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違反人民憲法之權利 賦稅正義是空談

太極門數萬名弟子在歷經侯寬仁檢察官一手導演的司法迫害,雖三級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本來由刑案衍生的冤錯假稅單也應一併撤銷,沒想到由當時國稅局長張盛和又一手導演另一部侵害人民生命財產的大戲,從局長到財政部部長一路升官,一路用萬年不死違法稅單欺凌太極門,說盡謊言、手段用盡,司法判決不算、監院調查糾舉不理、立院質詢不採,最後連行政院跨部會的會議都不理,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冤錯假稅單迫害太極門,其戕害人民賦稅人權莫此為甚!

稅捐復查所受限制雖已於釋字第224號解釋表示屬於違憲應予以刪除,但訴願之限制仍存在於現行法-稅捐稽徵法第39條中,台灣目前的稅捐稽徵法仍違反人民明載於憲法上之權利,稅捐正義仍是空談,所以訴願限制應和復查限制一樣應予以刪除,如此才可真正保障人民行政救濟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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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法官只能引用稅務機關見解 專吹百姓敗訴黑哨殺手

過往行政法院在審理有關稅務訴訟案件時,因礙於對稅務方面專業之不足,只好採納稅務機關的意見作為判決之依據;然而這樣的裁判並不尊重納稅人的稅務人權,人民的辛苦血汗錢,卻往往被稅務官員玩弄著,當行政法院被稅務機關牽著鼻子走時,是官官相護也好,或是官僚主義作祟也好,百姓永遠是輸家。

再者,稅務機關解釋函令往往凌駕法律之上,還有,行政法院法官非財稅專業法官,因而法官無法提出財稅專業的判決,只能引用稅務機關的見解,成了專吹百姓敗訴的黑哨殺手嗎?「隔行如隔山」,社會愈進步分工愈要更精細,為了保障人民的稅務人權,行政法院的專業化,亦迫在眉睫了!否則行政法院被封為敗訴法院的污名,永遠都不能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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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國稅局是萬年稅單始作俑者 百姓永無寧日

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國稅局開出的「萬年稅單」就是始作俑者,讓百姓陷於痛苦之深淵,永世不得超生。政府法令朝令夕改,不顧人民的權益,更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事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一味地「敗部復活」,追不到稅就一再延宕修法,禍延子孫。重視「賦稅人權」,就不要再玩弄小老百姓!

稅務行政凌駕在司法之上,又是一樁人民對政府高度不信任的代表,百姓一旦走入行政訴訟,就是死路一條,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就算法院已經判決撤銷,國稅局膽敢說法院判決不算,繼續開出稅單,國稅局可以違法的把判撤銷的死稅單再開成活稅單,形同萬年不死僵屍稅單!這僵屍稅單再送到行政執行署。所以許多欠稅案是被國稅局、行政執行署輪流或同時凌虐的,這算是官官相護還是官官共逼呢?

國內常見的萬年稅單,關鍵不在法律本身,而在法院及稅務人員心態。目前稅務環境是只要在核課期間內開出的稅單,即使救濟階段勝訴,撤銷永遠不會是最原始的那張稅單,而是第一個階段的復查決定。太極門即深受萬年稅單之苦,行政法院積非成是,即使律師要求應將原始稅單一併撤除,法官仍受限於怕造成國家稅收損失,又擔心自身財稅專業不足而不願自為判決,因此建立財稅專業法院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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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修掉惡法惡官 國家「風調雨順 國泰民安」

稅務糾紛占行政法院受理案件約九成以上,行政法院司法官的違失情況比其他法院嚴重很多,是專業不足還是官官相護的結果?值得警惕的是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狂飆84.6%與76.5%;因而,奉勸行政法院的法官不要僅憑國稅局提供的資料,就做為最後定讞的依據,因為不適任法官的剋星《法官法》,已正式上路執行為民除害的任務了,《納保法》已實施七年多了,處處自曝其短的稅務專業法官,行政法院稅務專業法官產生過程讓人失望,更令人懷疑其專業能力!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但是行政法院與稅務機關都讓它擺著好看而已,人民根本是看得到良法善意,卻遭受國稅局惡稅官與行政法院法官聯合操作惡法,讓百姓敗訴率100%,百姓也只能徒呼奈何啊!百姓抗議無效,又眼睜睜看著國稅局稅官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官聯合違法操作,將人民的土地查封、拍賣二次不成,再直接沒收人民土地入國有財產局,讓一票官員依事先的協調獎金分配方式,進入了各個官員的口袋,這時百姓方才明白,各個官員們不願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的操作了,原來是沒有獎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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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行政救濟漫長穩輸難贏 看不見司法為民

