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長年的非法「簽結」與檢察濫訴 紊亂台灣司法秩序逾20年!2

立委羅智強近日於立法院質詢時,直指法務部過去5年裡,被舉發的偵查不公開檢討案超過7千件,竟沒有一位檢察官遭起訴,且受到行政處分的也只有15位,質疑法務部根本就無視偵查不公開的規定,才會讓偵查不公開淪為司法的笑柄。事實上,檢察官長期利用媒體放話,營造「曾參殺人」的輿論壓力,不僅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規定,有時也是故意掀動社會言論「先入罪於人」,常造成社會誤解,形成對當事人未審先判的直覺,對當事人相當不公平,有時當事者根本是無辜受害,但因偵查內容誤導,霎時聲望名譽就掃地了,甚至未審判時,大好的工作就不保了。另外,更有檢察官以新聞稿的方式發布假消息,直接誣陷當事人,縱然事後當事人獲判無罪,但當初偵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檢察官,卻始終都未受到懲處。難怪法學教授吳景欽也感嘆:「偵查不公開只存在於教科書上,不存在於實務上。」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長年的非法「簽結」與檢察濫訴 紊亂台灣司法秩序逾20年!1

北檢偵辦京華城一案,宛如八點檔的長壽劇,每個禮拜都有一些特定的媒體,會鉅細靡遺的刊登巨幅報導,或於媒體上公開討論,將偵辦過程細節如第一現場報導般地呈現出來,讓民眾宛如跟著北檢辦案一般。更有記者直接在媒體上公開,她經營檢調關係已有7年之久,直接打臉法定明文的偵查不公開規定,逼得北檢不得不傳喚當事人,以平息民眾對偵查不公開的質疑,企圖為偵查大公開洗白。 

果然北檢的傳喚只像過個場一樣,傳喚後不久,馬上發新聞稿自清表示,媒體的新聞來源不是北檢洩露,而是記者自己根據消息拚湊來的,至於是根據哪些消息,則完全不提,將北檢辦案訊息與媒體報導消息完全切割,試圖甩鍋讓北檢與媒體通通都沒事。但事後有關京華城的偵辦內容,還是源源不斷的出現在媒體,引起立委黃國昌的關注,直接在立法院質詢法務部長,認為北檢偵辦偵查不公開的案子,根本就在打假球,逼得法務部長表態此案並未簽結,尚在偵查中,後續還會繼續偵辦。 

其實,法務部長也是在講空話,後續應該也不會繼續偵辦,因爲「簽結」根本不是法律賦予檢察官的權限。檢察官偵辦犯罪後的法律效果,依法只有「起訴」、「不起訴」及「緩起訴」3種。簽結其實可以說是檢察官玩法弄權的另一種非法的方式。因為當事人如果不認同「不起訴的決定」,可由不起訴處分書,而得知檢察官不起訴的理由,依法尚有「再議」的救濟方法。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法務部改制「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絕非司改正道

前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暨台大法醫所教授李俊億說,就因政府司法科學鑑定改革不足,才會發生像五億高中生、板橋幼兒園餵藥案等,人民對於鑑定結果強烈質疑,重創台灣司法威信,更讓人民質疑政府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而法務部解決之道竟是將法醫研究所改制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換湯不換藥!

現在各個司法科學單位分散在不同機關,包括法務部及其下的法醫研究所、調查局的鑑識科學處,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有鑑識中心,國防部和海洋委員會也有各自的鑑識中心,美國設置了司法科學領域委員會(OSAC),將司法科學分為七大領域,我們的七大領域則分散在不同的機構,沈發惠痛批,這樣如何用法醫研究所的改制來取代一個獨立的司法委員會?

早於85年,監察院針對法醫荒糾正法務部,但遭法務部漠視,至108年全國專職解剖法醫只剩3位,監察院再度糾正法務部重大違失。法務部從106年研議到113年,最後提出這樣的草案,結果只是把法醫研究所改個名字,很難說服社會,而且與司法界的共識跟結論差太遠了!

