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百出的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幾十年下來,對台灣有1431萬件欠稅欠費案貢獻了不少,也因此台灣人民的賦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世界各國公認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曾經歷過228事件、白色恐怖等極端國家暴力的年代。之後從戒嚴到解嚴,才有熱閙的、聞名世界的總統大選,但是令人奇怪的是,許多戒嚴時期的法令、稅制都不修法,以致於官員仍有極大的權利來對付百姓,例如過去的侯寬仁檢察官辦案可以沒有證據押人,向媒體發佈假案情內容,誤導社會大眾,欲致受害人於死地,又有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可以竄改公文、編列無法源的稅務獎勵金,自己可領千萬元,自肥不說,還說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又縱容稅官們濫開稅單領獎金,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還不足以形容。
延宕28年的太極門假案、黃文皇、葉揚春、吳沛純、簡永松、李泳賢、青年創業家鍾先生,以及多家知名外商服飾公司,被國稅局恣意認定逃漏稅,天價重罰的稅災迫害案件。而109年9月19日「919竹北事件」,志工黃媽媽舉牌聲援太極門,就被竹北警方以現行犯逮捕,不肖官員違法濫權,讓白色恐怖重現。陳志龍教授高聲疾呼,人民才是主人!人民要人權的國家,不要再有政治整肅,也不要有倒行逆施的政府人員,正直的人民站起來就是台灣的希望!
從「0919竹北事件」來看,是給官員的省思,因為官員背後長官撐腰,更有獎金制度來賣力,而背後的獎金提供者卻是可憐的百姓,這個公平嗎?官員可以從交通違規罰單、稅單中抽出一定比率發出獎金,但是獎金制度恐怕是一個大的黑盒子,財稅單位可以從稅單抽成一筆獎金分發,可是到了執行署在了拍賣成功後,又可再抽成分獎金,哇!一隻牛被剝了二層皮,或許還不止,拍賣不成當場沒收,又是行政執行署執行官可領獎金!這樣百姓還有活路嗎!
律師蔣瑞琴痛心表示,黃姓志工媽媽最終獲不起訴處分前,不但遭限制住居長達170天,更因竹北分局分局長謝博賢發布不實新聞稿,致使黃姓志工媽媽名譽嚴重受損,全家都受到莫大恐懼與傷害。這種以公權力濫權逮捕、抓一儆百,企圖製造寒蟬效應、跟28年前侯寬仁檢察官一手主導的太極門案件如出一轍,而這些違法官員卻都遭不起訴或判無罪,官官相護,罔顧人民權益,不但助長惡行,也對大部分認真守法的執法人員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