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府稅收近年來年年超徵,還讓人記憶猶新的是,111年稅收超徵了5237億元,最後行政院拍板定案,從該年超徵的稅收中,拿出1400億元全民普發現金,每人可以領到6000元,蘇揆強調,這是全民從小到老都能共享的經濟成果。繼111年超徵稅收「還稅於民」之後,112年財政部預估全年稅收超徵3617億元,由於連續3年超徵率都超過1成,使得民眾對於「再度還稅於民」存有高度期待。
近期法稅改革聯盟魏賜聰教授分別在監院和立院發表訴求時提到,預算法第59條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入分配預算,應按各月或各期實際收納數額考核之,其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超徵的稅收如果未經立法院的審查並正式編入年度預算,卻讓財政部逕行決定運用的方式和挪用數額,無論是「退稅」還是「還債」,這裡面恐怕藏有極大的漏洞,甚至是國安的危機。
財政部長莊翠雲曾補充說明「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將以還債為優先」。即便政府決定要拿超徵優先償還國債,最近立院在審查預算時,委員提出要求將超徵額50%用於償還國債,財政部卻表示不同意,即使降成30%或20%,財政部仍然持續反對,最後列入決議的數額竟是微不足道的5%。這樣的結果真是令人感到可笑,立委監督行政部門的功能完全失效,不只政府財政紀律需要重整,連同國會監督的制衡機制也必須再強化。
稅收為何會年年超徵?財政部表示「每年預算籌編期間,綜合考量國內外經濟情勢及經濟成長率,並參酌各稅目特性、近年實徵情形、稅制調整等因素,覈實推估編列。近幾年的超徵金額並非區區數百億,而是每年都高達數千億元之譜,數目龐大到令人質疑,總歲出入的預估非常不確實,是否僅僅是因循沿襲上年度的預估值,略做微調便交差了事?
財政部認為「超徵稅收很可能是經濟大幅度成長所致,以致相對的綜合所得稅、營業事業所得、營業稅、證券交易稅及財產稅均有增加」。但是就以112年來看,整年GDP及進出口三項指標全數衰退,然而112年賦稅預算3.07兆竟比前一年2.72兆增加3460億,預估將再超徵3700億。經濟率衰退、進出口衰退的結果竟然還是超徵3617億,財政部在立院接受質詢時回答說「超徵與經濟成長率無關!」請問財政部,超徵到底要跟什麼有關?
專家學者都指出,稅制改革是否落實,才是超徵問題最大根源之所在。如果超徵稅收一直成為常態,就代表著租稅制度大有問題,就拿和民眾息息相關的綜合所得稅為例,列舉扣除額和特別扣除額,都存在著改革及修法的空間;另外像是不合時宜的貨物稅,是不是要考慮直接廢除了呢?對於超徵問題,真正的關鍵,超徵本來就是不應該的,稅制的改革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