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法官對稅法的僵化也感到很無奈

每年房屋稅,因各地開出的稅單異常,數以萬計,引發極大風波,已然造成各階層的民怨。據東吳大學法商講座教授陳冲在媒體報導《房屋稅風波,與當年有無誤導委員有關》。在105年新立法委員就任後,幾位教授把自己研究成果,情商委員提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立法過程朝野委員頗有共識,居然過關斬將,趕在年底三讀通過,大伙額手稱慶,但沒想到通過的條文,一個閃失,比未立法前,更不能保護納稅人,也間接促成這次的房屋稅風波,諷刺吧? 

稅務行政訴訟法學教授、法官、大律師或稅務機關退休下來都打不贏。如台北地方法院有兩名法官,對人工生殖手術費抵稅的問題,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連憲法法庭皆裁定不受理,讓法官對稅法的僵化感到很無奈。問題的癥結在哪裡?稅捐稽徵人員任意開單問題嚴重,人民不服申請復查、訴願到訴訟,因為行政救濟失靈,事實上法官判決書與國稅局答辯狀「抄很大」!相似程度高達99%;從人民打稅務行政訴訟打不贏,就可以知道,國稅局行政裁量權獨大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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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公權力傲慢 「稅單濫開」竟要人民自證無稅?

雖說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然若稅捐機關開錯稅單,不僅不思檢討、改進,反而推諉卸責,要求納稅人自證清白,納稅人的人權所剩幾何?

新制房屋稅2.0甫開徵即出現不少亂象,造成民眾許多困擾。如社區大樓房屋稅出現房屋及停車位不同稅率,更有房屋稅的繳款書,納稅義務人竟是一所小學,且被課稅的地點,是學校司令台。不禁令人懷疑政府藉「打房2.0」之名,行搶錢之實?幸而,此事在該校校長向台東稅務局反映後,只要拍照證明課徵的「房屋」是司令台,寄回稅務局即可免繳房屋稅。

司令台要繳稅,真是聞所未聞!據台東稅務局說法,電腦只要勾稽到非自然人有房屋就會寄繳稅通知,司令台有屋頂屬於房屋,才導致被課稅。現今全台有幾個學校的司令台是沒有屋頂的?電腦的勾稽不是人或稽徵機關去設定的嗎?倘若,稽徵機關不能認錯、改進,避免民眾無端困擾,反而要求學校自證司令台為學校建物、教學使用,如此心態不是傲慢又是什麼?

知名法學專家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即曾遭遇國稅局要求補稅,還要他自己證明沒有逃漏稅的經歷。他說:「我還是教法律的,結果告輸了,那麼丟臉還是要講出來,為什麼?千滴淚啊。」顯見,不僅小老百姓易受其害,就連法學教授也難以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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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超徵5283億是喜訊?別被政府的「數字幻術」騙了

根據財政部公布,2024年稅收「超徵」 5283億元,近十年無論哪個黨派執政,超徵超過2.4兆。這樣的「成績」,表面上看來風光,但仔細一看,卻是一場制度性的災難。

所謂「稅收超徵」,就是政府原本預估要收的稅收金額,結果實際徵收遠遠超過。問題來了:政府為什麼每年都估不準?預算難道是靠「猜」的?四年來預算接連保守,顯然不是單純失誤,而是制度性低估,讓國人每年繳得多、用得少。

更諷刺的是,政府大內宣不斷,卻對稅收超徵的錢要怎麼用,始終說不清楚。 政府說要償還國債、充實健保財源。問題是,債還了多少?健保又補了哪一塊?沒有清楚交代,民眾當然懷疑,這些錢是不是早已默默流進了補選挹注、特定利益團體補助的黑洞中。 

台灣國債高達六兆,每人負擔超過26萬元,是誰造成的?難道還要人民用「繳更多稅」來補這個洞?這根本是懲罰誠實納稅人。

此外,我們的稅制早就過時了。娛樂稅還在收、印花稅還存在、貨物稅不公平,很多稅早已與現實脫節。娛樂稅本是針對奢侈品,如今民眾去電影院看場電影還要課稅?被稱為百年老稅的印花稅,是過去紙本時代的產物,現在文件電子化,還在收這種「紙上稅」到底合理嗎?難道說:黑貓白貓只要會抓老鼠,都是好貓;就是「電子稅」「紙上稅」只要課到稅,就是好的課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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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別再用老稅法懲罰庶民生活了

在這萬物皆漲的年代,大部分的人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即使政府經常釋出「減稅大紅包」,但納稅人為了看緊自己的荷包,還是得斤斤計較,能省則省。大家都知道,中華民國萬稅、萬稅、萬萬稅,但是這些稅是否符合公平正義、人權保障呢?是否跟得上時代?

