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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財政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協調與合作至關重要。近日的立法院財政質詢會議中,羅明才與張智倫兩位立委針對「超徵稅收還民」提出了具有建設性的建言,不僅體現了他們對民眾利益的關切,也展現了他們對公共財政的深思熟慮。

並進一步質詢主計長陳淑姿,去年的稅收超徵約三千億,建議每人普發現金一萬元。這種針對超徵稅收的再分配,是體現政府對民眾利益的重視,但是主計長卻一心要挹注台電虧損,挪移超徵款,完全沒有依法執行。

隨著全球 AI 產業的快速發展,台灣所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日前「AI教父」黃仁勳及全球AI伺服器龍頭「美超微」執行長梁見後,在台灣颳起一陣AI旋風,2大台裔科技領袖多次強調要加大對台投資,顯見其十分看好台灣的投資環境。

然而羅明才及張智倫等立法委員,日前在立院質詢財政部長莊翠雲及主計長陳淑姿,都提到超徵還民,再度引起筆者關注財政部發布112年全年稅收統計,全國賦稅收入實徵淨額3兆4,562億元,達成率為112.6%,較預算數超徵3,860億元,連續3年超徵。112年超徵金額雖然是3年來最低的,但仍創下史上第三高。

我們想讓你知道…繳稅是國民的義務也是權利,課稅務必合理合法,否則就跟土匪沒兩樣,若以殺雞取卵的課稅方式,人才怎麼敢回來?外資怎麼敢來?台灣怎麼會有未來?

雷小姐在百貨公司看到有福袋抽獎活動,獎品包括某賣場的套裝行程。她花了990元買了一個福袋,但沒有抽中。結果,上個月她收到一筆1,860元的獎金所得,須繳稅。雷小姐表示,她感受不到中獎的價值。

人民看著政府仍就是不斷的侵害人權,如法官對一些重犯者的判決與人民的期望有著很大的差距;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公然說:法官判決不算數;行政法院號稱「敗訴法院」;這些在在的顯示政府的不重視人權,人民將如何奢望「人權諮詢委員會」可以實質的保障人權呢?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Osnabrück)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在德台法學專題座談會中大聲疾呼,法稅改革就是在實踐政治人權和經濟文化人權,這也是兩公約的精神。德國憲法將人性尊嚴放在最高位,甚至高過國家不可侵犯,國家的最終目的就是要保護人民的生存權,應該是台灣法稅改革的重點。

台灣的人權在國際上已被宣稱:國際人權兩公約為國內法了,且法務與稅務單位也說「沒有牴觸」兩公約的法要修改。但現實中仍有太多戕害人權的惡法、行政命令、或解釋令,也有執法者從未把人權放在心中,曾耳聞檢察官講人權就不用辦案了,稅官講人權就開不出稅單了,若是如此,那台灣的人權仍在戒嚴中。

漏洞百出的國稅局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幾十年下來,對台灣有1431萬件欠稅欠費案貢獻了不少,也因此台灣人民的租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官員只要奉公守法都可光榮退休,並頤養天年。但違法濫權、走法律漏洞、老奸巨猾的官員在官官相護保護傘下,不但可逃過「公務人員懲戒法」處置,有的還可踩著人民鮮血升官發財。如此,受害者就是活該嗎! 

台灣的稅制藏有許多魔鬼,明明是憲法明訂人民有所得要依法納稅,可是國稅局的稅官們卻說有所得要納稅,把「依法」二字拿掉,就是違憲了,就是違法了,可是稅官們卻大言不慚的把許多違法課稅的行為說成合法,以致於年年可以超徵千億的稅收;還有每年徵收的所得稅有70%來自於薪資所得者所繳的稅,新的稅改若是通過後恐怕百分比還會增加;最後最可怕的是稅官人人有獎,每年可分得不再少數的稅務獎勵金,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說廢除獎金不足以養廉!看來不只如此,還會讓稅官們拼命查稅呢!這樣的稅制不是藏有魔鬼,那是什麼?

侯寬仁檢察官升任法醫研究所所長,各界也有不同的聲音,因為當年「周人蔘案」起訴數百名高階警官,最後雖獲判無罪,卻已對無數個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妻離子散、 家破人亡,多悲慘! 這只是其中之一,其違法起訴案子罄竹難書。因而這樣的冤獄,如果只在平反之後,再多的的賠償,又代表著何種意義呢?人間悲劇一幕幕地浮現,如此成千上萬個受害者心靈上百般煎熬、信用破產、夫妻失和、親子關係斷絕、丟了飯碗、…。那才是真正的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慘絕人寰之境。

曾經因偵辦周人蔘案,而紅極一時的侯寬仁檢察官,在偵辦太極門養小鬼案,是憑著「從對方的眼神閃過一絲的陰影」就用個人的感覺認定是「太極門養小鬼」,這也未免太神奇了!倘若檢察官辦案可以憑直覺,大家都來憑直覺辦事,在民主法治的國家,「憑啥」?警察辦案要求相關證據,不惜潛蛰凶宅,與怵目驚心謀殺案現場為伍,而檢察官卻可高坐在舒適的搖椅上,憑著個人的直覺辦案,好一個「神」通廣大的侯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