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法稅追追追》令司法難堪之 偵查不公開

有則笑話這樣說,在一次的說謊比賽中,有個但書是政治人物不能參加。不管好不好笑,意思已達到,當「政治人物不能參加」映入眼簾之時,多數人皆會心一笑。相對地,如果有道題目是,最不守法的人,您的答案會是甚麼呢?今天就來談談,最近很夯的議題,偵查不公開。 

偵查不公開主要是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與保障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之名譽、隱私、安全,並確保被告受公平審判之權利,以落實無罪推定原則。除了被告權益外,當然也是擔心其影響到法官的心證。

根據統計,各地檢署108年至112年底,檢討違反偵查不公開有7,255件,卻僅成立367件、懲處15人。部分地檢署還任由媒體隨意出入檢察官辦公室,有些案件就像實境秀,媒體以聳動標題,繪聲繪影的撰寫偵查細節,與警方動向幾乎同步連線,讓人搞不清楚到底是國家的司法偵查機關辦案?還是媒體在辦案?但僅0.2%的懲處比例,無怪乎其對檢察官的約束力形同具文。 

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回憶說,當時有八百條的新聞追殺、指控殺人的留言更灌爆臉書,他覺悟到光憑「相信司法」就慘了,不能自力救濟絕對無法獲得清白,因此進修法律,花半年多埋首案卷資料、請教卅多位律師,發現「相信司法」真是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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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勿縱容國稅局亂開稅單 維護台灣人權

「轉型正義」是無法短時間內完成的,光是戒嚴時期留下來不合時宜的法條、解釋令的修法就是一件大工程了;又全國有多少「不正義」的都更案又要如何轉型,等等又是許多待轉型的正義,這些都是可以等待的,唯有從根本的教育來改善,從重視「良心教育」、「人權教育」...,讓每個公務人員都能秉著「良心」,有著「人權觀」來處理每件公務,讓每件事都有「正義」,做到了就是人民之福了!

國稅局用舊時的惡法開出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就是始作俑者,讓百姓陷於痛苦之深淵。政府不顧人民的權益,還說「惡法亦法」,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事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一味地「敗部復活」,追不到稅就一再延宕修法,禍延子孫。

獎金制度會引發濫課稅圖謀獎金之歪風,造成的結果就是行政救濟失靈、進行訴願之前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法院未判決就強制執行查封財產限制出境、罰款動輒3倍5倍,連行政法院也流於長期偏袒稅務機關的事實結果,未明察證據就依照國稅局認定的見解,判人民敗訴,甚至罰金比國稅局原本開出的還高出甚多,對百姓生存權、財產權嚴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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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政府有合法行使公權力嗎? 怎可放任稅務官員玩弄賦稅人權

行政救濟,是指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執法者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尊重司法審判的的守法者,相對的就要被法律凌遲至體無完膚,羈押、跟監、限制其自由等等,行政法院用這樣不公不義的方式,讓國稅局勝訴,成功的強課百姓的稅,這根本是強奪民財的違憲判決,完全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公然接受被告國稅局的指揮,被人民認定這是稅單後面的稅務獎勵金在作祟。然而運氣不好的,悲慘的命運就是註定要被違法濫權者迫害了,長期內心受到的煎熬絕非筆墨可以形容的。因為台灣政府把守法者當犯人般看待,把法院當做是好人的禁地,有多少的冤案,就是如此被凌遲致死還不肯罷休,台灣的民主卻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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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要「椴樹法庭」不要「敗訴法院」

媽媽嘴案被視為「違反偵查不公開」的經典範例,史上最倒楣的老闆呂炳宏是被「未審先判」的指標人物,日前媒體報導,他為了打民事求償官司,去進修法律自力救濟,如今成了幫助小公司解決問題的「逆境顧問」,他說,如果再來一次,絕不再說「司法會還我清白」。可見人民對台灣司法有多麼失望,還有台灣人民不信任司法的原因,是假國家公益之名,恣意侵害人民最基本的生存權益。故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度高達84.6%,其來有自。

「偵查不公開」在台灣是不被遵守的,檢察官想不公開就可以不公開、想公開就公開。立法院於101年五月修法授權主管機關制訂辦法,司法院於當年十二月公布「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讓模糊不清的原則變得明確化,且違反規定者應受行政懲戒或刑事究責。但根據統計,各地檢署108年至112年底,檢討違反偵查不公開有7255件,卻僅成立367件、懲處15人。所以比起制度,其實更重要的是人心,司法人員對人們的苦難如果沒有同理心與正義心,在官官相護下,再多的法規都是無效的。