過往行政法院在審理有關稅務訴訟案件時,因礙於對稅務方面專業之不足,只好採納稅務機關的意見作為判決之依據;然而這樣的裁判並不尊重納稅人的稅務人權,人民的辛苦血汗錢,卻往往被稅務官員玩弄著,當行政法院被稅務機關牽著鼻子走時,百姓永遠是輸家。稅務機關解釋函令往往凌駕法律之上,再加上行政法院非專業法官,因而法官只能引用稅務機關的見解,成了專吹百姓敗訴的黑哨殺手嗎?「隔行如隔山」,社會愈進步分工愈要更精細,為了保障人民的賦稅人權,行政法院的專業化,亦迫在眉睫了! 

行政法院被封為敗訴法院的污名,永遠都不能去除。太極門假案已是時空移轉29年的案件了!在國際上,各國的宗教界領袖、人權領袖、愛與和平領袖及許多國家元首,已在許多相關人權、宗教的會議上也呼籲,要正視這件假案!台灣當局儘早撤銷這張不正義的稅單,還太極門清白。

就以鄰近國家的綜所稅稅率,南韓38%、香港16.5%、新加坡20%,台灣將從45%調降到40%還是遠超過這些國家,當然人才外流、企業遠離、外商過門而不入,種種惡性循環讓年輕人看不到未來。政府絕不可因國家財政困難,就多開罰單、提高各項獎金,尤其是稅務機關自行開單強制課稅,萬萬不可再讓老百姓還要勞心、勞力、破財去訴願;唯有尊重「賦稅人權」,才能促使民生富強康樂,百姓生活安和樂利,政府可要好好督促財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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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無敵違法稅單萬年不死

國家在現行制度之下,似乎沒有一個單位、或任何機制,可以對濫權辦案的檢察官、及亂開稅單的稅務官員作有效的監督、或懲處。這些都是第一線傷害百姓的政府官員,百姓心裏吶喊:民主政治是這樣的嗎?或許在多年的身心折磨後,透過法官無罪判決,或者是拿著莫須有的稅單告國稅局勝訴,然後呢?只是清白一身嗎?百姓所選出來的政府就這樣回報百姓嗎?民主政治不是要為民謀福利嗎?怎變成在戕害人民呢?

黃文煌律師被法院指定為遺產管理人,明明是做公益,國稅局還真厲害,開出一億多元的罰款稅單,當時賦稅署長張盛和表示「如果沒有罰你,你會跟繼承人勾串」,難道是搶百姓錢有功升級當財政部長嗎?國家真的窮到要用流氓當部長搶錢嗎?幾經交涉國稅局死不認錯,黃律師情緒低落到差點自殺。有些錯誤稅單,實在是繳不出去,會從一倍、兩倍、三倍的罰下去,再來就是限制出境、凍結財產、禁止治產,最後查封、拍賣,弄得家破人亡;112年法務部執行處正強制執行1405萬件欠稅欠費案,政府法令朝令夕改,不顧人民的權益,更違反信賴保護原則;1200億元的欠稅案中,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事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一味地「敗部復活」,追不到稅就一再延宕修法,那不比25年追訴期的死刑犯還要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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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公權力不可任意擴張侵害人權 台灣稅案卻凌虐人民到死

104年,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面對有關查稅獎金的質詢時,卻大言不慚地說:「刪減查稅獎金並不足以養廉」,表示他本人堅持要繼續領取個人的查稅獎金。我們想要問:您有親自去查緝過一件逃漏稅案嗎?您個人有追回一塊錢的逃漏稅嗎?如果都沒有,拿這些獎金會心安理得嗎?已故前任財長許虞哲會說出「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而追稅不力、無效下,讓財政部追稅期從5年、10年、15年,一改再改,好像稅法就是財政部自己立法的,實際上也不用修法了,一來國稅局官員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自己說了算;二來稅單自己年年開,29年的稅案凌虐人民到死,人民一點辦法都沒有!

