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24)-真正法律人良知的覺醒,遏阻法稅公權力的濫用

中華人權協會榮譽理事長蘇友辰律師有感而發,關於太極門案,公民記者以《誰偷走了他們的青春》為名,寫就長達5萬多言的椎心泣血書作,控訴檢察官、稅官、法官及執行官的不當與違法作為,偷走了人民的青春歲月,並誓言「不信公義喚不回,不容真理胡成非」,看了之後實在令人掩卷長嘆,久久無法自已!

從刑事案件的平反打到行政官司的纏訟,持久走了漫長24個年頭,若非有堅強的意志和信念,一般人老早已經放棄或投降。雖然長期抗爭,用盡所有的手段包括陳情、遊行、夜宿凱道、舉辦研討會、論壇,耗去不可計數的時光歲月。

這項空前可能絕後的「法稅冤案抗爭」能夠轉換為「法稅改革」正能量,除了帶動法律人良知的覺醒外,也成功推動促成《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立法!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生前曾告誡過法律系學生:「如果你只是想要當一名法律工作者,那你的確擁有一技之長。但如果想要成為真正的法律人,你就不能獨善其身,而必須努力讓那些比你不幸的人,也能擁有更好的生活」。唯有行政法院專業法官們的法律良知真正覺醒,方能有效遏阻不良稅官的濫權違法作為,維護人間的公平正義!

政府怎麼能夠讓一個孩子從出生、成長的過程都要背負假案,甚至擔心自己的下一代是不是還要繼續背著?

國家公權力應依法審慎行使,謙抑善待人民

太極門刑事案件二審審判長,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任審判發言人溫耀源表示太極門弟子之敬師金屬贈與性質,自民國55年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成立迄今已經54年度,除80∼85年度之敬師金因檢察官提起公訴,經國稅局違法以起訴書為課稅之依據,核發本案爭議稅單外,其餘48個年度均認定敬師金屬贈與,未有疑義。96年7月13日太極門刑事案件經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足證起訴書所訴各節不實。國稅局因而將80及82∼85年度之稅單自行更正為零,惟獨81年度因最高行政法院未及審酌刑事無罪確定判決而先行判決確定,致生應屬免稅之敬師金被違法課稅之事。上開最高行政法院確定判決顯屬違誤,行政訴訟法又因限制被害人提起再審之訴期間致被害人救濟無門。政府知悉人民受此不法侵犯,原應積極補救,設法解決,反任由強制執行單位拍賣被害人之財產,侵害人民之財產權,莫此為甚。

國家公權力行使應依法審慎為之,並以謙抑之態度善待人民,保障人權。同一敬師金之事實在54個年度中僅81年度被判決確定課稅,其判決顯然背離事實,違背法令而有違誤。深盼本書之出版能讓社會大眾知悉本案太極門所受冤屈,並盼政府出面解決,回復原狀,則國家及人民兩蒙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