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 政府討稅像抄家滅族 全都搶光了

2018年5月28日世界納稅人組織(World Taxpayers Associations, 簡稱WTA),於丹麥哥本哈根舉辦納稅人區域論壇,共同探討如何促進全球稅制改革,改善賦稅人權。英國稅制比起其他國家已相對地公開透明,但仍有許多可改善的空間。「如果你想知道政府的錢究竟花到哪裡去,你可以透過特定的行政管道要求政府說明,政府必須在一定的時間內交代清楚。」英國納稅人聯盟Mr. Harry Fone認為政府是為民服務的機構,有義務對人民報告稅收的狀況。他山之石可以攻錯,要求政府將稅金收支透明化,不僅可減少浪費,也杜絕惡意課稅,這是台灣稅改必經之路。

稅災戶香菇大王林天財借用兒子名義調度資金,被當成贈與課稅加罰共十二億,為何這些欠稅大戶寧願冒著被管收及強制執行的風險也不繳稅?他聽從銀行人員建議,把錢存入小孩的戶頭,並註明這筆錢只能由他本人動用,正表明這是用來做生意用的資金;但國稅局完全不理會他所提出的證明與銀行的證詞,課以高額的贈與稅,補稅加罰12億鉅額的稅金,最後倒閉收場,林老先生走行政救濟途徑也求助無門,財產全遭查封,落得一貧如洗,還罹患了癌症,悲苦中仍堅持為自己捍衛清白。當初國稅局僅憑帳戶轉存資金流動,即推定林天財贈與金錢給子女,以利息反推本金,追繳欠稅與罰鍰共11億多元,林老先生形容政府討稅像抄家滅族,「全都搶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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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冤案被執法者整得死去活來 國家暴力換湯不換藥

台灣一件指標性案件是1996年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進行的政治整肅,檢察官侯寬仁製造的「太極門假案」,試圖抄家滅門,演變至今27年尚未獲得真正平反,這個源頭就在行政院轄下的法務部,檢察官侯寬仁造假一手主導,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最後行政執行署竟然在土地沒有完成鑑界的情況下急忙拍賣人民財產,承襲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整肅假匪諜的手段,國家暴力根本是換湯不換藥。

又有多少冤案被可惡的執法者整得死去活來,虛度十數年、甚至數十年的黃金歲月,最後幸得無罪平反,可是這些執法者一樣是升官發財,連有的被監院調察要求法務部究責議處,也是沒事。侯寬仁擔任檢察官屢屢誣賴活人,今任法醫研究所所長,死者更無法為自己辯白,很諷刺吧!不平的百姓只希望法務部發揮其魄力,在還善良百姓清白之餘,也要清查違法辦案的執法者,給予適當的懲處,不再繼續危害百姓。之前政府簽署了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只因台灣的司法、賦稅人權被侵害已久,不期待人權能提昇與世界各文明國家相同。尤其是司法人權,希望法務部能帶領全體檢察官用專業、用心、尊重人權來辦案。

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對侯寬仁上任後推動將法醫研究所改制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非常不不以為然,認為這也是侯一慣的擴權心態。與其在太極門案,越權發文要求縣市政府工務單位對太極門道館斷水斷電,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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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修行聖地被查封拍賣 凸顯台灣人權是虛幻的

學者專家指出,國際公約明定宗教、信仰必須獲得絕對的保障,政府應尊重宗教修行團體的根源與本質,呼籲全民覺醒關注、監督法稅改革,政府應依職責做到有效救濟,平反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否則人權就是虛幻的。

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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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馬文的故事 民告官能否獲行政法院公義審判?

我們想讓你知道…馬文的案子,在台灣也一樣會發生,官商勾結與行政訴訟,讓老百姓永遠是輸家。

一忍百忍,終至忍無可忍,這時您會做出什麼的決定,太多電影的題材,由此演繹誕生,似乎在警示著,不要挑戰人類忍耐的極限。故事發生在美國,依情節的辣嗆程度,應該不用太多鋪陳即可搬上螢幕,讓我們一起了解美國大叔的奇特經歷。

馬文為完成修車廠的美夢,2000年在科羅拉多州的格蘭比標下了一塊地,以他專業的技術以及對人的和善態度,很快在當地贏得口碑與人緣,受到村民的愛戴與支持。然而不尋常的事情總是夾雜著許多的算計與潛規則,當地政府與黑道盤錯糾結的「水泥工廠計畫」,將他的修車廠團團圍住,不僅招牌被遮住,連出入都成問題,這針對性似乎也太強了。

