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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以民主制度自豪,司法與選舉本應是保障人民權利的制度基石。但當這些制度被當成政治鬥爭與報復工具,民主不再是光榮價值,而是一場慢性崩解的沉默危機。如今,「濫訴」與「濫罷」正成為一股社會風氣,台灣必須警覺。

濫訴橫行司法淪為政治武器,濫訴是明知無勝算,卻反覆提告騷擾對手。近年社運人士、媒體人、政治人物接連遭提告,即便多數無罪或不起訴,仍被消耗巨量時間與資源。司法本應伸張正義,如今卻成為噤聲利器。讓人質疑審判背後是否存在政治動機。「我們還是法治國家嗎?」這是比例原則失衡的警訊。

根據統計,自民國103年至今的11年間,除了109年受新冠疫情影響出現短徵,其餘10年皆為「年年超徵」,且屢創新高。從2014年至2024年,政府共超徵稅收超過2.4兆元,僅民國113年的超徵金額就高達5,283億元。雖然立法院曾三讀通過將部分稅收「還稅於民」,每人發放1萬元,但卻遭行政院以「違法違憲」為由否決。這筆鉅額超徵背後所暴露的,不只是預算預測的誤差,更是國家課稅態度上的結構性偏差與稅務文化的深層問題。

大家是否記得113年上演的無罪推定電視劇,改編徐自強的冤案,劇中的楊明德被捲入了「富商撕票案」,而主角楊明德從五度被判定死刑,歷經了16年的歲月,終於獲判無罪,這部電視劇探討當時年代「未審先判」的風氣,雖然歷經了數十年,司法內部的體制有改變了嗎?

228事件是台灣歷史的傷痛,政府的威權導致了無辜人民的受害,至今留下的傷痕,還是無法撫平受害者親屬失去親人的痛苦,雖已成為民主的國家,但過往的歷史,變成了永遠無法抹滅的痕跡。台灣一直高喊的轉型正義真的轉成功了嗎?

對於幾起突如其來的停電事件,再次敲響台灣能源政策的警鐘。之前高雄前金區凌晨無預警停電,超過500戶無電可用;新北三重706戶陷入黑暗與酷熱,有民眾無奈嘆「快熱死了」。像這樣的停電新聞,幾乎已成為家常便飯。根據《天下雜誌》報導,2024年1至3月台灣配電事故次數比去年同期略低,但4月起卻驟增:4月比去年增加30%,5月增48%,6月更暴增51%。這些數字,不只是統計,而是千千萬萬家庭夜半被熱醒、企業與商家設備受損的痛苦現實。

烏龍稅單滿天飛,沸沸騰騰的民怨衝上雲霄了!在台灣有1405萬件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稅災已氾濫成巨災!而行政法院中逾六成是稅務訴訟,根據統計人民勝訴率不到1.6%,向來稅捐訴訟名列前茅,乍看之下好像政府全力維護百姓的基本人權,其實是人民敗訴率達98.4%,行政法院就成為名符其實的「敗訴法院」了。

美國曾納稅義務人因稅務問題,而駕飛機衝撞國稅局,納稅人生氣了!律師炸彈客胡宗賢,因遭地檢署起訴擔心律師資格撤銷,又被國稅局要求補稅,申請複查仍沒下文,讓他心存怨懟而作出丟炸彈的恐怖行為;印證了馬總統所講:百姓人權被侵害,十之八九來自於公務員,正是所謂官逼民反,這股憤怒的暗潮正澎湃洶湧。

香菸關稅課27﹪,是為了維護國人健康,但同樣是為促進國人健康的保健食品,卻要課徵30﹪的關稅,是其它國家的2倍甚至4倍以上。一個明顯有害健康的香菸,課稅比例竟低於保護健康的食品,如此異於常理的課稅標準,您認同嗎?

曾幾何時,超徵的議題成為國家每年的經常,大家不想陷入黨政間的攻擊與惡鬥,我們必須檢討審慎的思維以國家和人民為出發,落實依法納稅讓財政更健全。

台灣號稱自由民主法治國家,但是,一旦被懷疑有罪,即被檢察官認定等同犯罪,直到法官三審無罪判決才還自由身,但往往數十年的黃金歲月過去了;尤有甚者,人民只要被國稅局盯上了,就是逃漏稅,會開出稅金及數倍的罰金的稅單,認罪、協商、繳稅就沒事了;不服氣就訴願、上行政法院,也是數十年的人生歲月賠進去了。

侯寬仁檢察官升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各界也有不同的聲音,因為當年「周人蔘案」起訴數百名高階警官,最後雖獲判無罪,卻已對無數個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妻離子散、 家破人亡,多悲慘! 這只是其中之一,其違法起訴案子罄竹難書。因而這樣的冤獄,如果只在平反之後,再多的的賠償,又代表著何種意義呢?人間悲劇一幕幕地浮現,如此成千上萬個受害者心靈上百般煎熬、信用破產、夫妻失和、親子關係斷絕、丟了飯碗、…。那才是真正的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慘絕人寰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