「偵查不公開原則」是為了保護刑事訴訟被告及相關人合法權利,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吳景欽就痛批,在台灣「偵查不公開」簡直就是一個笑話!信手拈來都是「偵查被公開」的個案。他說「檢警是源頭,媒體是幫凶。」媽媽嘴命案迄今十多年沒一個人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被刑事究責,讓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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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萬年稅單與稅務高牆難推倒 稅務行政救濟陷入官僚困局

台灣的稅務救濟制度長期備受批評,然而改進的腳步遲緩不前,令人擔憂。以下三點說明了當前制度的嚴峻困境:

1. 「萬年稅單」問題持續未解
111年5月10日,監察院針對「萬年稅單侵害賦稅人權案」的調查報告揭露,即使經過「復查」與「訴願」程序,法院只撤銷復查決定而非原課稅處分,稅捐機關卻會再次作出新復查決定,形成無窮無盡的司法救濟輪迴。這使贏得訴訟的當事人依然無法脫身,侵犯了賦稅人權。令人失望的是,兩年多過去,財政部和行政法院對此依然毫無作為。

2. 司法與稅務高牆形成官僚共犯結構
台灣的稅務救濟制度被形容為「三大高牆」:司法高牆、稅務高牆、行政高牆,這些高牆既損害了人民權益,又層層保護官僚系統。《行政訴訟法》第1條明定,行政訴訟應以保障人民權益為宗旨,但事實上,行政法院在稅務訴訟中扮演了保護稅務官僚的角色,免除了他們因濫權或違法課稅而受懲處的責任。例如,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五位法官的數據顯示,在4757件稅務案件中,人民實質勝訴率僅1.6%,這顯示出人民幾乎無法藉由行政法院獲得公平的裁決與救濟。

3. 稅審法公聽會的未見改革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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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全球關押最久死囚」袴田巖獲判無罪 從冤案看「良心法官」司法戰役

全球各國的法律章程中,唯獨日本於《憲法》第十九條中明文寫出:「思想自由和良心自由不得侵犯」。在當前日本和台灣的司法環境中,良心法官的特質愈加顯得珍貴,尤其在公平與正義的薪火相傳中,睿智與勇氣是不可或缺的。然而,隨著一系列冤案的曝光,人們開始質疑法官在判決中的獨立性與公正性,尤其是近期日本袴田巖案的再審,讓我們再次審視司法體系的運作,反思良心法官的真正使命。

我們不得不省思造成冤案的根本原因,法官獨立性理應保障每一位被告的基本權利,但在實際操作中,法官經常面對政府和公權力的壓力,這使得司法被迫向權力屈服。長期關注法稅的專家學者們也在各式論壇中提到,台灣的司法環境同樣面臨著類似的挑戰,在行政訴訟及訴願程序中,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稅務訴訟法官經常出現「100%判人民輸」的情況。

此外,法官學院長期邀請財政部及國稅局官員傳授稅法稽徵實務課程,導致行政法院法官根深柢固地被灌入國庫主義思維,而不是從證據法則、程序正義角度審視國稅局課稅,有無足夠證據證明人民有逃漏稅的事實。基於以上種種的現實存在,使得法官的獨立性受到質疑,法律制度的健全性也因此受到嚴重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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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從偵查不公開到輿論審判 司法濫權與人權保障的警鐘

「偵查不公開」這個原則已經被提倡多年,檢警調進步多少?法律學者吳景欽教授一針見血地指出,在台灣「偵查不公開」是個笑話。以近期社會高度關注的京華城案為例,檢方的偵辦過程漏洞百出,屬於偵查核心機密的內容不斷被特定媒體詳盡報導,讓民眾彷彿在追看一齣連續劇,隨時更新情節。這樣的風氣下,台灣司法不受信任便不難理解。

吳景欽教授進一步表示:「檢察官掃除貪腐絕對符合人民期待,但追訴犯罪不能犧牲人權」。簡短的兩句話,道出了無數因偵查大公開而受傷害者的心聲。最近,「最衰老闆」呂炳宏現身說法,講述2013年的媽媽嘴八里雙屍命案,當時遭受八百多篇新聞追殺,指控殺人的留言更灌爆臉書,未審先判的壓力,讓他幾乎無法抬頭做人。

此外,曾有「司法藍波」之稱、並被司法官訓練所列為負面教材的前檢察官侯寛仁,其強硬偵查手段同樣備受批評。他在偵辦多起重大案件時,採用了違法搜索、長期羈押逼供,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利用輿論壓力推動案件進展。監察院曾介入調查,認為他的行為嚴重侵犯了被告權益,戕害檢察官公正執法形象,並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侯寛仁不僅未受任何懲處,反而晉升,如今還擔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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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司法院「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公聽會」不透明 如何擺脫敗訴法院封號?

