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超徵稅收的背後 隱藏深層的結構性問題?

近年來,我國稅收屢屢超徵,金額動輒千億,連續兩年更突破5,000億,創下史上新高的紀錄。然而,這種「亮眼」的財政數字背後,是否隱藏著更深層的結構性問題?審計委員聶建中在「稅收超徵公聽會」中提出質疑,曾經審查稅務案件20多年的法官學者林文舟則深入剖析,揭示了超徵現象背後的多重原因與亂象。

1.超徵的根源:經濟成長真的能解釋一切嗎?政府往往將超徵歸因於經濟成長,但數據顯示,經濟成長率僅2%多,稅收成長率卻能高達4%以上,兩者顯然不成正比。這說明超徵的背後,除了經濟成長,還有稅捐機關過度解釋法規、扭曲企業交易行為,甚至橫徵暴斂來達成績效目標的現象。

2.實質課稅原則的濫用,扭曲法律精神:稅捐機關往往以「實質課稅原則」為由,否定合法的商業契約安排,典型案例如Heng Ten案與太極門案。在Heng Ten案中,稅務單位無視店家與品牌供應商的合作模式,硬將商業行為解釋為佣金收入,導致企業被重罰,最終國際品牌商家紛紛撤出台灣市場,損害經濟發展。被國內外專家學者稱為「法稅228」、「台灣法稅照妖鏡」的武術門派冤稅案則更顯荒謬,將敬師禮解釋為補習費,強行課稅,顯然是對民事行為的主觀扭曲。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超徵五種撈稅不當手段 橫徵暴歛成為「年經」?

曾幾何時,超徵的議題成為國家每年的爭論話題,就事論事,不陷入黨政間的攻擊與惡鬥,我們必須檢討審慎的思維以國家和人民為出發,政府落實依法課稅,人民也依法義務繳稅,讓財政更健全。

而大幅超徵也成常態,近十年歷經不同黨派執政,超徵超過2.4兆,以近四年分析超徵金額(達成率)分別為111年4327億元(117.7%)、112年5237億元(119.2%)、113年3860億元(112.6%)和114年5283億元(116.3%)。針對名稱和原因說法不一,名稱上俗稱超徵,總被政府官員指出是決算數大於預算數,不是賸餘打臉。但不論名稱的定義是什麼,本質就是賦稅收入增加,國家財源增加。到底這超出預算的稅收,是會被視為意外之財的心態,還是審慎的思維以國家和人民為出發呢?

財政部日前公布113年全國總稅收3兆7619億元,超徵5283億元,寫歷史最大超徵數。原因上有說是經濟成長的關係?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指出,2024年稅收超徵比率16.3%,幾乎是經濟成長的四倍;稅收成長率8.8%,是經濟成長率4.2%的兩倍多,政府超拿了經濟成長果實,增加人民的租稅負擔甚至形成「通膨稅」問題。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超徵有多少是為績效橫徵暴斂而來?聽前法官分析!

113年稅收超徵創下歷史新高,達5283億元。針對超徵的5283億,政府是否應該全民普發1萬元?網路公布的民調結果,有高達79.1%網友表達贊成意見。如此高支持度的調查結果,是否使財政部與行政院對普發現金法制化的保留態度因此鬆動,讓今年8月能否拿到普發現金1萬元,增添不少的想像空間。 

近十年,稅收超徵幾乎已成常態。誠然,「沒有人是神」,稅收預估不精準,本來就難以避免。依台北商業大學教授黃耀輝統計,99年、100年的誤差率,只有2.2﹪,而過去八年的平均誤差率卻高達16.3﹪,顯示政府預測誤差過大,造成民眾租稅負擔過重,甚至形成「通膨稅」問題。而連年出現嚴重的稅收估測誤差,究竟怎麼產生?財政部必須向全民交代說清楚! 