馬文提出了抗議,並公開申訴,當地居民也同意馬文的說法,隔年陸續對市政府提起告訴,但他們卻敗訴了。他們敗訴後,媒體居然落井下石地針對反水泥廠運動進行抹黑與負面報導,政府也突襲了他的修車廠,並大力開罰,最後政府甚至吊銷了馬文的營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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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用愛與良心改變世界 響應第四屆聯合國國際良心日

日本憲法第76條,韓國憲法第98條,有規定法官要依良心來審判。我國雖沒有將良心入憲,但在大法官的釋字530號解釋有出現這樣的敍述,法官本為良知去行使法律獨立審判職權,在我們的法官法第13條規定: 法官應依據憲法及法律,本於良心,超然、獨立、公正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

法官應依良心來審判,那什麼是良心呢?有人會把良心和良知當作是一樣,但有的學者認為是有區隔的,很多學者都把良心用倫理道德來解釋。法官在審判過程可不可以加上良心的原素,在歐洲已經討論了十世紀,這個問題源自於法官良心思想觀念與法律對立的時候,分兩派學說:

一派認為依法律條文沒有加入良心的因素,法官依照法律程序及證據來審判,免除法官在某種情形選邊站,只要依法就好。可以讓被告免於被法官恣意的判刑。另外一派認為用這樣的判決並沒有實現正義,所以應該適時的加入良心審判,尤其在一些複雜棘手的案件良心應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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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一次扭轉司法歪風 看立委有沒有心要為人民修法?2

張靜律師遭離譜構陷的橋段手法,竟與侯寬仁當初違法偵辦太極門案的過程有著驚人巧合!侯寬仁當時為了蓄意構陷太極門師徒,竟然發佈假消息,以養小鬼這個極其荒繆的虛幻藉口來欺騙社會大眾,抹黑太極門師徒的清譽,試圖誤導社會輿論造成民眾恐慌,而他明知自己無法證明小鬼的存在,於是在查無養小鬼的證據下,他又透過媒體公開徵求告訴人成立自救會並對太極門提告,許多人因為被誤導而簽署訴狀,很多人開庭時當場表示,並沒有要提告任何人,法官當庭拆穿侯寬仁構陷太極門入罪的違法事實。

侯寬仁檢察官深知難以詐欺或養小鬼成功起訴入罪太極門,於是卻違反基本法理在起訴書中兩面構陷,一面稱敬師禮為違法詐欺所得,請求沒收,一面又稱說敬師禮是合法補習班學費,直接移送國稅局課稅,明顯違反一事不二罰的基本法則;同時帳戶實際餘額僅61萬元,侯寬仁卻捏造為31億元,並找了當時的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沒調查就直接對太極門開出天價稅單,讓太極門同時面對司法與稅務訴訟雙重夾殺,無中生有蓄意構陷的手法卑劣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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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一次扭轉司法歪風 看立委有沒有心要為人民修法?1

距離明年立委的選舉時間還早,但在台南市的幾個重要路口,最近出現了一個立委參選人的大型競選廣告看板,內容與歷年選舉文宣大大不同,該參選人所提出的競選訴求竟然只有一個,就是「剷除司法惡官」,訴求下方直接列出幾個司法人員的名字,引起許多市民的關注。這位參選人是台南市的數學名師,因為曾經親身遭遇司法不公,有感於現今許多荒腔走板的司法亂象,司法公正性屢受民眾質疑,於是以「剷除司法惡官」為參選目標,希望有機會進到立法院,力行修法落實懲處並淘汰違法濫權的司法人員,還給人民公正的司法環境。

該數學名師在105年時,因為想成立數學博物館,透過仲介購買了一筆上萬坪的土地,因資金問題想向銀行貸款,但銀行要求要找營業額較高的企業,於是他就用借名的方式,請好友陳先生用其公司的名義登記,想不到事後陳某竟侵占該土地,他憤而對好友提告侵占及背信,想不到檢察官竟然忽略所有不利被告的證據,導致被告獲判不起訴;他因不服判決而聲請再議,赫然在閱卷時發現檢察官竟違法刪除部分筆錄資料,於是他轉向地檢署要求提供開庭的錄影光碟,但卻遭拒絕,同時聲請再議也一併遭駁回,於是他聲請交付審判,才在法官的要求下拿到檢方的開庭錄影光碟,竟發現錄影長度居然比記載的時間還短,明顯有被刪減的嫌疑,於是誓言要以「剷除司法惡官」為職志參選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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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詹老師獲人權正義翻轉 0919竹北黃媽媽呢?

