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稅務獎勵金」是財政紀律敗壞的病毒2

稅災戶鍾先生97年成立一家資本額432萬元的公司,辦理期貨業務,由於獲利少,101年結束公司營運,但103年國稅局以鍾先生未完成報稅手續為由,開出4千6百萬的稅單,外加罰金超過5千400萬。想想看,101年結束營運,國稅局103年開出的稅單連課帶罰超過資本額的12.5倍,表示這二年內,這公司不是非常賺錢,就是國稅局灌水灌到太離譜了!而將稅單金額灌水灌這麼多是為了稅務獎勵金嗎?

另一稅災戶簡永松先生原本有一家公司,從89年起他就完全沒有營業,會計師也已經簽帳證明無經營的價值,沒想到即使過了稅捐稽徵法規定的核課期間,稅務機關竟然用93年已廢除的無形資產作價條例的解釋函令,對已經解散清算的舊公司開單追稅7000多萬。類此稅災戶並不是少數個案而已。

太極門案亦是令人權國家的台灣不堪的人權侵害案件,敬師禮是弟子贈與師父的紅包,在一定額度内本無須繳稅,政府卻強加課稅,形同以稅為名的搶奪民產,顯然已違反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國內外很多專家學者普遍認為這是稅捐機關橫徵暴斂的行徑,追根究底就是為了追求稅務獎勵金及行攻執行署執行官的績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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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務獎勵金」是財政紀律敗壞的病毒1

傳統中華文化很重視持盈保泰、量入為出的精神,台灣的鄰國新加坡在平衡國家預算方面的成效有目共睹,國家預算的餘絀,除以該國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即是一個關鍵的財政指標之一,多年來新加坡一直都是財政盈餘,當Covid-19疫情期間全世界遭逢一個從沒遇過的危機,新加坡可以用百分之十幾的GDP力量去挽救那兩個年度(109年、110年)疫情對企業及人民的傷害,來照顧它的人民。而台灣多年來幾乎都是財政赤字,疫情期間109年、110年,台灣財政盈餘也一直維持在負的3%、4%左右,但稅收近幾年卻年年超徵。

新加坡係因將平衡預算政策入憲,徹底杜絕了因為政黨輪替執政而偏離這個原則的風險,平衡預算是新加坡的財政紀律,它很透明,在國家實現預算盈餘的年度之後,也會以「紅包專案」藏富於民。反觀台灣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超徵還民6000元,對照新加坡將盈餘還給人民的作法,應該看得出與台灣有很大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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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濫權違法官員一日不除 人民永無寧日人權唯有靠自己爭取

第三次國際人權兩公約審查會議,共同檢視此次結論性意見的結果,對照台灣人民面對的各種人權迫害實際現況,診斷台灣人權的癥結。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真理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吳景欽更為此次審查,打了20分的超低分數,呼籲人權唯有靠自己爭取,全民要繼續努力,好好監督政府進行改革。

曾在台灣引起社會矚目的案件,基隆陳青旭先生欠1.8萬元交通罰緩被超額法拍案,導致祖孫三代遮風避雨三層樓祖厝市價約250萬元,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以135萬元法拍;行政執行署在一、二、三拍過程中,包括本人、自己的媽媽以及鄰居均完全不知情房屋曾被貼上封條,所以房子是在當事人完全不知情情況下不見。質疑宜蘭分署難道要為了1.8萬元,殲滅他全家人?「台大教授拯救陳青旭行動聯盟」提出宜蘭分署處理陳案有三個不實,包括「查封不實」、「筆錄不實」、「拍賣使用公告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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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台灣不合時宜的稅制 肇因於威權心態?

課稅是對於人民財產權的限制與剝奪,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而法律規範之租稅構成要件,應遵守法律明確性原則。因此對於租稅的課徵一律均須由法律加以規定,形成「絕對法律保留」的嚴格要求。

日前在網路上看到立委質詢前財政部長蘇建榮的影片,立委們提議廢止不合時宜的娛樂稅、印花稅等,以避免妨礙正常的商業活動。娛樂稅是民國31年動員戡亂時期為禁奢而課徵的特別稅,隨著時空環境演變、經濟發展、國家政策的推動,時至今日娛樂稅法制定背景與立法理由已不合時宜,電影、戲劇及歌唱表演、高爾夫球等都已不是奢侈行為,甚至高爾夫球、撞球等業已成為國際競賽,在國內卻還被視為是一項奢侈的活動而課徵娛樂稅,這樣的作法實在令人不解。