111年稅收超徵4500億,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稅收超徵是因為經濟表現亮眼。2024年,財政部長莊翠雲對李坤城立委質詢時回應,稅收超過預算數是經濟情勢變化所致。倘依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莊翠雲部長所言,超徵是來自經濟的良好表現,但令學者及國人都無法明白的是,近幾年稅收年增率反而大大超越了經濟成長率,當經濟成長率遠不及稅收年增率,那麼經濟變化所產生的超徵說法,可就耐人尋味了。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依法徵稅的原則是民主憲政發展的重要基石

英國憲政的里程碑,也影響了後來許多國家的民主發展。稅收問題在其中扮演了核心角色,因為它直接關係到權力的分配與制衡。這樣的理念,至今仍是現代民主制度的重要支柱。

1.依法徵稅的原則:從大憲章開始,稅收需經過合法程序的理念逐漸深入人心。這一原則在現代稅制中體現為稅法的制定與執行,確保稅收透明、公平,並受到法律的約束。

2.議會的角色:光榮革命後,議會成為稅收政策的核心決策機構,這一傳統延續至今,許多國家的稅收政策仍需經由立法機構批准。

3.稅收與社會契約:歷史上,稅收被視為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代價,這一理念在現代稅制中進一步發展,稅收被用於支持教育、醫療、基礎設施等公共事業。

4.累進稅制的發展:隨著社會對公平的追求,稅制逐漸從單一稅率演變為累進稅率,這與歷史上對抗不平等的努力密切相關。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十年超徵超過2.4兆 審計部該專案調查

根據財政部統計,近十年來累積超徵超過2.4兆,113年更創下歷史新高達 5,283 億元!而財政部對超徵的說詞,使出「烏龍踅桌」,十年來變來變去,欺騙總統、立委、人民!人民辛苦繳的納稅錢,政府是怎麼花?審計部不能作壁上觀,應該專案調查主動究責。

台灣不合理的鉅額超徵現象,已經存在多年,而且超徵金額越來越大,查閱財政部的說詞:1.沒有超徵一說。2.超徵是預算短估。3.超徵都用於減債、還國債,不要再說超徵了。4.超徵還民就會增加當年度舉債。

依據財政部國庫署官員最新說法:這些額外的收入必須繳入國庫,無法用來挪作他用。財政部一路「騙來騙去」,審計部看得下去嗎?審計部相當是國家財務警察,主要職責為審核各級政府機關之財務收支、考核財務效能、審定決算、稽察財務上之違失、核定財務責任等。

十年累積超徵款2.4兆的流向一直未明,因依預算法第13條規定 :「政府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預算。」可見超徵稅收要「還債」或「移用」依法皆要編入預算,才能使用,但事實證明財政部一直未依法執行。法稅專家指出,超徵款違反預算法59條不能坐抵挪移墊用。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行政法院與國稅局聯手對付百姓 人民求助無門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民國55年成立,為中華武術總會、中華氣功協會、中華民國道教會、台北市道教會的團體會員。全國數十萬個國術、氣功、武術團體及宗教團體,從無因收受弟子贈與敬師禮而遭課稅,此乃民間傳統習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太極門除了刑案所衍生80-85年6個年度的遭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捏造不實金額並移送國稅局的違法課稅之外,自55年至79年及自86年至今,均無被課稅問題。國稅局依據經刑事法院、監察院、及冤獄賠償法庭認定為不實、無效的起訴書資料違法課稅,還將此不實、違法的稅單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拍賣人民財產,已經不是「執行名義有誤」的問題,而是本質上的錯誤,嚴重違法!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勿輕縱濫權違法官員 人權至上

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僅因馬英九特別費案輕描淡寫遭記申誡一次,如今竟又高升法醫研究所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

人民只要被國稅局盯上了,就有逃漏稅的嫌疑,就會開出稅金加論倍的罰金的稅單給你,認罪、協商、繳稅就沒事了;不服氣就訴願、上行政法院,恐怕也是十年、二十年的青春歲月賠進去了。

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台灣的未來,還能成為民主的國家嗎?從周人蔘案、太極門案、馬英九案、雲林廢土案的起訴過程中,不難發現侯寬仁檢察官的辦案手法與偵查手段,幾近林鈺雄博士所警示的,為達目的以「不問是非、不計代價、不擇手段的方式」濫權追訴或起訴。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國稅局勿無法無天 用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吧!

