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達到執行的目的,查封、限制出境、管收都成為手段。超額查封為強制執行法第50條明文禁止,這樣的新聞卻一再出現。2020年台中市賴先生投訴,自己漏繳3.8萬元牌照稅,名下房子就被查封。賴先生質疑,查封法拍為何不是選他名下三台汽車?卻挑上市價2千多萬元的房子?直批國家機器動得太厲害,專找小老百姓開刀,令人相當氣憤。
財政部年年公布欠稅大戶名單,2020年個人欠稅大戶前二名為黃任中父子,黃任中因投資股市致富,合法節稅卻被國稅局以逃漏稅及欠稅不繳重罰而管收,之後雖證實證交所的交易執行手法在法理上全屬合法,法務部也在2009年向黃任中及其遺族道歉,並承認管收追稅為不當之舉,但黃任中疑因管收致死,卻仍年年列為欠稅大戶,如同死後鞭屍般的凌遲。難道藉此昭示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所稱「追稅追到地獄」的決心?
當黃任中在第二次被管收時,拿出一張「40億本票」要償還欠稅,卻遭行政執行署拒收!原因是本票已超過票據請求權3年期限,然不被認可的「40億本票」,竟被台北國稅局當作「鐵證」,認定其子黃若谷繼承「40億的遺產」,核定遺產稅為17億元。
學者專家表示,稅務機關未依職權立即更正,更未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撤銷稅單,使得其子孫背負欠稅汙名至今。令人質疑,究竟是最大欠稅案或最大稅災案?當中又產生了多少「獎金」呢?
同島一命 良心救台灣 願受苦者皆得解脫
台灣這片土地承受許多考驗,從昔日台灣錢淹腳目變成稅災淹腳目,當前又面臨新冠病毒來勢洶洶,變種病毒傳染力更強,不論天災或人禍,沒有人是局外人,嚴厲考驗著人們的應變能力,以及能否本於良心、誠實面對。回顧歷史終結苦難的共通特色,包括全民的覺醒、提升相關知識、對症下藥、研發出新的治療方法都是重要關鍵。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曾指出,台灣的法稅制度,最大問題就是嚴重侵犯人權,甚至成為國家設立的捕鼠器來陷害人民,台灣要走轉型正義,就要把惡法全部除掉!在台灣很諷刺,國家的主人財產卻被沒收,人民欠費欠稅1.8萬、3.8萬、4.8萬,房子就被強制執行拍賣……恐怕還有更多的冤案?
「願所有受苦、被受縛、被壓迫的人早日得到解放,願我深愛的故鄉──台灣的人民早日享有真正的公平、平等、自由、民主的生活。祈法律能象徵代表正義,而非只是統治的工具,形同具文愚弄人民……。」真摯情感令人動容,1980年陳菊被當政治犯面對可能判處死刑,在獄中寫給台灣人民的遺書。期待如今陳菊貴為監察院長,能夠實現當年的夢想,如同陳菊院長在監察院建院90週年的致詞所揭示,台灣去年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盼傾聽人民聲音、強化人權普及,能作為台灣社會的良心,發覺人權結構性問題,促成各項制度的改革。
台灣稅災氾濫,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呼籲監察院為人民主持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