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青年基本法」通過 18歲公民權、設百億青年發展基金

立法院26日三讀通過青年基本法,定義青年為18歲以上、35歲以下的國民,保障18歲以上青年可依法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於本法施行日起2年內完備相關法制。並通過提案,規定由中央設置「青年發展基金」新台幣100億元,於本法施行後5年內分年編列預算。

立院三讀修正《大眾捷運法》 強化業者風險管理、事故應變計畫

為強化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的風險管理與安全責任,立法院會今(23)日三讀通過修正《大眾捷運法》部分條文,明定捷運營運機構應就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訂定應變計畫,定期演練、檢討改善,並與地方政府建立災害防救工作聯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