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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官員在國家的保護傘下,不管薪俸、升遷、獎勵、退休…都有周全的法規規範,所以只要「奉公守法」大概都可以全身而退,並頤養天年。一般違法濫權的官員,就是最會走法律漏洞,「知法犯法」是他們最鮮明的寫照;雖然公務員違法要受《公務人員懲戒法》處置,而這些老奸巨猾的官員,就有本事在十年年限下,躲躲藏藏,並仗勢著有官官相護的保護傘,就安然閃過了追溯期了,如此,受害者就是活該。

賦稅人權被剝奪的小民要如何面對,可能幾百千元繳掉就算了,可是千萬的稅單如何繳得下手。不繳,就會年年罰,稅單年年會自動加錢,最後法院判決強制執行,拍賣財產;嚥不下這口氣就告國稅局,結果又是另一個惡夢的輪迴,百姓勝訴,國稅局表示沒關係,再重開一次稅單,跟你重玩一次,百姓被判敗訴,認命繳錢終止輪迴,還是再告下去,繼續永無絕期的輪迴吧!政府再不修法,百姓遭遇的惡稅制輪迴如何解套,人權被侵犯要向誰申訴?

一個稅務員居心叵測的證詞,也讓無辜的納稅人打了十多年的官司,太極門刑案雖在民國96年7月13日經三審無罪無稅確定,但牽連的稅務案件現在還深陷水火之中,不得喘息翻身。事實上,太極門稅務冤案迄今29年了,目前仍未完全平反,如此讓無辜人民遭受漫長的折磨?探究其原因,法制不良的因素固然不能排除,但追根究底,主要原因在於主管政府官員們欠缺專業良心與道德勇氣。亟待改革之處,更是千頭萬緒。司法體制內雖有少數富有改革熱誠的年輕司法官,積極從事司法改革工作,可是在體制重重限制下,往往是事倍功半,而有賴社會各界的助力。

法國的個人良心自由協會(CAP-LC )指出「稅收武器經常被用來歧視少數的宗教和心靈群體。 這是一個全球性問題,也是人權界應該意識到的問題」。最近這個議題引起國外專家學者的關注,而「稅收正義與宗教自由之間的關連,我們在不止一個國家看到了令人不安的跡象」。捍衛宗教信仰自由,稅收不應該被用來作為限制宗教信仰自由的武器!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近期爆發教練逼迫學生抽血供其研究的醜聞,引發社會震驚。面對強勢權力與失衡制度,學生被迫「抽血」,有人選擇休學、退隊,甚至身心崩潰。精神科名醫沈政男指出,大學師生關係如同「密室」,缺乏第三方監督機制,導致權力失控,學生權益無處申訴。從台師大抽血案,看見的不只是校園失序,更映照出台灣稅災戶面臨的制度性霸凌。國稅局與行政執行機關,同樣是一個「沒有監督者的密室」教練無視於學生的權益,就像國稅局與行政執行機關等也是無視於人民的財產權。

115年聯合國將隆重慶祝人權兩公約於1966年簽署滿60周年,而台灣也將進行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政府在保障人民財產權與自由權方面,是否及格?在公民不沉默/台灣VS國際/人權接力論壇,提到一個案例。鍾先生原本在國際上是科技業得獎達人,在台灣申請的公司沒有運作得很好,公司倒閉的時候只有17塊錢,國稅局卻說他欠稅5417萬6448元。

根據統計,自民國103年至今的11年間,除了109年受新冠疫情影響出現短徵,其餘10年皆為「年年超徵」,且屢創新高。從103年至113年,政府共超徵稅收超過2.4兆元,僅去年(113年)一年的超徵金額就高達5,283億元。雖然立法院曾三讀通過將部分稅收「還稅於民」,每人發放1萬元,但卻遭行政院以「違法違憲」為由否決。這筆鉅額超徵背後所暴露的,不只是預算預測的誤差,更是國家課稅態度上的結構性偏差與稅務文化的深層問題。

性善性惡之說,千年來吵不停,有罪無罪之辯,一年來報不停。有律師表示,如果真的證據確鑿,幹嘛還要靠羈押來逼人。

京華城案開庭,檢方一聽到法官說7/24得詰問完畢,可能問到很晚後,竟問會不會有疲勞問題?遭法官反問:「你是會怕證人疲勞嗎?」惹來哄堂大笑。辯護律師都議論紛紛:「偵訊的時候你問到半夜都沒問題……。」一段小插曲,確實好笑,可是對當事人來說,一點也笑不出來。一進入調查程序,檢察官有絕對的權勢,以致於濫權辦案理所當然。

日前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指出,行政執行署自90年設立以來,便取代原本由法院進行的公法執行,但其缺乏中立性與正當性。根據憲法第八條,限制人身自由必須由法院裁定,但行政執行署卻可直接限制人民出境,明顯違憲。行政執行署是違憲機關,應全面檢討甚至廢除,並回歸由法院主導執行權,以確保人民的基本權利不被恣意剝奪。

買車有繳關稅、貨物稅、汽燃稅、牌照稅等等,真是萬萬稅,也是一頭牛被剝了好幾層皮標準的寫照。萬一車主隔年忘了繳汽燃稅或牌照稅,甚至是違規罰單忘了繳,會被國稅局或是執行署連課加罰不知要多少,然後會再發給稅官稅務獎勵金,這時車主是忘了繳,沒收到掛號信,之後國稅局再把欠稅案移送給行政執行署執行催稅,行政執行署也是用掛號信催討,又是讓行政執行署查封、拍賣、沒收等等將之結案,執行官又領了一筆績效獎金。可憐的百姓又被剝了一層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