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1,300公噸致癌油波及18項產品 已回收17公噸 持續追蹤確認無流通

中聯「大豆沙拉油」檢出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4倍,共1,300公噸油品流向泰山、福壽及福懋3大品牌,下游遭波及產品及餐飲店家眾多,引發全民高度關注。

食藥署今天(3日)召開「食藥署說明受影響油品回收處置情形」記者會,食藥署署長姜至剛表示,截至7月3日12時止,受影響油品共計18個品項,其中6個品項已完成統計,累計回收數量共17.422公噸,食藥署後續將持續督導地方政府衛生局,追蹤下架回收情形,確認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已無流通。

姜至剛指出,全案依「食品違規案件-產品下架、回收、封存、銷毀階層之處理原則」屬第8類「違反衛生標準」,因此採取第1層產品下架回收措施。要求中聯「大豆沙拉油」,只要是批號315-1150404,製造日期2026年4月4日,有效日期2026年9月30日,及其分裝產品皆須全面下架回收。若未於期限完成下架,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7條,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針對外界質疑為何未擴及所有使用該油品製成的食品,姜至剛強調,目前針對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的食用油脂製造工廠,共有3道檢驗把關程序,第1道是定期自主檢驗,第2道是委託外部檢驗,最低檢驗週期為每半年至少1次,第3道則是後市場抽驗。換言之,若檢出核准添加、製程中自然產生的化學物質或有毒有害物質,依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討論通過,第2層產品評估安全性不予全面下架。

姜至剛表示,未來將持續督導食用油脂製造業者加強原料驗收、自主檢驗及製程管理,落實自主監測及異常處理機制,並依本次事件調查結果,檢視食用油脂自主檢驗制度及管理措施,研議精進源頭油廠製程改善,及自主檢驗頻率等管理措施,同時持續強化後市場監測及風險管理,以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