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12年全國欠稅欠費新增強制執行案件近1405萬件,代表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有被強制執行。百姓期盼有勤政、廉政的政府,不要老是「口口聲聲愛台,骨子裏做的常是傷害國家人民的事」,財政部最毒的是縱容國稅局亂開稅單後,人民告上國稅局要求撤銷違法的稅單;卻指導懂法不懂稅的法官採用國稅局的說辭寫判決文,百姓只剩1.6%勝訴的機會,但被國稅局重開稅單後,百姓仍然保不住1.6%勝訴的財產,政府用國家暴力拿走了100%的稅收,包括冤、錯、假的稅單,百姓不怨政府,要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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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人員開稅單有稅務獎勵金拿,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大部分是懂法不懂稅,所以判決書都是抄錄國稅局的答辯書,以致於人民敗訴率高達98.4%,還有9000多條的解釋函令更是稅官可以亂開稅單的保命符。
不守法的檢察官可是法力無邊,藉著媒體恣意妄為,傷害百姓要多大就有多大,只因為從未有任何的機制、或長官給予懲處,讓一件無中生有的案子起訴、判無罪後還要上訴、再上訴,最後還是無罪的結果,這不僅是浪費司法資源,還讓人深深覺得檢察體系;長久以來違法濫權成習慣,會害了大多數守法、尊重人權的檢察官。
政府應修法讓惡官無所遁形、打回原形,除記過免職、更要求歸還升官及退休的俸祿、還要負責賠償國賠金額,真正還人民正義清白,不讓違法官員繼續危害百姓及其部屬,也希望政府能致力於保障人權,除了將戕害人權的惡官打回原形,使世界各國可以看到民主、法治、人權的台灣,讓台灣的人權形象發光發熱,更讓台灣價值獲得國際認同。
至今,台灣仍有人民的司法人權、賦稅人權被戕害,法稅官員得不到人民的信任,因為恐龍法官亂判案時有耳聞,稅官亂開稅單更是司空見慣,明知有錯也不認錯,尤其是稅務專業法庭有懂法不懂稅的法官不自為判決,撤銷違法稅單,反而照抄國稅局答辯書,判人民敗訴,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但是人民面對這些無良的官員,也是莫可奈何,稅不繳的話,有的財產被拍賣、有的限制出境與管收,弄得家破人亡,所以稅額少的話就繳掉算了,稅額多的就接受稅官協商,多少繳一點,這是良法、良官嗎?
國外對於公務人員要求很嚴格,北韓國財政部長因貨幣改革失敗而遭槍決;美國公務人員欠稅就要被革職,這種責任制的政府,人民對政府才會放心;反觀台灣,稅吏課錯稅、檢察官辦錯案都不用負任何責任,侵害人權更是比比皆是。就算馬總統簽署兩國際人權公約也未見改善,如何才能讓百姓信任呢?
「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因而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那就是惡夢的開始,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其微!
司法人員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就拿侯寬仁檢察官仗恃著擁有「公權力」,從不檢視自己起訴的案子定罪率有多低,「知法犯法」,膽大妄為居然敢竄改筆錄,做最不好的示範,讓社會風氣敗壞還不知,這款的惡檢敗壞司法公平公正的形象,是讓人民司法人權倒退的主因;又監察院對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辦案的調查案,其長官卻只提出申誡的懲處,實在無法信服於百姓。
多少冤案被可惡的執法者整得死去活來,虛度十數年、甚至數十年的黃金歲月,最後幸得無罪平反,可是這些執法者一樣是升官發財,連有的被監院調察要求法務部究責議處,也是沒事。侯寬仁擔任檢察官屢屢誣賴活人,今任法醫研究所所長,死者更無法為自己辯白,很諷刺吧!不平的百姓只希望法務部發揮其魄力,在還善良百姓清白之餘,也要清查違法辦案的執法者,給予適當的懲處,不再繼續危害百姓。政府已簽署了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就要努力去實踐,尤其是司法人權,希望法務部能帶領全體檢察官用專業、用心、尊重人權來辦案。
話說在台灣,有一行政法院,世人皆聞其名,猶如武林中的十八銅人陣。許多有心人聞風而動,欲與其一戰,結果卻多是頭破血流,傾家蕩產。坊間有言:「欲打贏銅人陣,幾乎是癡人說夢。」即便是身懷絕技的高手,或是家財萬貫的豪門大戶,亦無不敗興而歸。可見這十八銅人陣的威力,實在非同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