繼新冠疫情之後,美國總統川普的關稅政策,再度引起世界大亂,但也因此讓國人再次正視我國稅法的亂象。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日前審查「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時,王世堅委員就直言,台灣仍存在諸多不合時宜的稅目,例如娛樂稅、印花稅、汽車關稅、保健品關稅等。他特別點出機車與汽車的貨物稅問題,批評財政部「抱殘守缺」,沒有與時俱進。

目前台灣國產機車除了5%營業稅之外,還要徵收17%的貨物稅,大貨車、大客車課15%,對家家戶戶最需要的機車卻課17%,合理嗎?要知道截至2025年3月底,各車種登記總數共計2,335.3萬輛,其中汽車868.9萬輛、機車1,466.4萬輛,113 年全國賦稅收入達 3 兆 7,619 億元新高,較 112 年增加 3,057 億元(+8.8%),連續 4 年呈現正成長,主要來自證交稅、綜所稅、營業稅及營所稅成長之貢獻,各項稅收都是數量的大幅增加造成的稅收超徵,也難怪美國政府眼紅的看著台灣關稅大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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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用惡法掠奪百姓財產 國稅局快快停止惡行

台灣民眾對司法、稅務有高比率的不滿意,百姓積欠交通罰款拍賣透天厝的案子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要知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欠費欠稅案高達1405萬件,行政執行署用盡手段催討欠費欠稅款,查封、拍賣、限制出境、管收,比黑道討債的手段更狠,更可怕。最可怕的是有獎金可拿的稅單自行認定所得就可開出十百千萬的稅單出來,最後就交給行政執行署去催討。

每年稅務員恐怕開了好幾萬件的稅單,每年也都有萬件民告官的訴訟案,這顯示稅務員開單率太高,二來亂開單比率很高,導致人民不服而告官,三是前節所述敗訴率太高,這還不包括人民怕麻煩繳稅了事的。不禁要懷疑到底是稅法的問題,還是稅務官員執法的問題,但民怨卻已產生,國稅局高層官員從不思反省,而沾沾自喜業績很好獎金也領得多,但製造了極大的民怨,請國稅局停止這種惡行!

財政部就是把人民當成一群鵝,不斷地拔鵝毛,所以稅收才不斷地創新高,稅收超徵也是創下歷史新高。韓國、香港、新加坡都會把超徵的稅收還給人民,財政部卻以還債為由不退還給人民。在財政部官員眼中,人民成了他們的績效,所以行政救濟、賦稅人權,從來都不是他們關注的重點,這才是稅收超徵最可怕的地方。110年的稅收年增率是18.6%,創34年來新高,34年前臺灣還是錢淹腳目的年代,但現在人民都口袋空空,勞保117年後可能就要破產,政府的稅收超徵,是否就是收刮民脂民膏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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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檢察官蓄意製造假案 道出台灣法稅黑暗面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6年3月9日記者會很勁爆,記者當場詢問法官為何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未料,林秋華法官自爆:「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這樣的回答讓在場的人瞠目結舌!法官敢公開說自己忘記有利人民證據,好霸道!這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什麼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經查林秋華法官有好幾年的判決,人民都百分百敗訴,有點常識也會知道,人民若覺自己無理絕不會興訟,而證據指向林法官違法、不適任,卻仍然在職,這是說誰遇到誰倒楣,人民只能去請神明保佑嗎?!法官判案不依證據,還能當法官嗎?是否應依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做懲處呢?