然而,令人擔憂的是,娛樂稅只是成千上萬不合時宜的議題中的其中一項;機車是台灣庶民的必備交通工具,早已不是50年前的「奢侈品」,現今民眾購買一輛機車仍要繳17.5%的機車奢侈稅(貨物稅),平均每輛需繳約1萬元貨物稅。再者,娛樂稅法共計18條,單就第2條課徵對象就有49條解釋函令;隨著疫情趨緩,餐廳業者為了增加營業收入,吸引更多家庭外出活動,設置手作課程或投幣式電動釣布娃娃玩具供親子一起娛樂,而其中的投幣式電動釣布娃娃玩具或電動搖搖馬就是經解釋函令認為「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應按每台每月查定營業額標準計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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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從納保法施行體檢台灣的「賦稅人權」

台灣在106年施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原本希望能秉持「愛心課稅」的人道主義精神,達成徵納雙方共榮共存,以落實合理賦稅及人權保障,但多年來各界質疑聲浪不減,此法究竟是保護納稅者抑或保護稅官呢?

日前在全民公審節目中看到有位律師提到:立法院很重要的一個功能便是對「人民財產權」的保障,我們需要立法來界定一個不可侵犯的界限,也就是稅收必須有法律的明文規定,另外國會對於行政機關擁有預算審查,以及調查監督權,可以監督稅務機關是否依法行政。可惜在台灣,立法權並沒有發揮應有的功能,就是太多的解釋函令架空法律,稅務機關享有過大的行政裁量權,竟可不經立法院審議,以自行發布解釋函令限制人民權利,目前有高達九千三百多則解釋函令,據分析在大法官813則解釋中,與稅有關的釋憲計有132則,其中就有57則法律及解釋函令被宣告違憲!

納保法規定財政部需要每四年檢視財政機關所發布之解釋函令,財政部球員兼裁判自行檢視,根本無法達到客觀和專業的把關,且近萬則函釋很多與現行規定或人權觀念不符,本來就應該立即全面檢討廢除,這更證明立法院未盡到保障人民權利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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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粉紅超跑」現象有感 有良心的官員應該學習媽祖聞聲救苦

有「粉紅超跑」之稱的白沙屯媽祖繞境活動落幕了,在世局不安、疫情帶來經濟衝擊之下,人民尋求心靈慰藉,今年隨行人數創新紀錄,報名人數就高達11萬3千多人,空拍畫面更是看不到最後人潮,震撼人心。

以台灣製造業為例,最底層的勞工最有感經濟的不景氣,很多老闆都快要面臨「無薪」可發,有的甚至是直接請員工去找臨時工來做,真的「差很大」。不解的是,我們的政府竟然在111年還可以超徵 5237億!近九年來,共計超徵1兆6273億,還口口聲聲說超徵是經濟成長所致,真是不知民間疾苦!

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就曾說,以前他在辦案過程中,常發現重複課稅、倍數罰款的不合理現象。先進國家如德國,行政罰鍰最多是五萬塊歐元,但「我們都是倍數罰,幾千萬在罰,這般橫徵暴斂促成大幅超徵,整個稅制及執法心態是很大的因素!」

更可憐的是,許多稅災戶甚至被限制出境、與家人被迫分離,像鍾先生,被一張烏龍稅單搞了將近10年,不久前才獲得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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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收掉官官相護保護傘 莫讓違法官員繼續危害百姓

非洲鼓詹老師一案經告訴人再議後,高檢署發回續查,經承辦檢察官再調查相關事證,認為葉姓警員臨檢、盤查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非依法執行職務,卻仍然阻擋詹女離去,但詹女無涉妨害公務犯行之情形下違法逮捕,剝奪其行動自由,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重大,依法提起公訴,最後判刑確定,葉姓警員認罪不再上訴,詹老師再提國賠申請,希望能藉此突顯出警政體系缺失。

曾喧譁一時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案,已宣判加害者前白人警官蕭文(Derek Chauvin)被控的三項罪名全數成立,包括三級、二級謀殺罪和二級過失殺人罪,八周後將宣布其刑責,將面臨最高40年監禁的刑罰。此案不僅在美國受到高度憤怒與重視,「黑人的命也是命」的抗議。更受到全球矚目,殷鑑不遠值得台灣借鏡!

