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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務部執行署待執行的欠費欠稅案,112年度統計共1405萬件,稅收年年超徵千億元以上,司法、稅務被百姓的不信任度年年高昇,至今年度恐怕都高達九成以上了,而政府官員仍都是死不認錯,如國稅局的稅官可以為了查稅獎金拼命的無證據的濫課稅,百姓們認命早就去把稅繳了,不認命就辛苦的行政救濟!

一張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就是惡夢的開始;「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在稅務訴訟成功機會僅1.6%,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其微!

尊重百姓的「賦稅人權」,就不可用不合時宜的解釋令來解釋稅官濫開的稅單合理化,否則會讓人民感慨悲嘆「政府欺負老百姓」、「剝奪人權」;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而不是因官員的怠忽職守,而讓人民還要千辛萬苦透過訴願來申請救濟,「即使法律不修正,也能這麼處理」,合理課稅從尊重『賦稅人權』開始,不要拿著威權時代的惡法來搶奪老百姓的財產,而這惡法實際上,已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

侯寬仁檢察官升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各界也有不同的聲音,因為當年「周人蔘案」起訴數百名高階警官,最後雖獲判無罪,卻已對無數個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多悲慘! 這只是其中之一,其違法起訴案子罄竹難書。因而這樣的冤獄,如果只在平反之後,再多的的賠償,又代表著何種意義呢?人間悲劇一幕幕地浮現,如此成千上萬個受害者心靈上百般煎熬、信用破產、夫妻失和、親子關係斷絕、丟了飯碗、…。那才是真正的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慘絕人寰之境。

台灣與歐美的文化背景不同,歐美民主人權國家多是20%、30%的罰鍰,1倍以上的罰鍰已是很重的處罰了,台灣高達 2、5倍罰鍰恐怕是全世界最重的稅務處罰了!國稅局以判極刑的心態對付百姓,就是強奪百姓財產。所以在106年底上路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要保護納稅者的納保官,由國稅局最資深的稅務官遴選,完全跳脫公平公正中立的立場,繼續上演著「球員兼裁判」的伎倆,可憐無辜的納稅者要當羔羊後面對「請狼牧羊」的淒慘下場!

一張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那就是惡夢的開始;「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極微!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這些納稅人的苦痛,請問稅務官員究竟是懵懂無知?或良知已然被權勢泯滅?

立委羅智強近日於立法院質詢時,直指法務部過去5年裡,被舉發的偵查不公開檢討案超過7千件,竟沒有一位檢察官遭起訴,且受到行政處分的也只有15位,質疑法務部根本就無視偵查不公開的規定,才會讓偵查不公開淪為司法的笑柄。事實上,檢察官長期利用媒體放話,營造「曾參殺人」的輿論壓力,不僅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規定,有時也是故意掀動社會言論「先入罪於人」,常造成社會誤解,形成對當事人未審先判的直覺,對當事人相當不公平,有時當事者根本是無辜受害,但因偵查內容誤導,霎時聲望名譽就掃地了,甚至未審判時,大好的工作就不保了。

北檢偵辦京華城一案,宛如八點檔的長壽劇,每個禮拜都有一些特定的媒體,會鉅細靡遺的刊登巨幅報導,或於媒體上公開討論,將偵辦過程細節如第一現場報導般地呈現出來,讓民眾宛如跟著北檢辦案一般。更有記者直接在媒體上公開,她經營檢調關係已有7年之久,直接打臉法定明文的偵查不公開規定,逼得北檢不得不傳喚當事人,以平息民眾對偵查不公開的質疑,企圖為偵查大公開洗白。 

前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暨台大法醫所教授李俊億說,就因政府司法科學鑑定改革不足,才會發生像五億高中生、板橋幼兒園餵藥案等,人民對於鑑定結果強烈質疑,重創台灣司法威信,更讓人民質疑政府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而法務部解決之道竟是將法醫研究所改制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換湯不換藥!

我們想讓你知道…現行《財劃法》導致城鄉差距擴大,修法應著重於保障較貧困地區的發展需求,讓各區都能公平享有國家發展紅利,促進地方間資源分配的和諧,進而縮小城鄉差距。

在立法院的質詢中,立委王世堅對財政部長莊翠雲的保守態度提出嚴厲批評。他質疑財政部在「富人稅」及其他稅制改革上的進展,認為財政部墨守成規、抱殘守缺。他甚至指出:「如果這些國產稅制都不敢動,財政部長這個位置或許不適合你,101大樓董事長可能做得更好。」這番話揭露了對財政部改革進展的深切不滿。

有為,無為,大多數人想到道德經的哲學,不過今天來探討檢察官的思維。以案件為例,有與無,天差地別,構不構成起訴要件,常常黑箱作業,要不要起訴,檢察官有絕對的話語權。

日本沉冤超過五十年的袴田巖案,於九月廿六日經靜岡地院判決無罪後,在袴田姊姊秀子拜訪法務省,請求法務大臣不要上訴後,檢察官於十月九日放棄上訴,並正式向袴田道歉,無辜者終於不用再繼續受苦。對此,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系所主任吳景欽撰文『對無罪判決 請勿無限上訴』除了給予肯定外,並對台灣濫訴之情形提出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