當法官的審判已達到顯然離譜烏龍、荒腔走板程度時,除了審級救濟之外,待案件定讞之後,司法院難道不能加強職務監督之責嗎?難道非得嚴重到出現侵害人權的冤案,或「司法膿瘡」都已崩裂(或幾近崩裂)了,才能究責嗎?遑論實務上似乎也未曾有究責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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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當國稅局成了恐龍大怪獸 專門吞噬無辜老百姓

執法者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尊重司法審判的的守法者,相對的就要被法律凌遲至體無完膚,羈押、跟監、限制其自由等等,行政法院用這樣不公不義的方式,讓國稅局勝訴,成功的強課百姓的稅,這根本是強奪民財的違憲判決,完全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公然接受被告國稅局的指揮,被人民認定這是稅單後面的稅務獎勵金在作祟。

然而運氣不好的,悲慘的命運就是註定要被違法濫權者迫害了,長期內心受到的煎熬絕非筆墨可以形容的。因為台灣政府把守法者當犯人般看待,法院是好人的禁地,有多少的冤案,就是如此被凌遲致死還不肯罷休,這樣惡質的法稅作風讓台灣的民主走回頭路,真是有愧「台灣是民主的燈塔」的美譽!

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長陳合發面對媒體竟然大放厥詞「法院判的不算數」,國稅局便表明不把法律放在眼裏,也就是不把行政法院當做一回事,更將人民信賴政府的基本原則推翻,也難怪國稅局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一開再開,因為行政救濟判國稅局輸了,國稅局可以不認帳,贏了才算數,如此人民永遠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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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司法院圍毆人民的法條還要執意為之?

為解決萬年稅單問題,司法院提出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現已為朝野所關注,然而,稅審官來自於稅官,還是法院聯合稅官圍毆人民!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系所主任吳景欽投書表示,稅務審查官來自於現有的稽徵人員,又是自己人審自己人!他指出,當人民不服稅捐機關之處分時,須申請復查,通常處分機關難以自我糾錯,多流於形式,人民還是得告上行政法院來尋求救濟。甚至在上法院前,人民提起訴願還得先繳稅額的1/3(過去是二分之一)或提供相當財產擔保,否則將被強制執行。

萬年稅單的由來,法官向來對高度專業的稅務案件力有未逮,只好偏向稅捐機關,而就算法官認定人民有理,案件還是退回原稅捐機關,重新再開單,造成行政救濟的無限輪迴,行政法院因此也被冠上敗訴法院惡名。

補習班老師吳沛純不忍學生沒地方去,原本要買補習班但沒買成,補習班的稅卻要她負責,國稅局說159萬的烏龍稅單這點小錢繳一繳就好。吳沛純即使行政訴訟贏了,國稅局還是憑未成交的買賣契約,認定她是負責人,繼續追討欠稅罰金加利息、滯納金超過320萬,她得了憂鬱症、癌症,連化療救命錢也被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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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象牙塔式司法打手法官 對於人民有利證據視而不見

檢調機關要嚴守程序正義、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及善盡確實舉證的法律責任,更希望類似不幸事件不要再度發生,否則只會傷害更多學術生命,浪費司法資源,台灣也會因此不配稱為是民主法治的國家。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這才是「依法行政」,實際上修法的動作好像是削足適履,仍是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

漏洞百出的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幾十年下來,對台灣有1431萬件欠稅欠費案貢獻了不少,也因此台灣人民的賦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太極門案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强表示,中區國稅局在99年發函给財政部,指出80~85年度這六個年度是基於同一個事實所做的核課處分。台北國稅局跟中區國稅局分別在101年、102年都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81年度為何用補習班名義對太極門發單課稅?蔡富强強調,事實認定錯誤,法律適用一定錯誤!國稅局承認基於同一個事實,但法院的判決卻是不同的年度、不同的課稅事實,法院判決跟中區國稅局所出具的函文證據顯然是矛盾的,這不叫枉法裁判,那什麼叫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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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違反人民憲法之權利 賦稅正義是空談

太極門數萬名弟子在歷經侯寬仁檢察官一手導演的司法迫害,雖三級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本來由刑案衍生的冤錯假稅單也應一併撤銷,沒想到由當時國稅局長張盛和又一手導演另一部侵害人民生命財產的大戲,從局長到財政部部長一路升官,一路用萬年不死違法稅單欺凌太極門,說盡謊言、手段用盡,司法判決不算、監院調查糾舉不理、立院質詢不採,最後連行政院跨部會的會議都不理,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冤錯假稅單迫害太極門,其戕害人民賦稅人權莫此為甚!

稅捐復查所受限制雖已於釋字第224號解釋表示屬於違憲應予以刪除,但訴願之限制仍存在於現行法-稅捐稽徵法第39條中,台灣目前的稅捐稽徵法仍違反人民明載於憲法上之權利,稅捐正義仍是空談,所以訴願限制應和復查限制一樣應予以刪除,如此才可真正保障人民行政救濟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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