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獎勵金是侵害人權根源

2025/11/12    文/廖傑/研究設計

延宕29年的太極門假案、黃文皇、葉揚春、吳沛純、簡永松、李泳賢、青年創業家鍾先生,以及多家知名外商服飾公司,被國稅局恣意認定逃漏稅,天價重罰的稅災迫害案件。而109年9月19日「919竹北事件」,志工黃媽媽舉牌聲援太極門,就被竹北警方以現行犯逮捕,不肖官員違法濫權,讓白色恐怖重現。陳志龍教授高聲疾呼,人民才是主人!人民要人權的國家,不要再有政治整肅,也不要有倒行逆施的政府人員,正直的人民站起來!大家就是台灣的希望!

官員執行業務,要本著良心做事,一切應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絕非一味地把平民百姓當成肥羊般看待,用盡各種方法、手段,將人民的血汗錢納入空虛的國庫之中。就拿太極門稅務冤案來說,老百姓在痛苦的訴願過程中,行政法院裁定國稅局應實地調查了解;國稅局在當時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指揮之下,精心設計陷阱製成函查表要百姓填,當然調查結果與國稅局的設定南轅北轍;於是張盛和公然說謊、不承認有此事,難道是政府官員在變魔術,還是年事漸大有點老番顛了!再次奉告政府官員,人做天在看,千萬不要草菅人命,否則天理昭彰,屢報不爽!

台灣與歐美的文化背景不同,歐美民主人權國家多是20%、30%的罰鍰,1倍以上的罰鍰已是很重的處罰了,台灣高達 2.5倍罰鍰恐怕是全世界最重的稅務處罰了!國稅局以判極刑的心態對付百姓,就是強奪百姓財產。所以已上路七年多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要保護納稅者的納保官,由國稅局最資深的稅務官遴選,完全跳脫公平公正中立的立場,繼續上演著「球員兼裁判」伎倆,可憐無辜的納稅者要面對「請狼牧羊」的淒慘下場!

稅災戶黃先生進一步指出,這類問題在太極門案中更為嚴重。太極門案的土地,儘管早在96年經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行政執行署仍對這些原計畫用於興建修行道館的土地強制扣押並執意拍賣。在執行過程中,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甚至拒絕聽從移送機關(中區國稅局)兩度發函請求依法停止執行的指令。此外,執行在沒有完成土地鑑價程序的情況下即執意拍賣,且被批評對拍賣標的內容「一點都不清楚」。土地在連續兩次流標後,執行隨即讓中區國稅局與台北國稅局共同承受。黃先生認為,所有這些違法行徑的背後,是官員受到每年數億元稅務獎勵金和行政執行獎勵金的驅使,這已成為公權力濫用、侵害人民財產權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