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太極門案指出侯寬仁檢察官八大違法,認為檢察官嚴重侵害被告權益、函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卻沒有處理」拖過了時效不了了之;監察院功能無法發揮,無疑是忽略百姓的人權,監察院是否能有效行使監察權,迫在眉睫。監察院本就被賦予必要時,對偵查案件有明顯問題的,都可以進行調查,這本是監察院職責所在。依據實際的調查案件顯示,監察院似乎無法責成法務部長官執行監察院所提的糾正案,往往花費長時間調查,提出糾正報告送至法務部後,結果是僅供參考,不必執行,因而監察院是沒牙齒的老虎,只能虛張聲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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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百出的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幾十年下來,對台灣有1431萬件欠稅欠費案貢獻了不少,也因此台灣人民的賦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知名的法稅專家葛克昌教授提到「全世界各國稅務員都受過法律訓練,只有台灣沒有」,聽了令人毛骨悚然,難怪台灣的稅務員開起稅單來更脫序,更是無法無天,也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然而懂稅不懂法的「稅官」與懂法不懂稅的「法官」,在行政法院「官官」聯手,百姓只得到6.11%的勝訴率,但勝訴判決文被法官留下「另為適法處分」伏筆,讓國稅局可以重開稅單,讓百姓重新面對新的夢魘,實際上百姓是得到0%的勝訴率,這樣的政府還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嗎。
奢侈稅稅災戶李泳賢首購族賣屋賺不到10萬,卻補帶罰揹上216萬稅金,打訴願、行政訴訟都敗訴,生活苦哈哈!反映了當人民收到烏龍稅單,偏偏行政救濟失靈,生命財產難保,該如何自救?
實務上又如何?政府美其名要打房,卻讓沒有要炒房、不諳法令的人民,不小心短期買賣房屋,卻成為稅災戶。 中南部發生很多民眾不諳特銷稅法令,一張300萬稅單就飛來,600萬罰款又來,甚至連稅務員看了也不忍心,柯格鐘表示:「逼死人啊!」、「真的是惡法!」建議實務界聲請釋憲,當初立法時柯格鐘建議不能這樣幹,但是財政部卻照訂!柯格鐘認為歷史走著瞧,做決定要負責。
過去戒嚴時期還留下多少「惡法」,讓政府官員作為欺凌百姓的工具,既是解嚴了,應該過去的「惡法」與保護人民的憲法相抵觸,應立即檢討修法或作廢,怎可被強勢用來戕害百姓的「惡法」,這樣還算是解嚴嗎?奉勸政府不要再用「惡法」將百姓趕盡殺絕了,快將「惡法」修了、或廢了,留一條生路給可憐的老百姓吧!一件戒嚴時期、讓百姓恨之入骨的「惡法」,也讓國稅局在百姓面前死不認錯、還振振有詞說是「惡法亦法」,真是惡霸至極,讓人發狂;既知惡法,為何不早日修法,又拿著惡法窮追稅,那管百姓的死活?
與人民切身的國家制度就是法稅為主,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度高達80%以上,但對稅務的不信任更高達近100%,從許多數據就看得出來,例如行政法院的稅務案件,人民敗訴率超過94%以上,每年的稅收超徵都好幾百億,真是嚇死人,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與已往生的前部長許虞哲更是年年超徵千億元以上,當時一定是總統的最愛,年年可以多好幾千億元可花用,何樂不為,反正百姓也搞不清楚國家的錢如何花用,真的是這樣子嗎?
與人民切身的國家制度就是法稅為主,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度高達80%以上,但對稅務的不信任更高達近100%,從許多數據就看得出來,例如行政法院的稅務案件,人民敗訴率超過94%以上,近年來,每年的稅收超徵都好幾仟億,真是嚇死人,尤其是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與已往生的前部長許虞哲更是年年超徵千億元以上,當時一定是總統的最愛,年年可以多千億元花用,何樂不為,反正百姓也搞不清楚國家的錢如何花用,真的是這樣子嗎?
多少求助無門的冤案,讓心碎的人在長夜漫漫中哀嚎。在此呼籲政府,要勇於認錯,速速全面清查冤案,不要讓枉法濫權官員逍遙於法外。至今國家冤獄賠償金已經給付了難以計數,都是全民買單!卻從來沒有任何一位執法人員被求償,多因官官相護之弊習,未能整飭綱紀、以儆效尤。
在台灣,問人權為何物?官樣文章,紙上人權吧!台灣的賦稅制度鞏固了政府建設台灣的基石,但稅收80%來自於一般薪資所得的百姓在啃蝕著台灣經濟的基層,以致於財政空虛,卻讓財政部運用國稅局基層稅官更積極的查稅開稅單,產生了許多怪異稅單、烏龍稅單,強力侵犯百姓的賦稅人權。
官員怠忽職守而造成國家名譽受損、人民生命、財產損失,該由誰來負責?例如稅務單位接獲檢調單位移送之稅務案件,往往因顧及情治單位之威嚴,而捨棄專業之認定,枉顧人民的權益,因而做了不公正的處理。稅務本身是要依專業的衡量與認定,如果只顧及移案單位的權威,而忽略了百姓的稅務人權,如此更會招惹民怨。政府難道要等百姓被逼得走投無路,以死來表明他的心聲,才要重視人民的問題嗎?
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這才是「依法行政」,實際上修法的動作好像是削足適履,仍是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