「轉型正義」是無法短時間內完成的,光是戒嚴時期留下來不合時宜的法條、解釋令的修法就是一件大工程了;又全國有多少「不正義」的都更案又要如何轉型,等等又是許多待轉型的正義,這些都是可以等待的,唯有從根本的教育來改善,從重視「良心教育」、「人權教育」...,讓每個公務人員都能秉著「良心」,有著「人權觀」來處理每件公務,讓每件事都有「正義」,這樣就是人民之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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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制衡不公義是法官的天職

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頒布2025為禧年,也在禧年的4月21日逝世,什麼是禧年?(CESNUR)創辦人/人權雜誌《寒冬》總編輯Massimo Introvigne認為,這是承認過去的罪孽、懺悔和改正我們錯誤行為的一年,有媒體人稱方濟各是「千年最偉大天主教宗」,也嘆息:失去的是世界的良心。祈願2025 年也是台灣的禧年,這一年加諸於台灣的不公義將會徹底糾正。

世局紛亂,但有一則新聞令人感觸很深,美國聯邦法官墨菲(Brian Murphy)近日針對川普政府未經正當程序將非公民遣送至第三國的移民政策,發出全國性初步禁制令,堅決捍衛人權與程序正義。並指出:「不可彌補的傷害顯而易見,也就是迫害、酷刑與死亡。」這樣的法治精神,不僅展現了民主國家的核心價值,更讓人深刻反思台灣司法實踐中是否真正做到保障人民的基本權益。美國法官勇於制衡違法的行政,連總統也不例外,相較之下,曾經發生在台灣的兩起司法案件,卻令人深感制度之冷漠與法官職責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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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法官忠於良心勇於審判 拒絕違憲判決

川普上任後,不管是關稅、外交或移民政策等都對世局造成了極大的動盪和議論,美國聯邦地區法官墨菲(Brian Murphy)頒布初步禁制令,明確禁止川普政府在未經正當程序的情況下,將非公民遣送至非原籍國的第3國,此舉不僅彰顯了司法獨立的民主精神,法院依法否定總統違憲的政策,也展現了司法獨立對行政權力的制衡。

在長達32頁的裁決書中墨菲法官嚴厲批評政府實施這項爭議政策,不僅違反最高法院9位現任大法官的一致見解、美國助理司法部長立場、國會立法精神,更違背基本常識與人性尊嚴。儘管川普政府過去曾多次要求聯邦最高法院限縮此類命令的適用範圍,墨菲法官仍展現維護法治與人民權利的精神第2度阻擋該政策。

萬幸美國的月亮並沒有比較圓,台灣也有法官展現司法獨立精神,在審理案件時,不受行政機關或其他外部勢力的干預,依據憲法與法律來裁決。前總統蔡英文108年10月前往彰化縣員林市,黃姓退休警員表達反年改訴求時與在場維持秩序警員發生衝突,被以違反妨害公務罪法辦。法官調閱警方密錄器畫面,發現分局長洪文宏居然指示警員若被推擠就順勢跌倒逮人,法官判黃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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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檢察官濫權的問題三、四十年來沒有改變

一個國家,一旦失去了被人民信任的司法,這樣的民主何其脆弱,又何其可悲。英國紀艾克頓爵士在「自由與權利」廣為人知的名言是:「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而台灣解嚴至今司法舉著人權、民主之大旗,擁有絕對優勢公權力的政府,檢察官辦案三、四十年來仍然如出一轍,「違反偵查不公開,押人取供,先射箭再畫靶,輿論定罪…」從歷史軌跡能看出一二,而檢察官能如此肆無忌憚的霸凌人民,原因是國家縱容,沒有究責的結果。

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教授分析日本角川歷彥案例,主角是角川書店創辦人的兒子,因為他很有聲望,所以被邀請擔任東京奧運的五輪協會會長(奧林匹克會長),他將自己的親身遭遇寫成一本書「人性的證明:226天的羈押與我的生命權」在東京奧運後一年,警察開始去搜他家與辦公室,搜索的理由是廠商說角川歷彥有收廠商的錢。在沒有搜到證據,把他帶到地檢署問完後,馬上向法院聲押。

吳景欽分析,很奇怪,明明偵查不公開,結果要搜他家的時候,那一天早上記者就圍在外面,這個模式跟台灣很像。而且檢察官還找角川歷彥底下的職員,來問,還恐嚇如果不咬會長,你也有事喔!結果這位職員很害怕,就說是會長叫他做的。角川歷彥被押了226天,角川歷彥在看守所裡面得了新冠肺炎,結果第四次才被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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