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內許多待解決的人權問題,立委賴香伶表明,政府各個行政部會,不會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只是要怎麼讓形勢變成公務員無法迴避問題,終究要推動修法。而監察院要推動轉型正義,目前還在新生兒階段,雖然同意國際兩公約施行法國內法化,但面對要修訂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行使法,卻還拿不定主意,但人民無法等待,所以立法院成立人權促進會,除了國際人權問題外,也可以在國內其他人權案件上著力,如台灣移工人權、賦稅人權等問題。
人民希望監察院、良心民代真正推動轉型正義,救救人民。
賴香伶表示,在立法院一年半以來,爬梳過去紀錄,竟然沒有任何一屆有提過行政程序法第128條修法的紀錄,她很好奇,已經這麼多不公不義的事情發生,可是行政程序法的修法竟然是如此冷門、沒有人在意,當年台灣引進德國的行政程序法,有些過程跟背景,但大家已經忘記當年立法的精神,很多後面的執法者不明究理,大量的用行政法院的見解或是其他刑事法院的見解,來框架自己行政上面的一個可能性。
賴香伶呼籲行政機關,行政程序本有裁量權,如果人民的權益保障都要透過救濟,為何還需要行政機關第一線工作者?她提醒公務員不要忘記在自己工作崗位要解決的問題與人民的託付,不要只看到自己,只怕扛責任而消極不作為。
蔡富強指出,當我們的政府在強調轉型正義,為了平反威權時代的不公不義,還特別立法要去做轉型正義,但是卻放任現在的法條不去使用,繼續製造不公不義在侵害人權,這是一個最大的諷刺。強調轉型正義,卻放任稅務冤案持續的發生,看著人民在痛苦中掙扎整整25年,國家不去解決他的痛苦,還在傷口上灑鹽巴,甚至再刺上一刀,這個不是正常的國家,或是任何有良知的官員該有的行徑。
政府強調轉型正義卻放任稅務冤案持續發生,無動於衷。
主持人高鼎懿指出,行政機關有很多包袱,但如果都是站在考量更正行政處分會有承擔責任的風險而不作為,政府就會變成處處與人民作對。很多行政人員不知道,法務部最新的函釋表示,廢棄錯誤的行政處分跟可否歸責於該行政機關無關。很多法律都在改變,行政機關應該根據公平正義自我修正,放任錯誤持續迫害,無疑等同犯罪。他呼籲現在正在處理案件的行政機關,千萬不要放棄公理良知,如果消極不去更正過去的錯誤,造成人民繼續損失,才是要被究責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