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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案件在檢察官偵辦之始到起訴,是百姓司法人權被凌虐之時,起訴之後又是另一惡夢的開始,恐有近一半被告經十數年人生虛耗,結果獲判無罪,這浪費多少國家的司法資源,被戕害的人權無以書表。政府的人權白皮書,建立不適任檢察官淘汰機制,一直遲遲未有作法,希望能搭上「法官法」的便車,對人權有更多的保障!反觀日本檢察官起訴的定罪率幾乎達百分之百,其用心、專業與守法,及人權的保障,值得台灣借鏡,百姓信任司法。

五權憲法是用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的,若是沒了憲法,那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真的讓人堪慮了!果不其然,國稅局用一張稅單就做到了侵害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了,真是可怕!可是百姓仍是要問,我們民選出來的總統是看不到嗎?不夠英明嗎?還是被國稅局綁架了!是為了國庫的空虛,還是稅收超徵到那裏去了,無法解釋,或任由國稅局擺佈。總之,還是「財政部國稅局踐踏五權憲法」!

五月報稅季,其中財政部賦稅署公告訂定的112年每人每年「基本生活費」,目前單身額度固定是20.2萬,一直很好奇這個數字是怎麼得來的?財政部始終沒有明確答案與計算過程。

日前立委吳宗憲在立法院會議中直言:我覺得很累!就是一定要幫大家上法律課!他提到居住遷徙的自由,所謂的遷徙自由不是說人民不可以走動,除非它有法律明定,我們叫做法律保留,他今天犯法我可以把他抓去關,因為法律保留,他強調,憲法23條的比例原則,你的手段性、目的性,是不是符合狹義比例性原則,這些都要考慮進去才是符合憲法。

解決貧富差距惡化,絕對不是經濟與勞工部門單一的問題,徹底消除社會上存在已久、不公不義、優惠少數既得利益集團的財富二次分配制度,才是台灣長期發展關鍵所在,貧富差距原因並非一定來自初始所得多寡,關鍵可能在於重分配機制不公正。所涉影響不僅是經濟成長與分配議題;更嚴重的是,重分配機制已經扭曲社會公平與正義。

近日立委王世堅在立法院質詢時,痛批三大租賃融資公司,向公營行庫借了五千億,然後放高利貸給全國需要的民眾,儼然變成有牌的地下錢莊,巧妙規避了公司法、民法及刑法等三大法規,但政府單位的財政部、金管會、九大公股行庫卻卸責互踢皮球。金管會胡扯自己管不到民營銀行,根本完全忘卻金管會的監理本職,而九大公股行庫竟全數都有貸放大量款項給這三大租賃融資公司,立委質詢九大公股行庫,為何不直接貸放給人民,反而讓民眾陷於租賃融資高利貸的窘境,無法改善!

近20年來,最讓全民有感的就是實質薪資停滯,貧窮感愈來愈深!主計總處發布110年家庭財富分配統計,顯示貧富差距從30年前的16.8倍,擴大至66倍,且財富最低的20%家庭金融負債也很高。主計長朱澤民面對賴士葆委員質詢時表示,有一部分人做太多財務槓桿操作,資產增加又有限,以至落入最低的百分之廿,所以要聽金管會的話,謹慎理財。主計長的話令人不解,有錢人是借錢炒房、炒股票,但窮人是要借錢過日子啊! 

檢察官辦案,可以自行捏造被告的所得,丟給國稅局稅官發單課稅,在被害人提出行政救濟時,再被納保官、訴願委員、行政法官與國稅局稅官們合作,人民敗訴,再丟給行政執行署執行官執行查封、拍賣、甚至沒收,在拍賣、沒收成功後,各個單位的官員們各自依稅單上的稅額乘上可以領獎金的比率領取獎金,這恐怕不是剝一層皮而己,而是剝了好幾層皮,很恐怖!

行政法院號稱「敗訴法院」,因為行政法院的法官不懂稅法,變成人民告上國稅局時,法官卻以吏為師,作出的判決都是引用國稅局的答辯書,就算是國稅局明顯錯誤,法官也不敢自為判決,直接撤銷稅單,只敢駁回稅單,要國稅局另為適法之處分。這些在在的顯示政府的不重視稅務人權,也不作出任何的改變,美其名制定了要保護人民的納保法,卻還是由國稅局球員兼裁判處理人民的冤稅案,也未見成立多年的「人權諮詢委員會」有任何的協助,人民將如何奢望「人權諮詢委員會」可以實質的保障人權呢?

財政部國稅局開了違法稅單,百姓不繳,一樣會被強制執行,拍賣財產繳稅,再沒有就管收,嚇死百姓,而財政官員在旁笑領獎金。百姓告財政部國稅局違法開單,超過九成以上都敗訴,剩下一成的百姓勝訴也沒用,國稅局會再重開稅單,請你先繳三分之一稅金再訴願與訴訟!更可怕的是財政部運用媒體做不實報導,讓社會大眾以為政府是對的,等日後查到是說假話,非當事人的百姓也覺得事不關己,而當事人恐怕已經不死也半條命了,甚是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