尤美女律師指出,目前法醫實驗室的鑑定過程欠缺公開透明,使得律師在辯護時無法對鑑定過程詰問確認有無錯誤及瑕疵,司法科學委員會應是客觀獨立公正的高位階單位,像德州司法科學委員會有9位成員,2位律師及在各個領域的鑑識專家,具備學術與實務方面的專業,不能是純粹的學者。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不修《財劃法》加劇城鄉差距 財政部墨守成規讓國家退步

我們想讓你知道…現行《財劃法》導致城鄉差距擴大,修法應著重於保障較貧困地區的發展需求,讓各區都能公平享有國家發展紅利,促進地方間資源分配的和諧,進而縮小城鄉差距。

在立法院的質詢中,立委王世堅對財政部長莊翠雲的保守態度提出嚴厲批評。他質疑財政部在「富人稅」及其他稅制改革上的進展,認為財政部墨守成規、抱殘守缺。他甚至指出:「如果這些國產稅制都不敢動,財政部長這個位置或許不適合你,101大樓董事長可能做得更好。」這番話揭露了對財政部改革進展的深切不滿。

長期以來,台灣的印花稅、貨物稅、娛樂稅等稅制因不合時宜而飽受批評。隨著經濟發展與社會變遷,這些稅制已無法應對現代經濟的需求。然而,財政部對於稅制改革的回應卻顯得遲鈍,屢次以「沒有替代財源」、「缺乏共識」、「仍在研議」等理由拖延改革進度,導致現行稅制與社會需求脫節。尤其是延宕了近30年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修訂,至今仍未見具體行動,中央與地方財政失衡問題愈加嚴重。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濫訴不罰 徒增訟累包庇妄為

有為,無為,大多數人想到道德經的哲學,不過今天來探討檢察官的思維。以案件為例,有與無,天差地別,構不構成起訴要件,常常黑箱作業,要不要起訴,檢察官有絕對的話語權。

日本沉冤超過五十年的袴田巖案,於九月廿六日經靜岡地院判決無罪後,在袴田姊姊秀子拜訪法務省,請求法務大臣不要上訴後,檢察官於十月九日放棄上訴,並正式向袴田道歉,無辜者終於不用再繼續受苦。對此,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系所主任吳景欽撰文『對無罪判決 請勿無限上訴』除了給予肯定外,並對台灣濫訴之情形提出反省。

等待58年的無罪判決,當初的證據就是被告的自白,與江國慶案不謀而合,原來不只有台灣的司法存在著押人取供的陋習。檢察官有辦案的壓力,這可以理解,怕的是,在被打臉之後,依然不知省思,沒有理由地上訴。吳景欽提到台灣近來,有一起涉及廿五奶茶包竊盜案,在第一審判無罪、檢察官上訴,經四年多後才獲無罪判決確定。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萬年稅單」是人民的噩夢是枷鎖

為建構更具專業、效能及符合國際趨勢的稅務行政訴訟制度,並回應各界對於徹 底解決稅務紛爭的審理需求,司法院研擬制定「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召開第212次院會,通過「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計33條,其中一條為破除「萬年稅單」,以課稅處分作為撤銷訴訟的程序標的。希望政府真能做到以人民利益為出發點解決「萬年稅單」的問題,因台灣目前「萬年稅單」是人民的噩夢、是枷鎖。

台灣高知名度的理律事務所律師李念祖,用淺顯易懂的例子說明「萬年稅單」的形成:「國稅局對A開出原始稅單1000元,A不服申請復查,國稅局復查決定更改部分金額後,重開一張稅單改成800元,這時候800元稅單就已經取代1000元的稅單,不可能同時存在兩張稅單兩個處分,可是財政部用兩號解釋令,50年5月25日台財稅發字第03497號函及67年7月29日台財稅字第35047號函釋之意旨–撤銷的只是800元稅單(復查決定),1000元稅單(原始稅單)還在!一直掛在那裏成為「萬年稅單」。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誰相信台灣司法獨立 稅務訴訟人民勝率幾乎掛蛋

司法院為建構專業、效能之稅務行政訴訟制度,雖於113年8月12日舉辦「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公聽會」,美名為「公」聽會卻不公開、不公告、不直播、不透明,而且參與的政府單位代表93.2%(68位),民間代表5位(佔6.8%),這樣的公聽會和參與人員的比例根本就是政策宣導,無法回應人民對於徹底解決稅務紛爭的期待,也無能解決萬年稅單侵害賦稅人權的問題。