台灣的稅務訴訟制度長期存在諸多問題,納稅人收到錯誤的稅單,要進行救濟如同跌進絞肉機。據監察院111財調0013號「萬年稅單侵害賦稅人權案」的調查報告指出:課稅處分縱然提起「復查決定」及「訴願決定」後訴訟,然因法院僅會撤銷「復查決定」及「訴願決定」,而非原來的「課稅處分」,所以稅捐稽徵機關只要重新作成新的「復查決定」,當事人就必須重新再進行司法救濟,導致成功打贏稅法官司的當事人,反而陷入無限輪迴的司法救濟困境。

而行政法院稅務訴訟長期以來有敗訴法院封號,但改革與執行效率奇差,有學者統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林靜雯、楊蕙芬等5位法官,近年稅務訴訟判決書依實質勝敗判讀校正,人民平均敗訴率為98.4%。近期,司法院終於2024年8月12日舉辦「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公聽會」,雖有意提升稅務訴訟專業性和效率,卻因會議不公開、不透明,根本只是一場形式化的政策宣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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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不公的代價 當執法變成一場信任危機

大家都知道教育工作者,在師生互動中,學生最難接受的就是老師的不公平。如果學生感到「老師不公平!」,而老師沒有給予說明或進行調整,隨著時間的推移,學生便會用成見看待老師的話語,甚至不再信服老師的管教。這種現象與社會中的執法不公有著相似之處,透過以下案例,便能更加明瞭執法不一致的影響。

案例1:在新北市三峽老街,一名地主因其私人土地被錯誤認定為「類騎樓」,在兩年間遭到超過5000張罰單的處罰。最終,法院裁定大部分罰單無效,證實該土地確實是私人所有,所謂「類騎樓」的概念根本不存在。然而,地主雖然最終勝訴,但長達6年的訴訟過程和持續增長的罰單,使其租金收入大幅減少,經濟損失嚴重,甚至曾面臨強制扣款的處境。儘管勝訴,地主仍需付出許多心力、勞力、時間為多年來的損失申請國賠。

案例2:墾丁沙灘上的國有土地,長期遭業者非法佔用。儘管這種行為明顯違反了管理處的規定,但管理單位多年間未能有效執法,甚至未設立明確的罰則。即使在2018年對陽傘顏色和樣式進行了規範,業者仍繼續違規佔用沙灘,導致景觀混亂,遊客體驗下降,墾丁的遊客人數逐年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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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追追追》加害者檢察官升官 檢察體系難獲信任與尊重

總統府公布司法院正副院長與大法官名單後,隨即引發在野黨與輿論懷疑司法院正副院長新人選政治立場鮮明,未來能否秉持公正的疑雲?近日,前台大校長管中閔亦發文,直指也是大法官提名人之一的劉姓台大教師,當年連番以臉書文章造謠、汙衊他,即使後來事實證明那些指控子虛烏有,但這群加害者從未為他們造成的傷害表示過歉意,讓他至今「思之猶有餘恨」!

大法官是憲政的守護者、人權的捍衛者。但從司法院正副院長與大法官提名人過往舊事爭議不斷,總統府卻想以此名單強化人民對司法維護社會公義的信心,恐怕難以說服廣大群眾!畢竟,若不實的造謠、汙衊者也能當大法官,司法正義如何獲得伸張,加害人無過、無責,甚至取得官位,奈何如此不公不義卻獲得加官晉爵的例子,在檢察體系更是見怪不怪!

前南投縣長彭百顯被控在九二一震災重建工程中貪污,被檢方以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期約不正利益、侵占公款、詐取公款及刑法偽造文書、背信等罪名起訴。歷時十一年,無罪定讞,當年偵辦該案的主任檢察官卻不斷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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