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當國稅局成了恐龍大怪獸 專門吞噬無辜老百姓

 

執法者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尊重司法審判的的守法者,相對的就要被法律凌遲至體無完膚,羈押、跟監、限制其自由等等,行政法院用這樣不公不義的方式,讓國稅局勝訴,成功的強課百姓的稅,這根本是強奪民財的違憲判決,完全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公然接受被告國稅局的指揮,被人民認定這是稅單後面的稅務獎勵金在作祟。

然而運氣不好的,悲慘的命運就是註定要被違法濫權者迫害了,長期內心受到的煎熬絕非筆墨可以形容的。因為台灣政府把守法者當犯人般看待,法院是好人的禁地,有多少的冤案,就是如此被凌遲致死還不肯罷休,這樣惡質的法稅作風讓台灣的民主走回頭路,真是有愧「台灣是民主的燈塔」的美譽!

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長陳合發面對媒體竟然大放厥詞「法院判的不算數」,國稅局便表明不把法律放在眼裏,也就是不把行政法院當做一回事,更將人民信賴政府的基本原則推翻,也難怪國稅局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一開再開,因為行政救濟判國稅局輸了,國稅局可以不認帳,贏了才算數,如此人民永遠是輸家!

黃淑玲法官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參與審判後,調到最高法院又參與審判,造成枉法裁判,違反法官迴避原則。無效的行政救濟與過大的行政裁量權是民主進程的絆腳石。目前台灣的司法救濟是表面的、無效的。在太極門假案中,稅官依據檢察官憑空捏造的金額課稅,案件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訴訟。法官應主動避嫌,司法才能讓人信任。

法治國家成為了威權體制,而且只要誰能進入稅務相關機關,便能搖身一變成為「法律的認定者」,因此稅務機關成了一隻恐龍大怪獸,專門在吞噬無辜、善良的老百姓,讓人民在一夕之間傾家蕩產、家破人亡。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一個民主國家的遊戲規則就是法律,而法律是由人民所選出的民意代表制定出來,再交由政府官員依法執行,這是基本的程序,也是人民信賴政府施政的基本原則,而執法官員若是本著良心依法執法,就不會有冤案發生,也不會有「法院判的不算數」、「枉法裁判」等事情發生。台灣當然又是美麗的「民主燈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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