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31 文/侯梓/自由業
一個奉行良心信仰、自力自費到全球推廣愛與良心的和平文化,同時捍衛人權的良善團體,卻在30年前無辜成為政治整肅下的受害者,嚴重侵犯信仰自由。多項報導指出,發生在85年的太極門信仰人權迫害案,全案96年7月13日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卻因國稅局無視最高法院判決,持續違法課稅,迄今仍未平反。始作俑者侯寬仁檢察官,當年公然在電視媒體表示,在太極門道館找到一把「桃木劍」,要作為太極門「養小鬼」、「詐欺」的證物,卻從不曾在法庭提出,甚至搞遺失,離譜到極點。侯寬仁還把莫須有「養小鬼」荒誕不經的內容寫在起訴書裡。太極門案後來經監察院調查結果,檢察官侯寬仁涉有「八大違法」。
財政部公佈113年稅收超徴5283億元創新高,可說是年年超徵千億,估且不談稅收超徵是否還民,稅制有欠稅要被限制出境、被管收就是違憲的法制,這在文明國家是不會這麼做的;還有九千多條的解釋函令也太多了吧!這都是違憲的法條,應都廢除,廢除稅務獎勵金已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了,財政部從93年至107年超徵稅收已累積高達8,700億元,經濟不景氣,稅收卻連年超徵?行政執行署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數從90年新增190萬件,到112年新增高達1405萬多件,為何欠稅欠費案件數飆升?每一筆稅都是國家對人民財產權的侵奪,必須有好的制度來保障賦稅人權。
政府公權力剝奪人民的財產、生命、青春等等,而官員個個若無其事的升官發財,高官榮退坐享高額退休金度過安逸的晚年,但仍想問一問,晚上睡覺是高枕無憂還是惡夢連連?官場最高手段「官官相護」,國稅局(張盛和)死纏爛打用一張假稅單向人民強要錢,限制出境、管收的手段不說,還可以請稅務專業庭法官(林秋華)照抄國稅局的答辯書,判人民敗訴,再移送到行政執行署,執行官(李貴芬 陳盈錦)不論稅單的真假,強制執行高比例原則的查封與拍賣,拍賣成功後,這一掛官員各自用不同名目全部爽領獎金,如稅務獎勵金、執行績效獎金等等。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指出,太極門的違法稅單是根據檢察官的起訴書來的,起訴書有問題,稅單就不應當開。哪有刑事最高法院還沒有判決前,最高行政法院就走在前面,還做出分割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