音樂老師詹慧玲遭中壢員警濫權盤查、壓制逮捕案,原獲不起訴,經詹慧玲及其律師努力不懈,成功翻轉原處分,桃園地方法院做出台灣司法史上第一件對員警的不當盤查附理由的有罪判決,是台灣人權保障的一大進展。

詹老師的案件能如此引起共鳴,因為這不是個案,濫權盤查也不只是葉姓警員一人的責任,是整個體制的問題。在詹老師被帶回警局的8小時過程中,明明警局上下都可揭發或阻止此事發生,她卻仍被以不符比例原則及被手銬腳鐐對待,凸顯警察職權過度擴權,而且,事後警政高層在媒體前發言也未承認錯誤。

獲知判決後,詹慧玲老師表示:法官做了正確的判斷,葉姓員警的所作所為,應該要判罪,讓他們知道,不能穿著警察制服為非作歹,因為他們是警察,比起人民要更懂得守法,更知道分寸。為了彰顯問題,並讓社會大眾一同討論,促進警政改革,詹老師更進一步提出國賠申請。

詹慧玲老師的人權判決案例,不由令人對類似案件「919竹北黃媽媽事件」燃起希望。109年9月19日,黃姓志工媽媽於新竹縣竹北路邊安靜舉海報,突然被大批員警未告知理由便加以盤查、逮捕,更漏夜偵訊並移送地檢署,最後被裁定限制住居,導致被害人黃媽媽當場昏厥送醫,經診斷為急性壓力症候群,此事件對黃媽媽家庭造成極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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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官員擁抱權力號稱民主 人民在威權中喘息

雖然台灣已經追求民主法治多年,但實際上依存有許多的威權和官權,導致人民和官員之間的仍處於極度不平等狀態。以下是三點觀察:

一、「法律處罰,以人民為主」
根據魏賜聰教授的研究,他調查了234種法律,總共包含16,722條法條。其中,處罰人民的法條高達1,842條,而處罰公務員的法條卻只有122條,兩者相差了12倍。這個現象表示法律制度大幅傾向限制和處罰人民。另外,公權力施行法有1600多條,但僅有14條針對公務人員的處罰條款。換言之,雖然有很多法律條文設置了對公務人員執法的規範,但真正可以對他們進行處罰的法律條文卻極少。因此,有人形容台灣的民主是「處罰,以人民為主」。

二、「懲罰官員的法律,甚至從不用」
除了以人民為主的處罰法律之外,台灣刑法中的一些條文甚至從未被運用,例如124條枉法裁判罪和129條違法徵收罪,這是否更容易形成劣質法官和稅務官員的溫床?此外,在大法官的解釋中,有57條法律和解釋函令被宣告違憲,但這些稅務人員似乎沒有被處以違法徵收罪,這是否也是台灣超徵嚴重的成因?

近期,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對司法提出四大改革建議,他也認為台灣刑法124條的「枉法裁判罪」用來約束法官,和125條的「濫權追訴罪」約束檢察官,但因官官相護的官場文化,讓這兩條法律對制衡劣質法官和檢察官,至今都沒有發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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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人民泣血聲訴 《公務員懲戒法》究竟是保民還是保官

「法」之於人民,猶如大海中的最後一根浮木,而從古自今,沒有人願意上公堂淌混水,因為老百姓知道,「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小蝦米鬥不過大鯨魚」,然而事實真如此殘酷嗎?

猶記得數年前韓國經典電影《熔爐》讓亞洲世界震驚,描述的是光州聾啞學校教師長期性侵和虐待孩童事件,當年在當兵的孔劉看完這部小說後被震撼到,並於退伍後極力促成此部真實事件改編成電影,而後在韓國全境造成廣大迴響,除打破韓國影史多項紀錄,更在輿論壓力下讓韓國政府以幾近全數票數通過「性侵害防止修正案」:性侵女身障者、不滿13歲幼童,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廢除公訴期。加害者如任職於社會福利機構或特殊教育單位,可加重處罰,新法即被稱為《熔爐法》。一部電影改寫律法,韓國人民能,台灣人民為何不能?

日前欣聞商界大老發起「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提及要團結公民力量,形成運動,要讓台灣不僅以民主為傲,還能以司法為傲。曹興誠直白指出,過去的司法改革總是淪為口號,台灣的司法案件堆積如山,處理進程緩如龜速,許多判決更是缺乏品質,不符常識和民意。此外,台灣的刑事訴訟完全違反「第一次就做對」的原則,檢方在地院一審敗訴後,竟然其一審的起訴內容原封不動,就可以自動上訴到二審,這種長期流浪在法院中的「瑕疵起訴內容」,不僅癱瘓司法效能,更是醜化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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