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很多年輕人流行一句「不想失敗所以不敢成功」,這是一則頹廢不想上進者的藉口。他們的理由是怕成功的路上遇上挫折所以假借不想失敗,更因為不想失敗所以不敢成功,這是為失敗找理由而不是為成功找方法。現今社會各階層尤其在政府機關裡仍比比皆是。舉例如下:
一、我國法院判決的良率99%?真國恥也!
時下很多年輕人流行一句「不想失敗所以不敢成功」,這是一則頹廢不想上進者的藉口。他們的理由是怕成功的路上遇上挫折所以假借不想失敗,更因為不想失敗所以不敢成功,這是為失敗找理由而不是為成功找方法。現今社會各階層尤其在政府機關裡仍比比皆是。舉例如下:
一、我國法院判決的良率99%?真國恥也!
俗話說,「人比人,氣死人」。有人因466元被判刑,也有人自己編列稅務獎勵金自肥多年,不但沒事,還有立委幫腔,企圖讓稅務獎勵金合法化。正如前財政部長所言,「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助理的待遇的確不高,想養廉也不指望那區區466元,若因466元而入罪,還真是無言以對!
稅務冤案陸續不斷,歸納就是租稅不公平、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稅務機關明知是認定事實有錯誤,但是稅務機關或行政救濟機關,用非常綿密的法令組織及非常嚴苛的程序要件,把它卡住,等於把人民的權利架空了!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費人民的生命財產!
不管國稅局是否開錯稅單,民告官小老百姓要走漫長的行政救濟!人民要行使訴訟及訴願權,就要先繳稅單的三分之一稅額,才有資格進行後續訴願及訴訟程序的執行;這種武器不對等,從一開始就渺視人權的做法,只能說是人民行使訴願權利的荒唐行徑,在其他國家並沒有如此荒謬的做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背道而馳,卻自以為是王法而不自知。國稅局簡直無法無天,權力超越院會及國家元首,人民相當弱勢及可悲,基本人權薄弱毫無縛雞之力,只能任由稅官宰割。
監察院若不能擺脫紙老虎的惡名,不能有如尚方寶劍維持正義、嚴懲惡官,拯救百姓生命財產權,那真的是廢了吧!多年前監察委員提出對侯寬仁檢察官違法辦案的八大項違法缺失糾舉調查報告、也對張盛和提出七大項違法缺失的糾舉報告,要求其長官給予懲處,結果均置之不理,真的把監察院當紙老虎看待,對於這種惡官當道,做錯事都不會被處分及淘汱,百姓很失望,當然對司法官員及稅官有高度的不信任,至今仍是如此!
各國政府為了海外資產回流,將稅率降低在2%-10%,而台灣卻高於20%,109年政府強制執行共1431萬件欠費、欠稅案,這當中有多少是錯誤的稅單?隱藏了多少賦稅人權被戕害。
財政部國稅局可以用一張稅單凌駕五院之上,何止是違反了五權分工的憲法,根本成了太上皇,而且只有他說了算,憲法、法律與之抵觸均無效,若有說不通的地方,馬上就開創新一則解釋函令來自圓其說,要求法院作為判決依據,以致於人民敗訴率高達94%,全球僅見,就算是6%的勝訴也不用太高興,國稅局也可以承認敗訴,但隔年國稅局會再重開一稅單給您,陪您再玩一次。
一張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那就是惡夢的開始;「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其微!
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國稅局開出的「萬年稅單」就是始作俑者,讓百姓陷於痛苦之深淵,永世不得超生。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事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追不到稅就一再延宕修法,迫害百姓的「賦稅人權」!
人民對政府無比的官僚,與對不負責任的無能及玩法弄權的公務員的腐敗態度的不信任感。公開的制度運作下避免利用公器黑箱作業的疑慮?不公不義也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產生。也難怪人民有法令之難難不過公務員之議論,那政府的政風及官箴怎麼會好呢?所以我們應該呼籲政府加強對於濫權,而實質在公法上損害人民利益者,加以更嚴格的監督與處罰,才能重拾人民對政府的信心。
28年來,國稅局持續的用國家機器欺凌一個崇尚愛與和平的武術修行團體,也用同樣手段不知霸凌了多少百姓,戒嚴時期不合現今民主,法治,人權,文明的惡法至今仍不修改,只道「惡法亦法」來坑殺百姓,例如罰鍰是論倍的罰,欠稅可以管收,可以限制出境,這都是嚴重的違憲執法。惡法亦法也就罷了,更有甚者,國稅局竟能沒有證據,不用調查就開單課稅了,天知道,百姓要告贏政府只有6%成功率,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怎麼弄百姓永遠是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