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犯錯 人民沒有翻身的機會

2025/09/07    文/林諾/秘書    

執法官員可以任意制定解釋函令達到非法變合法的課稅,財政部官員依據作業要點就可編列無法源的稅務獎勵金,更厲害的是制定法條要立法院通過,例如之前追稅期限是5年,快到期時請立法院改追稅期限為10年,最後又改15年,形同無限期追稅嘛!國稅局用一張莫須有的稅單就能掐死百姓,讓行政執行署公然違法的不遵守法院無罪無稅判決,直接執行查封、拍賣、沒收手段侵害人民財產權,百姓根本沒有翻身的機會,就被結案了,財產沒了,命也差點沒了,台灣真的是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的國家嗎?

不同於世界各國,台灣的稅法比司法還要可怕與嚴苛,欠稅不用法官判決,稅官就可下令將欠稅百姓限制出境、更可以管收關起來,最可怕的是凍結財產到一毛都不剩,連吃飯的錢都沒留!根據統計,112年欠費、欠稅案共1405萬件,這裏頭不知有多少被纏了20年、30年的稅災戶!政府要轉型正義、要改革,請先從不談人權、不從法律、未來還會不懂稅法的稅制先改革吧!

太極門81年度的稅務案件敗訴,但80、82~85年度的稅務案件是勝訴的,基於這六個年度有相同的事實,80、82~85年度的勝訴就可以成為81年度稅案的再審理由。前法官陳志祥律師認為,只要行政訴訟法修法通過,就可以把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另一個解決太極門案件的方法,提出修改平反條例,希望透過行政訴訟法的修法把再審的條件放寬,也不要有時間限制,公權力的犯錯,人民平反不該有時間限制。

人權觀察員吳至中表示,宗教信仰本應帶來心靈及世界和平,然而歷史上卻常伴隨迫害與戰爭,如羅馬帝國初期基督徒遭酷刑,但基督教最終成為國教;英王亨利八世與教廷決裂後,宗教衝突與戰爭不斷,導致民貧財盡與三國分合;查理一世時期,因濫稅與宗教迫害,促使人民移民北美建立美國和加拿大;二戰期間,美國總統羅斯福強調四大自由,以信仰自由為首,戰後羅斯福夫人推動世界人權宣言與兩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