曾經目睹在桃園市國慶升旗典禮活動現場,有一群著運動服的民眾,被一群便衣警察警告不准舉牌,正納悶各界來參加慶典都大剌剌舉牌,為何這群熱愛國家的民眾被一群便衣警察包圍起來,雖然被圏限行動範圍,他們還是很高興鼓掌參加,心想他們舉牌應該是「祝國家生日快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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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不合理的稅制亟需改革 莫讓人為災害繼續荼毒百姓

根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兩年一期的《貧困與繁榮共享報告》統計,在新冠疫情爆發前,原先預估2020年全球極端貧困人口將下降至7.9%。然而最新資料顯示,今年全球「極端貧困人口」下降幅度不如預期,仍維持在9.1%至9.4%的水準。109年新冠肺炎、氣候變遷及軍事衝突,都是阻礙極端貧困人口繼續減少的原因。

近年,愈多投資人考量企業的 EPS(每股稅後盈餘)的同時,也著眼於企業的ESG(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也就是企業從過去只注重獲利極大化,到如今注重獲利外,同時考量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SG風潮近年鵲起,不僅是企業能長久走下去的關鍵,也是投資人評估好標的的重要參考指標。

今年世界經濟論壇(WEF)就曾示警,109全球前五大風險皆為環境變遷,包括極端氣候、生物多樣性損失、人為環境災害、水危機等等。「政府是否提供了明確而穩定的法令規章」,尤其是稅務與行政規定的限制,其實外商檢視台灣的競爭力,民主自由、就業機會多、生活富裕、治安良好、社會安定等,這些指標,都是非常理想的投資條件,唯獨稅務等規定阻卻了投資的腳步不是很可惜嗎?這個人為環境災害很明顯的就是「法稅改革」是亟切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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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人民的富足幸福 繫乎執法官員的良心

基隆陳姓男子欠繳交通違規罰款1萬8千元,被送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將其名下的房子以135萬5400元拍賣,前台大陳志龍教授等人不平並聲援,日前並與陳家人到宜蘭執行分署陳情,年逾70歲不識字的老母還一度下跪求情;分署強調一切都符合程序,不動產已經拍定了,並且發了權利移轉證書,如果想要挽救的話,可能要自行去跟拍定人接洽。

而協助陳男爭取權益的陳志龍教授指出,這件屬違法行政處分應該撤銷,理由主要有三點:一是強制執行過程沒有債務人知悉,二是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應做動產評估,三執行署未獨立行使,未窮盡一切可能性,機關有怠惰之嫌。他認為暫緩點交恐是「緩兵之計」,陳男雖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救濟,但希望行政執行署撤銷違法的行政處分。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追討積欠國家罰款、稅款,及查封不動產,20年來累計達5600億元,足可打造1條台灣高鐵!要創造更輝煌的里程碑,民眾在原有官方網站即能下載動產、不動產等所有拍賣的相關訊息,更成立拍賣平台。分署將主動上傳每次動產、不動產拍賣公告訊息,由群組分享給其他會員,提供投資大眾參考投標,擴大服務群眾,提升拍賣價格及欠稅強制執行等績效。單單以行政執行署公布109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高達1431萬件,這當中又有多少是冤屈的案件呢?隱藏了多少賦稅人權被戕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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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稅災戶哀鴻遍野 烏龍稅單滿天飛 2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許坤錫會計師在實務界三十幾年,發現很多問題,現在稅官用電腦都很方便,往往用複製、貼上,好幾份官司打下來,內容幾乎一樣,只有順序重新編排。連知名法學教授陳長文律師也打輸稅務官司。他指出:「若個人碰到稅案根本沒辦法處理,也沒錢找會計師,稅法多如牛毛,連專家也不懂,老百姓碰到更辛苦。」

台灣官官相護情況嚴重,三層行政救濟制度全部失靈!包括行政法院不做終局判決,助長「萬年稅單」歪風,讓人民一再遭到政府公權力凌遲。以及稅捐機關行政裁量權太大的問題,建議行政訴訟應該比照刑事訴訟,須確認待證事實才能核課等等。

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教授指出,即使算讀完法律、稅法,也打不贏稅法,因為函釋多如牛毛,連行政法官也不知道,尤其舉證責任應該是稅捐機關,結果卻是人民要自己證明沒有逃漏稅。他指出其荒謬之處,「我沒有犯罪,要如何證明我沒有犯罪?」支持要成立稅務專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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