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

訴願最為人詬病之處,在於駁回及不受理比例甚高,據報導人民勝訴率不到6%;陳長文曾經是被課錯稅卻遭駁回訴願的苦主,體會到耗盡心力卻註定被駁回訴願的下場。

大律師陳長文《訴願制度的選擇題 徹底翻修或廢除?》深有同感。訴願法是「民告官」的民主思潮,凡先進國家都有完善的立法,如德國《基本法》第13條第一項明定「住所不得侵犯」。

以生存權來說,德國法律規定,國家要動到人民的財產,最多只能占財產的50%,這是保障生存權的最高原則,但台灣沒有比例原則,喊幾倍就幾倍,甚至不允許人民有訴願的機會,連福隆教授說,這種惡法就是酷刑的來源。

財政部113年2月16日公布112年全年稅收3兆4562億元,超徵3860億元,其中總稅收創歷年新高、超徵金額則是史上第3高。國庫大補血,創下歷年新高水準。財政部統計處專門委員梁冠璇表示,目前112年全年稅收超徵是3860億元,但是這三年,年年稅收超徵三千億到五千多億元以上,有把國庫灌飽了嗎?看國債仍是年年增加,這是怎麼回事啊?百姓都看沒有!只知道財稅官員們都好厲害,稅收愈收愈多,獎金也愈領愈多!除此之外,財稅官員膽敢在媒體前說法院的判決不算數,唉!稅官到底有多大啊!

財政部公布112年全年超徵3860億元,達成率為112.6%,坦言高於原先預期,財政部官員分析,超徵3860億元主要來自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以及證交稅等的成長貢獻。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指出-「無法準確預測稅收,意味著政府對財政數字管理失靈,鉅額的超徵稅收,凸顯預算程序功能不彰,也指出:持續性的超徵表示整體租稅制度恐有結構性問題,有違租稅公平正義。

現代人愛貓狗寵物視如己出,除了呵護至極更是花費不手軟,若當這些毛孩兒也要算上人頭呈繳一筆可觀的稅捐,你會善罷干休嗎?若是六都市民的稅金轉嫁給台北市民獨自承擔,身為台北市民的你發現此貓膩,會義憤填膺地獨自揭竿槓上法庭嗎?

台灣在今年1月13日完成了總統及立委的選舉,人民期盼的是當選的總統及立委要真心為人民來服務。立法院是負責審查中華民國各項法案以及中央政府預算的機關,近年來台灣超徵的議題一直不斷的被探討,2022年政府終於效法新加坡等國家把超徵的稅收的錢還稅於民,當時普發了現金6000元,讓人民的生活有增添了小確幸。

貪圖查稅獎金的稅官,為了獎金,無所不用其極的查稅,不管證據,只開稅單,難怪每年超徵稅收都在千億元以上!又有前後任的財長強力支持,前財長張盛和說:沒有查稅獎金,不足以養廉;後來的財長許虞哲說:要談稅務人權,就不用課稅了。有這樣的視人權為無物的財長,當然有更強力侵害人權的稅官,而且稅官有恃無恐,因為亂開單沒有人會處罰他們,那台灣當然沒有賦稅人權。

檢察官是公益代表,捍衛公平正義,有所謂「捍衛公益型」。西方刑事訴訟普遍經歷了從「自訴」到「公訴」的轉變,檢察官逐漸成為國家利益的代言人。我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濫權追訴處罰罪,「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另有「媒體作秀型」、「政客打手型」及「公器私用型」等,為非作歹,檢察官的究責機制,有強化之必要。因而健全檢察制度、杜絕檢察官濫權起訴、防止司法資源浪費,為國人企盼「司法改革」的一部分,應予重視。

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離譜的起訴書被檢察長丟出去,被列為負面教材,91年監察院主動調查侯寬仁涉犯八大違法,充滿爭議的檢察官現在竟然是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堪稱台灣司法界奇蹟!再加上少數違法官員為貪圖績效及獎金,利用公權力和稅法誣陷、迫害人民28年,政府卻置之不理,對官員的暴行保持沉默是共犯。太極門假稅案,財稅單位二十幾年來荒腔走板,毫無財稅人權可言,就是為了假藉法律名義分獎金的貪污。

要是讓大家知道稅單開稅單有稅務獎勵金拿,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大部分是懂法不懂稅,所以判決書都是抄錄國稅局的答辯書,以致於人民敗訴率高達94%,還有9000多條的解釋函令更是稅官可以亂開稅單的依據,台灣看似民主法治的表象下,原以為只要遭遇不公不義的事情尋求法律途徑就能得到解套,沒想到是要面對法稅千萬條,救命沒半條的窘境!只要不小心收到一張違法開出的天價稅單,可以說此生必輸無疑,永遠無法翻身!

執法者若是濫用公權力違法濫權,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守法百姓就會被法律凌遲至體無完膚,羈押、跟監、限制其自由等等。行政法院用這樣不公不義的方式,讓國稅局勝訴,成功的強課百姓的稅,這根本是強奪民財的違憲判決,完全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公然接受被告國稅局的指揮,被人民認定這是稅單後面的稅務獎勵金。然而運氣不好的,悲慘的命運就是註定要被違法濫權者迫害了,長期內心受到的煎熬絕非筆墨可以形容的。因為台灣政府把人民當犯人般看待,法院與國稅局合作,製造了多少稅務冤案,有些冤案被凌遲致死還不肯罷休,法稅不改革,台灣的民主已是走回頭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