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令司法難堪之 偵查不公開
有則笑話這樣說,在一次的說謊比賽中,有個但書是政治人物不能參加。不管好不好笑,意思已達到,當「政治人物不能參加」映入眼簾之時,多數人皆會心一笑。相對地,如果有道題目是,最不守法的人,您的答案會是甚麼呢?今天就來談談,最近很夯的議題,偵查不公開。
偵查不公開主要是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與保障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之名譽、隱私、安全,並確保被告受公平審判之權利,以落實無罪推定原則。除了被告權益外,當然也是擔心其影響到法官的心證。
根據統計,各地檢署108年至112年底,檢討違反偵查不公開有7,255件,卻僅成立367件、懲處15人。部分地檢署還任由媒體隨意出入檢察官辦公室,有些案件就像實境秀,媒體以聳動標題,繪聲繪影的撰寫偵查細節,與警方動向幾乎同步連線,讓人搞不清楚到底是國家的司法偵查機關辦案?還是媒體在辦案?但僅0.2%的懲處比例,無怪乎其對檢察官的約束力形同具文。
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回憶說,當時有八百條的新聞追殺、指控殺人的留言更灌爆臉書,他覺悟到光憑「相信司法」就慘了,不能自力救濟絕對無法獲得清白,因此進修法律,花半年多埋首案卷資料、請教卅多位律師,發現「相信司法」真是太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