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法論稅

參、黃媽媽事件所凸顯的司法問題

一、黃媽媽事件暴露濫權逮捕

在2020年9月19日,法稅改革聯盟的志工黃媽媽,在路邊舉牌抗議行政執行署濫權執行及執行官是否拿到績效獎金等,遭竹北分局警察盤查,並以現行犯逮捕至警察局,更於夜間詢問後,移送地檢署,最後雖無保釋放,卻遭限制住居。

整個執法過程,到底是基於什麼理由、什麼法律依據爲盤查、甚至逮捕,警察也說不清楚,執法手段更屬粗暴。在路邊舉牌抗議到底何罪之有,致必須出動優勢警力爲盤查,既讓人不解,更有種回到威權時代的錯覺。

 

壹、前言

  在2015年, Netflix推出一部製造謀殺犯的紀錄片影集,因整起案情,實在太過玄奇,就使真實與戲劇間的界限,趨於模糊,甚至在2018年,更少見的推出續集,也引發美國刑事司法已經破滅的議論。而於2020年9月19日,黃媽媽遭警察濫權逮捕與偵訊,亦讓人對台灣這幾年的所謂司改成果,產生嚴重的質疑。

貳、Brendan Dassy所凸顯的美國司法問題

一、製造謀殺犯

(一)Steven Avery的第一個案件

針對行政處分經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後,可否提起撤銷之訴此一議題,司法院院字第2776號解釋曾指出:「撤銷或更正強制執行之處分或程序,惟在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始得為之,故聲明異議雖在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而執行法院或抗告法院為裁判時強制執行程序已終結者,縱為撤銷或更正原處分或程序之裁定,亦屬無從執行,執行法院或抗告法院自可以此為理由,予以駁回。但強制執行程序若已終結,即無從撤銷已為之執行處分,非另有執行名義,執行法院不能為之回復執行前之原狀」。準此,執行處分經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後,似無法提起撤銷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