違反勤務紀律,在自行劃定的「治安熱點」隨機盤查民眾,又未落實教育訓練,且要求現行犯在警詢時一律施用手銬、腳銬,違反比例原則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監察院通過糾正中壢分局,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並促請警政署檢討改善。這起重傷害民主法治的國家暴力,籲請司法要對警察的過當、違法行為要有明確的法律評判,才能防止人民繼續受濫權傷害。需加強落實教育訓練,以兼顧人民自由、治安維護及員警執勤安全。

話說教授非洲鼓、手碟樂器、擔任劇團團長,在藝文圈小有名聲的音樂女老師詹慧玲到中壢上課;行經中壢火車站後站新興路上被一名騎機車警員攔下查證身分,詹自認只是走在路上喝奶茶,不認為有被查證的必要,因此與警員發生爭執,竟然詹女遭警察大外割摔倒在地。警察那麼粗暴無禮隨便攔人,讓她沒有尊嚴受盡侮辱,不當盤查妨害自由,強迫拿走手機、不當碰觸她的身體涉強制罪及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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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救濟是漫長穩輸難贏 政府卻透過修法在斂財?

眾所皆知,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人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百姓被判輸了就是輸了,但是判贏了就真的是贏了嗎?沒有喔!例如稅單又被國稅局違法重開,讓百姓最終又回到原點,對人民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費人民的生命財產!

行政法院的法官專業是常受到質疑的,因為不懂稅法,所以往往依賴國稅局來當打手,這樣的行政官司,人民告官就像請鬼開藥單,勝訴率微乎其微,只是自討苦吃而己,對人民而言,行政法院只是擺好看的。

財稅機關多如牛毛之解釋令,及不當之課稅命令,造成擾民事件處處可見;往往因與稅務機關、行政救濟、法院間來來往往就要好幾年,怕事情尚未解決都已心力交瘁,或死、或病、或家破人亡等,無法抵抗只好妥協了,任由稅務機關的宰割,有夠可憐吧!財政部若只為維護本身的課稅權,卻無視於嚴苛的課稅命令已超越母法,怨聲載道民怨四起,殊不知苛稅猛於虎,財稅機關該好好檢討其不當之處了!許多法條根本就是惡法,這些惡法能修就修,不修就應該廢了!不應任由惡稅官抓著「惡法亦法」的惡質的官僚主義來迫害人民,這樣的政府百姓是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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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賦稅人權癱瘓了 違法稅單萬年不死人民痛苦不堪

人民面對國稅局用稅務獎勵金鼓勵稅官可以用盡手段開出稅單,這樣製造多少稅災戶出來呢?唉!「賦稅人權」癱瘓了!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2020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已達1,431萬件,這樣的天文數字不得不懷疑賦稅人權也是崩潰了。接下來,人民不得不再面對執行官強制執行拍賣時標的物無上限的被拍賣,幾萬元的欠費欠稅案會被拍賣掉數百數千萬的房產,真的讓百姓崩潰了!

被指為「養老法院」或「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更扯!不諳稅法的法官遵奉財政部的解釋令,不管是後來發現新的證據或新的事實,應該要推翻之前的錯誤判決、或者稅單原處分不對就應撤銷,結果判決是一錯再錯,造成了許多恐龍判例,以及讓人民痛苦不堪的萬年稅單,視人民的生命財產權如糞土,真不該;所以稅政的改革也是刻不容緩的,政府看到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已經在談司法改革了,稅務改革也要加緊腳步,希望政府不要再從增加課稅來搶更多的人民、更多的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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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枉法裁判人民都百分百敗訴 仲裁者的良心天平在哪?

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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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國際人權及宗教專家學者聲援 終結人權迫害

無論佛教或道教以慈悲為懷在中元普渡這天,都有活動普度眾生,如溺海中對一切有生命的動物及人,施宏大法力,有勸人為善之意,期人人能良心覺醒。在美國華府舉辦的國際宗教自由高峰會,主席Sam Brownback指出,世界約有80%擁有宗教信仰的人民正受迫害或身處於有宗教迫害的國家中,這是非常重大的議題。學者專家表示,事實上台灣也正面臨信仰自由遭受迫害的事件發生,指標性的案件就是太極門案,遭少數違法官員迫害迄今27年未獲解決。

過往檢察官辦案只在乎「起訴 不起訴」,久而久之檢察官就成了辦案的機器,真正能深入調查案情者幾希?也因為如此檢察官更是擴張自己的權力。有些恐龍檢察官會因當事人不配合其引導的筆錄,而當面摔卷宗、辱罵、威脅家人等等,造成當事人得恐懼不安,甚至噩夢連連。篡改筆錄也是這類檢察官常用的伎倆,「馬案」因侯寬仁檢察官竄改筆錄,這是最經典的;違反證據法則,這是造成冤案的罪魁禍首,這種違背良心的作法,怎麼不怕遭天譴呢?強行逼供,草菅人命,官官相護之下,是不知冤案如何善了?還是官僚作祟?歷經四位八任總統,仍無法為人民平反,還其清白正義,祈求下一任選出一位好總統做到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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