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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國稅局開出的「萬年稅單」就是始作俑者,讓百姓陷於痛苦之深淵,永世不得超生。政府法令朝令夕改,不顧人民的權益,更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事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一味地「敗部復活」,追不到稅就一再延宕修法,禍延子孫。重視「賦稅人權」,就不要再玩弄小老百姓!

稅務糾紛占行政法院受理案件約九成以上,行政法院司法官的違失情況比其他法院嚴重很多,是專業不足還是官官相護的結果?值得警惕的是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狂飆84.6%與76.5%;因而,奉勸行政法院的法官不要僅憑國稅局提供的資料,就做為最後定讞的依據,因為不適任法官的剋星《法官法》,已正式上路執行為民除害的任務了,《納保法》已實施七年多了,處處自曝其短的稅務專業法官,行政法院稅務專業法官產生過程讓人失望,更令人懷疑其專業能力!

過往行政法院在審理有關稅務訴訟案件時,因礙於對稅務方面專業之不足,只好採納稅務機關的意見作為判決之依據;然而這樣的裁判並不尊重納稅人的稅務人權,人民的辛苦血汗錢,卻往往被稅務官員玩弄著,當行政法院被稅務機關牽著鼻子走時,百姓永遠是輸家。稅務機關解釋函令往往凌駕法律之上,再加上行政法院非專業法官,因而法官只能引用稅務機關的見解,成了專吹百姓敗訴的黑哨殺手嗎?「隔行如隔山」,社會愈進步分工愈要更精細,為了保障人民的賦稅人權,行政法院的專業化,亦迫在眉睫了! 

國家在現行制度之下,似乎沒有一個單位、或任何機制,可以對濫權辦案的檢察官、及亂開稅單的稅務官員作有效的監督、或懲處。這些都是第一線傷害百姓的政府官員,百姓心裏吶喊:民主政治是這樣的嗎?或許在多年的身心折磨後,透過法官無罪判決,或者是拿著莫須有的稅單告國稅局勝訴,然後呢?只是清白一身嗎?百姓所選出來的政府就這樣回報百姓嗎?民主政治不是要為民謀福利嗎?怎變成在戕害人民呢?

104年,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面對有關查稅獎金的質詢時,卻大言不慚地說:「刪減查稅獎金並不足以養廉」,表示他本人堅持要繼續領取個人的查稅獎金。我們想要問:您有親自去查緝過一件逃漏稅案嗎?您個人有追回一塊錢的逃漏稅嗎?如果都沒有,拿這些獎金會心安理得嗎?已故前任財長許虞哲會說出「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而追稅不力、無效下,讓財政部追稅期從5年、10年、15年,一改再改,好像稅法就是財政部自己立法的,實際上也不用修法了,一來國稅局官員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自己說了算;二來稅單自己年年開,29年的稅案凌虐人民到死,人民一點辦法都沒有!

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頒布2025為禧年,也在禧年的4月21日逝世,什麼是禧年?(CESNUR)創辦人/人權雜誌《寒冬》總編輯Massimo Introvigne認為,這是承認過去的罪孽、懺悔和改正我們錯誤行為的一年,有媒體人稱方濟各是「千年最偉大天主教宗」,也嘆息:失去的是世界的良心。祈願2025 年也是台灣的禧年,這一年加諸於台灣的不公義將會徹底糾正。

川普上任後,不管是關稅、外交或移民政策等都對世局造成了極大的動盪和議論,美國聯邦地區法官墨菲(Brian Murphy)頒布初步禁制令,明確禁止川普政府在未經正當程序的情況下,將非公民遣送至非原籍國的第3國,此舉不僅彰顯了司法獨立的民主精神,法院依法否定總統違憲的政策,也展現了司法獨立對行政權力的制衡。

一個國家,一旦失去了被人民信任的司法,這樣的民主何其脆弱,又何其可悲。英國紀艾克頓爵士在「自由與權利」廣為人知的名言是:「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而台灣解嚴至今司法舉著人權、民主之大旗,擁有絕對優勢公權力的政府,檢察官辦案三、四十年來仍然如出一轍,「違反偵查不公開,押人取供,先射箭再畫靶,輿論定罪…」從歷史軌跡能看出一二,而檢察官能如此肆無忌憚的霸凌人民,原因是國家縱容,沒有究責的結果。

近年來,我國稅收屢屢超徵,金額動輒千億,連續兩年更突破5,000億,創下史上新高的紀錄。然而,這種「亮眼」的財政數字背後,是否隱藏著更深層的結構性問題?審計委員聶建中在「稅收超徵公聽會」中提出質疑,曾經審查稅務案件20多年的法官學者林文舟則深入剖析,揭示了超徵現象背後的多重原因與亂象。

1.超徵的根源:經濟成長真的能解釋一切嗎?政府往往將超徵歸因於經濟成長,但數據顯示,經濟成長率僅2%多,稅收成長率卻能高達4%以上,兩者顯然不成正比。這說明超徵的背後,除了經濟成長,還有稅捐機關過度解釋法規、扭曲企業交易行為,甚至橫徵暴斂來達成績效目標的現象。

曾幾何時,超徵的議題成為國家每年的爭論話題,就事論事,不陷入黨政間的攻擊與惡鬥,我們必須檢討審慎的思維以國家和人民為出發,政府落實依法課稅,人民也依法義務繳稅,讓財政更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