人民對於課稅處分縱然可提起訴願時,必須先繳納應納稅額之1/3,或提供相當擔保,根本就是增加人民負擔,或讓人民打退堂鼓,因為法院僅會撤銷「復查決定」及「訴願決定」,而非原來的「課稅處分」,所以稅捐稽徵機關只要重新作成新的「復查決定」,當事人就必須重新再進行司法救濟,且《納保法》第21條:納稅者不服課稅處分、復查或訴願決定提出行政爭訟之案件,其課稅處分、復查或訴願決定自本法施行(106年)後因違法而受法院撤銷或變更,自法院作成撤銷或變更裁判之日起逾十五年未能確定其應納稅額者,不得再行核課。這條法給行政機關開了一個無限大裁量的後門,導致成功打贏稅法官司的當事人,反而繼續陷入無限輪迴的司法救濟困境。建議行政稅務訴訟應該比照《刑事速審法》,修法回到自開單日起算速審的8年無法確定,稅單自為無效,方能徹底剪除萬年稅單對人民的傷害。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國會議員要為民把關政府官員應有專業素養 何怕國之不強?

日前立委高金素梅的質詢很有內容,問政犀利而且對法律條文相當熟悉,若每一位立委都像這位立委這麼專業,官員們敢不依法編列及把關嗎?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告實施原住民禁伐補償,政院態度是能「得過且過」?高金素梅痛批原民會主委曾智勇,連「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法源」依據,都不熟不但負債還想違法使用。

根據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106年起編列每年每公頃新台幣3萬元,去年立院三讀調整為6萬元。高金素梅質詢曾智勇,知不知道「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的用途?是補償和照顧的功能。凡原住民貸款出去的也要還款進入基金帳戶。不能像主委曾智勇答覆的:「禁伐補償預算三讀通過(每公頃6萬元要50億)只補償每公頃4萬元共26億元,不足24億元再由原住民基金補足。這是違法的,高金素梅痛批主委曾智勇,請再去讀熟《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筆者沒有政黨色彩,但對嚴格把關負責盡職的立委都會不吝給予掌聲或鼓勵!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受薪階級背沉重稅負 國富報告中看不到的真相

台灣究竟是貧還是富?我們時常被各種數據弄得眼花撩亂。根據最新的國富統計,台灣的平均財富達到1,638萬,乍看之下,這似乎是一個繁榮的象徵。然而,實情卻遠不如此。

七成家庭無法達到這一財富標準,所謂的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大多數人的財富更多是房地產和有價證券這類難以變現的資產,表面上看似擁有資產,但實際上,他們是「紙上富豪」。在房價不斷飆升的背景下,這些人面臨的不是富有的安全感,而是生活的壓力。一旦房產賣出,家園也將不復存在。 

109年台灣的貧窮率為1.5%,看似世界倒數第二低,僅次於土庫曼的0.2%。而所有福利國家的貧窮率都遠遠高過台灣,例如德國是16.7%、法國14.2%、瑞典是15%、丹麥13.4%、荷蘭8.8%。然而,這一數字掩蓋了台灣真正的窮困問題。貧窮率計算方法中有些不合理之處,例如規定有工作能力但無法提供收入證明的人,收入按法定最低工資或更高的平均薪資來計算。98年,一位僅靠零工收入維持生計的阿嬤因拿不出薪資證明,被迫按平均薪資計算收入,從而無法申請低收入戶補助。這種方式刻意降低貧窮人口數字,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被忽略。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低薪與詐騙─台灣社會的隱憂

行政院長卓榮泰近日宣佈,政府計劃明年大幅增加打擊詐騙的預算,將整體經費提升至73億元,是113年13億元的5.6倍。然而,若無法解決詐騙的根本原因,單靠增加經費恐怕難以見效。筆者認為低薪問題與詐騙活動的繁盛息息相關,成為台灣當前社會的一大隱憂。

台灣的詐騙問題已經觸及社會的各個層面,影響範圍廣泛。根據警政署的數據,112年台灣的詐騙損失總額達到新台幣2000億元,占GDP近1%。詐騙活動對台灣的社會秩序造成嚴重衝擊,而其背後的低薪困境更是讓人深思。許多年輕人和低技能勞動者因為缺乏穩定的高薪工作機會,轉而投入詐騙行業,將其視為迅速致富的捷徑。

年輕人淪陷,高齡者也參與。低薪環境加劇了年輕人面臨的經濟壓力,18至40歲的群體已成為台灣詐騙人數中的主要部分,佔總體80%以上。由於工作機會有限且收入低,許多年輕人選擇當「車手」或提供人頭帳戶,試圖以此快速賺錢。然而,這種「輕鬆」的賺錢方式,不僅將他們推向法律的邊緣,更促使詐騙手法不斷升級,對社會帶來更深層的危害。

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