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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設立行政法院的本意,是讓人民在面對政府不當處分時,能有一個脫離行政體系、真正獨立的審判機關。早年人民若對政府處分不服,只能提起訴願,但訴願仍屬行政體系內部程序,等於是「球員兼裁判」,人民的救濟淪為形式。行政法院制度的誕生,本應象徵司法權監督行政權的進步,保障人民權益。

然而制度運作多年後,卻出現令人憂心的偏差。許多行政法院法官在裁判時,仍將行政機關的「解釋函令」奉為圭臬,照單全收。形式上雖是司法審判,實質上卻仍被行政見解綑綁。行政法院在某種意義上,仍是「球員兼裁判」的延伸。這正是臺灣人民在行政訴訟中長期高敗訴率的根本原因。

台灣的稅捐機關,財政部發布9,000多則多如牛毛之解釋函令,當聖旨般的恣意妄為,利用違法、違憲之解釋函令及命令侵害納稅者財產。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士洲曾表示「解釋函令是財政部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定的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如此內規的解釋函令,在稅捐課徵認定上,對納稅人權益影響甚鉅!甚至有案例,縱有大法官釋憲之有利結果,仍無法獲得有效之救濟。

賴總統在520上任時曾說,打詐是未來新政府的施政重點,日前出席「2024全面阻絕詐騙論壇」也說打詐視同作戰!可見詐騙儼然快成為國安問題,而台灣詐騙案件居高不下,根據審計部公開的的決算報告,光是2023年間全台詐欺案件發生數及財損金額分別為3萬7984件、88億餘元。但據了解,實際上的案件數至少差了10倍以上,可以說是台灣的黑道詐騙集團一年約詐騙千億元左右。

警政署長張榮興決定要統合E化報案系統,建立透明化打詐儀錶板,解決人工輸入的黑數發生與落差,雖然此舉一定會對各縣市政府的城市治理指標帶來巨大衝擊,但警政署長張榮興認為對的事情一定要做,因此決定全面改革。

在我國司法體制中,「法官獨立審判」原則是憲政體制的防線,卻因制度漏洞而面臨挑戰。近日,立委吳宗憲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直指檢察官對羈押或釋放裁定可「無限抗告」的現象,呼籲應儘速檢討並設限。筆者非常贊同立委吳宗憲的呼籲,這項質疑掀起一場關於司法權限邊界與制度公平性的討論。

在刑事審判階段,當案件已移審法院後,法官應依據卷宗與證據,獨立判斷被告是否羈押。然而,實務上檢察官仍可不斷對法官的裁定提出抗告,直至上級法院駁回為止。檢察官對法官羈押或具保裁定一再抗告,造成的後果並非單純程序延遲,而是人身自由的不確定性、檢審職能邊界模糊化。

獎金鬧得滿城風雨,看到「獎金」就是砍!當然檢舉漏稅的浮濫,因其有效案件比例確實偏低,所以立委要廢掉檢舉獎金。然而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卻全力為查稅獎金護盤,真是丟臉,顯現出財政部長最齷齪的人性「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也突顯最官僚的作風「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有這樣的財政部長不覺得丟臉嗎!能讓百姓不生氣嗎!

官員在官官相護的傳統下,又沒有人權觀,許多官方執法者用合法的手段,濫權的凌虐人民,俗諺「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其來有自,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用「稅務獎勵金」激勵了稅官開稅單,已往生前財政部長許虞哲用「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鼓勵稅官「有所得就開稅單」,不是「有所得依法開稅單」以致於台灣的法稅冤案很多,使得民意調查人民對司法、稅的不信任度非常高。

112年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高達1405萬件,這樣的天文數字不得不懷疑賦稅人權也是崩潰了。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大部分是懂法不懂稅,所以判決書都是抄錄國稅局的答辯書,以致於人民敗訴率高達98.4%,另還有9仟多條的解釋函令更是稅官可以亂開稅單的保命符。小蝦米那鬥得過大鯨魚呢!

檢察官是公益代表,捍衛公平正義,有所謂「捍衛公益型」。西方刑事訴訟普遍經歷了從「自訴」到「公訴」的轉變,檢察官逐漸成為國家利益的代言人。我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濫權追訴處罰罪,「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另有「媒體作秀型」、「政客打手型」及「公器私用型」等,為非作歹。

「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一手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另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因而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那就是惡夢的開始,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其微!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政府法令朝令夕改,不顧人民的權益,更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事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一味地「敗部復活」,追不到稅就一再延宕修法,讓人民覺我們的政府是賴皮政府。

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國稅局開出的「萬年稅單」就是始作俑者,讓百姓陷於痛苦之深淵,永世不得超生。政府法令朝令夕改,不顧人民的權益,更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事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一味地「敗部復活」,追不到稅就一再延宕修法,禍延子孫。重視「賦稅人權」,就不要再玩弄小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