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度開徵的「房屋稅2.0」大出包,自住房屋遭列「非自住」,雙北就有13萬件稅單須重印,更離譜的是台東偏鄉地區一學校的司令台,也收到烏龍房屋稅單;「報税季:你的賦稅人權保障了嗎?」《WPN全民公審》揭露台灣稅制亂象,探討近期熱門稅務議題,剖析遭「法」、「稅」雙重迫害的重大人權案件太極門案,期許全民共同追求更合理的稅制與公平正義的稅務環境,保障基本人權。
主持人Lilian提到網路報導,一位女法官為不孕症手術填報減稅不成,反遭補稅,訴訟6年仍敗訴,國稅局竟以「查證不易」拒絕扣除;實施近80年不合時宜的「貨物稅」,連立委都怒批汽機車貨物稅重複課稅!財政部抱殘守缺!
不合時宜、不公平的稅賦讓M型化的台灣社會壓力沉重,面對稅官挾著國家機器的課稅暴力,節目中引用「2025年司法節論壇-有效救濟之制度性保障-以太極門案件為例」論壇,探討我國目前司法制度上的沈痾,造成人民救濟失靈的問題。
前監察委員仉桂美表示,應思考憲法保障人權的基本精神;國內長期來的問題,是行政、刑事和民事法院,長期以來互不勾稽,以太極門81年稅案來說,同一事實,教育部早已認定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當然是有拘束力的,行政法院不能推翻專業權責機關的判斷,而做出枉法裁判。她認為太極門案如果長期無解,是台灣司法與民主政治出了嚴重的問題,也是每一個知識份子的良心責任。
仉桂美提到,稅捐稽徵法第28條修正延長了追溯期,理應為納稅者提供更多的保障,但法院卻以中央法規標準法推翻,突顯司法體系的安定性與既判力,更偏於保護行政機關,而非憲法保障人權的基本精神。
會計師王明懿認為,解決萬年稅單的根源應該探究事實本質,她建議應完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法律能夠在法體系上給人民更多的有效的救濟,排除法律所沒有的規定及救濟路上的一些限縮。她指出,太極門案最高法院三審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敬師禮屬於贈與性質,根據《所得稅法》第四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國稅局即應依照刑事優先原則,撤銷稅單。國稅局未等刑事判決結果即搶先違法開出稅單,藐視司法,不但背離事實,更違反憲法上的平等原則及信仰自由。
王明懿進一步表示,國稅局並未報經財政部核准,就直接對太極門推計課稅,違反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六款第一項有關於未經授權,違背有權的主管機關的專業轄管權的規定,課稅決定無效。補習班的最高主管教育部兩度函文,以及在公聽會表明:太極門的的確確不是補習班,國稅局的課稅主體錯誤,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具有重大明顯瑕疵,行政處分無效。太極門案件反映了行政機關在課稅過程中的不當行為與法律程序的問題,國稅局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錯誤的課稅決定。
Lilian指出,前簡任稽核黃坤光曾指出,依法課稅是法治國家最公平正義的指標。太極門案非常清楚,是被檢調單位構陷入罪。而太極門師徒親身經歷29年冤案平反漫漫長路,見證了台灣法稅制度改革迫在眉睫。政府能以良心判斷是非,勇於認錯,才是真正本於良心的「公平正義」。
【記者蔣台榮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