國稅局官員行政怠惰,又不依法行政,未做實地調查不管國稅局是否開錯稅單,民告官老百姓要走漫長的行政救濟,人民要行使訴訟及訴願權,就要先繳稅單的三分之一,才有資格進行後續訴願及訴訟程序的執行;這種武器不對等,從一開始就藐視人權的做法,只能說是人民行使訴願權利被限制的荒唐行徑,在其他國家並沒有如此荒謬的做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背道而馳,國稅局簡直無法無天,權力超越院會及國家元首,人民相當弱勢及可悲,基本人權薄弱毫無縛雞之力,只能任由國稅局宰割。

國稅局常常不分青紅皂白,尚未詳加查明就隨意引用法條,亂開單課稅,嚴重損害納稅義務人的權利。大法官已針對憲法第十九條規定,政府對民眾課稅時,須有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明定,或有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才合於憲法規定,否則就是違憲。

五權憲法是用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的,但國稅局違法用一張稅單就做到了侵害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了,真是可怕!但是百姓非常的納悶!總統是看不到嗎?還是被財政部國稅局綁架了!是為了國庫的空虛,還是想要稅收超徵多一點,任由財政部國稅局擺佈。這作為不是「財政部國稅局踐踏五權憲法」,那是什麼!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稅官拿著獎金爬過無數稅災戶身上

太極門冤案係在85年「掃黑行動方案」時空背景下發生,回顧當時侯寬仁檢察官進行搜索時,動用了「掃黑鐵四角」,其濫權所產生的嚴重侵害人權事件,應予究責、懲處或懲戒。尤其是太極門數萬名弟子在歷經侯寬仁檢察官一手導演的司法迫害,十一年後,獲三級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本來由刑案衍生的冤錯假稅單也應一併撤銷。

侯寬仁的辦案嚴重過失,驚動到監察院並由監察委員著手調查了。也完成調查報告了,高檢署竟然敢包庇不懲處,這也是嚴重失職,是否再請監察院再調查與報告。高檢署這樣的行為也算是藐視監察院,百姓又能如何,最高的執法單位不依法保護百姓,用法來玩弄百姓,唉!百姓人權毫無保障,必死無疑,國際人權兩公約宣佈為國內法又有可用!法務部藐視監察院、藐視憲法,監察院調查侯寬仁八項重大違法要求法務部依法議處,但法務部居然假借「調查」拖延時間,以「超過時效」讓侯寬仁脫身!

人民面對國稅局用稅務獎勵金鼓勵稅官可以用盡手段開出稅單,這樣製造多少稅災戶出來呢?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112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已達1405萬件,這樣的天文數字不得不懷疑賦稅人權也是崩潰了。接下來,人民不得不再面對執行官強制執行拍賣時標的物無上限的被拍賣,幾萬元的欠費欠稅案會被拍賣掉數百數千萬的房產,真的讓百姓崩潰了!

Undefined

《法稅追追追》懲處濫權瀆職官員 猶如駱駝穿針孔

國家賠償法第13條卻設下了人民對國家請求損害賠償的「不可能任務」,因為要論法官、檢察官的職務上犯罪確定,在官官相護、本位主義心態的保護下,簡直是沒有期待可能性,而與「駱駝穿針孔」一樣困難。政府付出巨額的冤獄賠償金,可見台灣的冤獄氾濫,而這筆錢全部由全民買單;長久以來檢察官濫權違法起訴者,後來大多以無罪定讞,因而對於「冤獄」好像是家常便飯,反正一旦造成「冤獄」就由國家來「賠償」,法官、檢察官都可以「放心大膽」的起訴及審案,卻不用擔負「冤獄」的後果。老百姓面對違法濫權的執法人員,就只好任其宰割了,因而在尊重人權的前提,又何必等到「冤案」,才亡羊補牢去「賠償」?

太極門修行預定地兩次遭違法拍賣不成被直接收歸國有,民主人權被踐踏,訴諸公理的無力更讓人心生絕望。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不可被剝奪,法國哲學家盧梭提倡「天賦人權」,歷史證明天賦人權要靠不斷爭取奮鬥才能得到。太極門不是在為自己爭取利益的,誰知政府發動了宗教掃黑的政治整肅,讓檢察官製造假案起訴一個無罪無欠稅的宗教文化修行團體。

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