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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台灣低薪、高物價、高房價等問題是導致年輕人不婚不生的重要原因。要減輕年輕族群生活負擔,不如從廢掉生活必需品的貨物稅啟動。

112年11月30日,主計總處公布受僱員工最高薪資10%與最低10%兩者差距,從上年度的4.09倍擴大至4.12倍,顯示高薪族與低薪族薪資差距持續擴大,倍數創近5年新高。當年台灣有52.7%的受僱員工月薪不到新台幣4萬元,其中有26.6%的受僱員工月薪不到新台幣3萬元。台灣的通貨膨脹率為3.24%,是近14年來的最高水準,通膨吃掉調薪,逾400萬上班族年薪不到52萬元。年輕族群低薪問題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台灣經過幾次重大的賦稅改革,然而仍然未臻賦稅改革之目標,一般包括租稅公平、經濟效率、稅務簡化、稅收中立(成長)等。然而這些目標間可能相互衝突,尤其是公平與效率之取捨。過度強調經濟效率將損及分配正義,過度強調分配正義又損及經濟效率,均可能成為賦稅改革失敗之重要原因。

第一次重大改革在57年5月至1970年6月,當時是威權舊制時代,改革重點在促進經濟成長,改進稅負分配公平性及稅負結構,包括所得稅量能課稅及降低間接稅如貨物稅、營業稅印花稅等;維持物價穩定、增加賦稅收入、改進稅務行政效率。

台灣的官員多是墨守成規的老古板,許多戒嚴時期的惡法都不主動修法,還要等大法官說違憲才要慢慢修,不知是死腦筋,還是貪圖惡法下的私房獎金。台灣的惡稅法及許多無良的惡稅官製造了很多的冤枉的稅災戶,動輒限制出境、凍結財產、甚至名為管收,實為監禁,稅法比刑法還厲害,實在是太可怕了,面對行政法院近百分百的敗訴率,人民有冤稅又如何告得動國稅局呢!

逾200名院檢軍警調等高官捲入的,前公懲會石木欽案爆發引發各界關注後,石遭調查出在最高法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期間接受富商翁茂鍾招待,108年9月請辭,109年8月被監察院彈劾,監察院並指還有眾多的「石木欽們」接受翁招待、買股,傷害司法獨立與公正性,如同現代版的「百官行述」。石木欽遭監察院彈劾,司法院及法務部,依翁茂鍾27本筆記本擴大調查,認定共40人與翁不當接觸往來。

政府連年稅收超徵,讓人質疑貨物稅的稅制和稅收超徵有直接的相關,也嚴重影響著我們的民生。

台灣112年預計超徵3,700億,近十年來累計超徵約達2兆。這不僅讓「我國是否仍要針對貨物稅課稅,實在需要很好的理由,但這個非常糟糕的稅,應該要退場了。」政治大學財政系副教授陳國樑語氣嚴厲地說。一九四六年制定貨物稅後,歷經多次修正,從最高二十八類課稅項目,到今日僅剩七項,歷次修法的理由是,當初設定為針對「奢侈稅」課稅,但當時立法目的範圍已不足以涵蓋現今的現象,甚至造成民眾負擔。人民感到困惑,更讓生活壓力倍增。提出廢除貨物稅,從而重視連年超徵的問題,值得政府深思。

我們想讓你知道…其實超徵已違反常態,超徵並不表示國家賺錢,嚴格說來,是預測失準,意味著行政疏漏,甚至代表預測方法錯誤,並不是好事。

台灣112年預計超徵3,700億,近十年來累計超徵約達2兆。人民不解,生活苦哈哈,政府卻拼命挖,多年的貪稅問題為何無解?近日媒體報導張女高齡110歲,赴美多年、生死未卜,依法聲請死亡宣告及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成功獲得法官支持,宣告張女85年間已死亡,並選任國有財產署為張女遺產管理人,代表張女處理地價稅事宜。張女經合法通知仍未繳納地價稅,新竹市稅務局遂將張女欠繳地價稅案件移送執行,發現執行程序諸多疑問:

監察院過去曾具有中央民意代表機關之地位,因此法律中賦予該院「質問」之國會質詢權,然而在1992年憲法增修條文修正公布後,監察院就已不具中央民意代表機關之地位,因此刪除「監察法」第17條,無異是縮減監察權;若冤案經由檢察官草率起訴,濫用公權力,來侵害人權,在冤案被平反以後,產生的冤獄賠償費用,完全由人民納稅錢支出,而對加害者的究責,不易達成。

 指標性案件是85年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進行的政治整肅,檢察官侯寬仁製造的「太極門假案」,試圖抄家滅門,演變至今近28年尚未獲得真正平反,這個源頭就在行政院轄下的法務部,檢察官侯寬仁造假一手主導,下令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最後行政執行署竟然在土地沒有完成鑑界的情況下急忙拍賣人民財產,承襲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整肅人民的手段,國家暴力根本是換湯不換藥。

對於期盼「三十而立」的青年勞工來說,真的能心想事成嗎?為了保住職場飯碗,不僅要忍受窮忙、過勞,也無法買房,甚至不敢結婚生子,事業和家庭能否保持平衡?如果對「前途」與「錢途」皆茫然,還有時間追逐夢想嗎?台灣邁入M型化社會,不少上班族難存錢,就連是家中支柱的中年人也覺得開銷大,金錢不夠用,人才外流,年輕人漂流到海外工作,已「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