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2017年死亡,妻子和3名小孩拋棄繼承,6歲的私生女成唯一繼承人,女童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告知生父2016年6月將價值3億元的鋼鐵公司股票送給周姓妻子,遺產稅5735萬必須由女童繳納。立委鍾佳濱質詢財政部次長、司法院的副秘書長時以此例子談稅審法,但委員認為稅審官一定要有公信力。而近日立委質詢最熱門的話題也是稅審法之「稅審官」,其中最爭議的稅審官就是「自己人審自己人,球員兼裁判」,過去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納保官」成立時也是如此,真不知是保官還是保民?本意是想幫助人民卻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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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0月30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等案,沈發惠委員等敦促落實107年司改國是會議中有關賦稅改革的決議,尤其是能確實達成租稅公平的稅審法,呼籲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確保立法周延,讓人民盡納稅的義務保障國家的稅收,又能保障人民的賦稅人權,如此利國利民的法案希望不要再延宕或擱淺了。
普悠瑪自救會於翻車事故六周年再次召開記者會,出席的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表示,台鐵、運安會與行政院的報告多有矛盾,使得社會大眾對於政府與台鐵的誠信度大打折扣,……他也呼籲台鐵,撤銷對肇事司機尤振仲的民事求償,「不要再追殺司機了。」立委莊瑞雄於立院質詢法務部部長,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而嚴重損害當事人的名譽、隱私和安全問題,法務部究竟懲處的級別到哪?讓人訝異的結果是,從105年至目前為止,因偵查大公開遭受懲處的對象竟是司法警察!
錢不是問題,入門票令人瘋狂著迷。五千多塊的票,喊價至八倍甚至更高,還是有人買單。搶票搶成這樣,無怪乎黃牛興起。天王周杰倫12月台北大巨蛋開唱,15萬張門票秒殺,進而衍生黃牛亂象。
低買高賣,黃牛之道,或許太過浮誇,黃牛與欺騙幾乎劃上等號,任何被冠上黃牛之名者,大都與欺騙產生聯想。 盤點近年來司法稅務的點點滴滴,或多或少與欺騙有關,稱之為黃牛,一點也不為過。
台灣稅務訴訟案件審理上曠日廢時,是否能設置稅務審查官的制度協助法官,提升審判效率。江永昌指出,如果能像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有技術審查官一樣,設置稅務審查官,相信對法官在審理稅務案件會有所幫助。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長張國勳說:在行政法院組織法中,有財經司法事務官的設置,他們的出身背景,有會計師資格或曾在稅務機關任職過,都有其專業,可以提供法官專業上的協助;對於立委所提設置稅務審查官的概念,現在司法院正在研議是否要制定稅務事件審理法時,會通盤考量,這樣的回答很有官僚的口氣!
在一個理想的法治國家中,司法和行政機關應該相互制衡,確保公正與正義。然而,台灣現行的多個制度設計卻讓「球員兼裁判」的現象比比皆是,人民難以盼得真正的公正對待?
一、「國家科學研究院」置於法務部之下?
美國曾納稅義務人因稅務問題,而駕飛機衝撞國稅局,納稅人生氣了!律師炸彈客胡宗賢,因遭地檢署起訴擔心律師資格撤銷,又被國稅局要求補稅,申請複查仍沒下文,讓他心存怨懟而作出丟炸彈的恐怖行為;印證了馬總統所講:百姓人權被侵害,十之八九來自於公務員,正是所謂官逼民反,這股憤怒的暗潮正澎湃洶湧。
在台灣,欠稅不用法官判決,國稅局就可下令將欠稅百姓限制出境、凍結財產、更可以管收關起來,真是可怕!在歐美民主法治國家是不會有這些戕害人權的稅政,也不會用形同貪污的查稅獎金來鼓勵稅官拼命開稅單。所以,新政府要推動「轉型正義」,應先推動「稅制改革」,要推動「稅制改革」,應先廢除「查稅獎金」。
國稅局官員行政怠惰,又不依法行政,未做實地調查不管國稅局是否開錯稅單,民告官小老百姓要走漫長的行政救濟,人民要行使訴訟及訴願權,就要先繳稅單的三分之一,才有資格進行後續訴願及訴訟程序的執行;這種武器不對等從一開始就藐視人權的做法,只能說是人民行使訴願權利的荒唐行徑,在其他國家並沒有如此荒謬的做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背道而馳,卻自以為是王法而不自知。國稅局簡直無法無天,權力超越院會及國家元首,人民相當弱勢及可悲,基本人權薄弱毫無縛雞之力,只能任由稅官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