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侯寬仁濫權違法 應從嚴究責議處
官員在官官相護的傳統下,又沒有人權觀,許多官方執法者用合法的手段,濫權的凌虐人民,俗諺「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其來有自,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用「稅務獎勵金」激勵了稅官開稅單,已往生前財政部長許虞哲用「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鼓勵稅官「有所得就開稅單」,不是「有所得依法開稅單」以致於台灣的法稅冤案很多,使得民意調查人民對司法、稅的不信任度非常高。
現行有效的解釋函令有9000多則,解釋函令有增無減,難道都沒有官員來檢討解釋函令是否合時宜呢?又隨著解釋函令的增加,必然有許多是自相矛盾的函令,不管對百姓有利、不利的函令,稅官們隨手抓一條函令就能課稅,也能減稅,百姓根本不懂,法官也不懂,所以行政法院審理稅務案件時,人民的敗訴率說是變態的百分百也不為過!
行政執行署對於到手的案子,不論是冤、錯、假的案子,尤如肥肉一般,到口了豈可放棄,人民只有待宰的份而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欠費欠稅案件統計112年共有1405萬件要被強制執行,這是多麼可怕的一個數字,更可怕的是背後還有績效獎金等著官員去領。到底是官員為了能領獎金,不願教育人民不要欠費欠稅,還是人民不知會被重罰,申請行政救濟無效,然後財產被查封、拍賣,最後人民失去了財產,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人民真的是欲哭無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