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指出,2007年最高法院早已判決太極門無欠稅,行政執行署為何在過了追稅期限7年及5年的執行期限後,竟可以違法在2020年通知要在當年7月31日拍賣太極門道館預定地?!就是因為黃淑玲法官明知該迴避而不迴避,直接枉法駁回太極門上訴,留下一張81年度違法稅單,而行政訴訟僅有兩審(高等、最高),且最高行政法院為書面審案,當事人無從得知審理法官是誰,更無從聲請法官迴避,等於太極門僅有一次審理的機會,不僅直接剝奪了當事人救濟的權利,也間接幫助了國稅局遂行其稅務獎勵金預算的執行與達標稅收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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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繳稅喔!只是稅單剛好是零元!」《流浪法庭30年》這本書真實記載了在台灣發生的一樁銀行押匯案的真相,三位故事主角為了伸張正義,耗費了30年的人生光陰奔走法院,最後雖然司法判決他們獲得刑事賠償,但被長期汙衊的名聲以及逝去的青春人生,卻再也無法挽回,更讓人們見證了台灣司法制度的荒唐!原以為人民的悲慘經歷能換來國家司法的改弦易轍,但是再看看「法稅228」之稱的太極門稅務冤案,迄今28年來,雖已平反5個年度,但卻尚留1個年度未獲平反,6個年度都是完全相同性質的背景與本質,不合理的判決結果,恐怕連小學生也會直呼離譜,荒繆的情節直追「流浪法庭30年」,不禁讓人思考,我國的司法制度到底出了甚麼問
儘管朝野都在媒體前高聲呼籲制定「吹哨者揭弊保護法」,但事實證明只是在做做樣子罷了。「吹哨者揭弊保護法」是國人渴望已久的一項反貪腐大法,然而為何一直難以通過?蔡英文的承諾歷經8年卻跳票,閣揆陳建仁遲遲給不出時間表,民進黨立委表示,已經有完善的法律保護吹哨者,更絕的是,在立院審議時,竟難得的展現藍綠大團結,僅得到時代力量立委3票支持,民眾不禁好奇,到底官員們在害怕什麼?
在台灣,政府提告人民所存在的現況,讓人感到憂心,首先是政府與人民的訴訟存在著極大程度的「武器不對等」,官員訴訟用納稅人繳納的錢請律師,班照上、錢照領,出庭算出差,可以領出差費、誤餐費等等,但是人民得自己請律師、請假、跑法院,兩者面對金錢、時間乃至身心上的壓力完全不同,這不就是「武器不對等」嗎!
一隻豹追著一隻狗,狗急從窗戶跳入廁所裡,豹也跟著躍入,猜猜結果怎麼了!出乎意料地,豹與狗各占一個角落,安靜地等著時間的流淌。這是真實的故事,專家的解釋是,失去自由的恐懼,遠大飢餓的承受力,一下子受約束的豹,慌亂的不知所以,才有那超乎預期的場景。
一個活生生的教材,訴說著自由的可貴,123自由日,一起來盤點一下那些自由受到剝奪的人與事。
司法節前夕由聯合國 NGO 世界公民總會等19個民間團體,舉辦2024 年司法節論壇,對司法獨立性探討與期許以太極門案為例。因為太極門案件是法稅人權邁向改革很重要的一個里程碑,每個人都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免於受到國家法制與稅制的暴力。
3. 新增第二十三條賦予行政執行分署對當事人有調查權,並「得對有關團體或知悉義務人財產之人調查,若受調查之「團體或個人」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拒絕第二項之調查或為虛偽之陳述者,可處以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行政執行分署為執行單位,本就不應有調查權,竟還可擴及到他人,此法一過,只要執行單位「自行認定」其他人知悉,不管是否真正知悉,執行單位皆可對其調查,若不配合,又可對其處罰,徒增民怨,且執行單位過往為了績效,常有濫權情事,此法等於助長濫權行為,嚴重戕害基本人權。
我國近幾年稅收年年都超徵,且超徵金額幾乎都是以「千億」為單位, 2022年稅收超徵高達5238億元,引起人民關注,2023年超徵來到史上第三高3860億元,但為何我國經濟沒成長,卻能年年稅收都超徵那麼多?現任台中市長盧秀燕,在當立委時曾調查過,超徵一半以上來自於稅務單位惡意開單,此外行政執行署不符比例原則的高壓執行,也是超徵大幅成長的另一個原因,而全國行政單位竟只有這兩個單位人員,可額外享有無法源依據的獎勵金,才讓鉅額超徵情形一直持續發展。
媒體報導美加智庫公布2023年人類自由指數報告,在165個司法管轄區中,台灣排名第12位,為亞洲第一。但是別慶幸太早,一來在台灣人民對法稅人權的滿意度很差;二來在國際人權兩公約的實踐也是令國際相關的專家學者認為有需要大大的改進,三來許多執法官員的人權教育極待加強。為何有如此大的差距?是政府的問題,還是人民的問題呢?不過只要談到台灣人民欠稅可被限制出境,甚至可以被管收,就足以讓歐美國家看笑話了!
四年一度,風光無數,擂台前三班人馬蜂擁忙碌。大選司法改革雖不是新話題,每次都有候選人提及,其受青睞程度可見一斑。歷年來司法的滿意度調查都不理想,其反映了人民對司法的觀感,然而較少有機會讓法官表達一下意見,就讓我們藉由法官之眼,審酌一下目前司法的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