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改會曾協助釋字第725號解釋的張國隆、柯芳澤先生,歷經30年的刑事訴訟才無罪定讞,深知「流浪法庭」對當事人、當事人家庭造成巨大的痛苦。近期再次接獲當事人申訴,刑事案件自民國95年起訴至今已20年,仍未終結。在漫長訴訟過程中,除了法官頻繁更換,涉訟被告陸續因為年事已高離世,但承辦律師大多只能請當事人耐心等待。
司改會進一步追查,發現此案件並非單一個案。對此,司改會提出三項訴求,呼籲司法系統正視「流浪法庭」的困境,尋求系統性的解方。
一、民、刑事案件一審訴訟繫屬迄今逾10年之案件超過200件,《刑事妥速審判法》終結流浪法庭效益有限
統計資料發現,我國高等法院自第一審訴訟繫屬迄今逾10年,仍尚未判決確定之民事案件,截至今年5月底有145件、刑事案件有41件;地方法院民事案件則有28件,合計逾200件。
《刑事妥速審判法》第5條、第7條、第8條雖就纏訟多年之刑事案件審判有所規定,惟效力僅在於羈押之期間、被告量刑之減輕及上訴次數之限制,就仍繫屬於一審或始終主張無罪、流浪於法庭之當事人之迅速受審權,並無助益。遑論沒有相關規定的民事審判、行政審判。
二、司法院長年未結案件統計、研究與檢討應精進,切實面對第一線複雜案件難以結案、造成司法長期負擔以及當事人訟累的問題!
司改會曾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行文司法院調閱相關統計資訊,希望能研究「流浪法庭」的成因並研擬對策。但司法院今年5月函復表示「現行公務統計報表中,並無相關統計內容,爰歉難提供。」
釐清這些審理逾十年案件之成因,是尋求對策的首要任務。然而從司法院的函復可見,司法行政系統似乎並未切實面對長年未結案所造成的司法負擔與當事人訟累。相較於一般法律爭議尚且會召開年度研討會,與審、檢、辯共商難題;這200多件案件背後的當事人困境,卻被放任由個別承辦法官獨自承擔。
在司法體系負擔已近臨界點的此刻,200多件案件延宕影響所及之法官、檢察官、辯護人、當事人乃至其家庭等,司法是否有能力關閉暫停鍵,將生活還給當事人?司改會嚴正呼籲,司法院應立即精進統計與研究意識,不應讓制度性的延宕成為正義的終點。
三、司改會即刻開始正式公開徵案,歡迎全國律師聯合會、各地方律師公會及大眾提供相關案件。也呼籲各界一同研議「流浪法庭」的成因,共商制度性解方!
不論民事、刑事或行政案件,凡自一審繫屬迄今逾10年仍未定讞者,誠摯歡迎當事人、辯護律師、訴訟代理人及社會各界向司改會提出申訴。您的個案將成為推動司法改革的核心動力。深入分析案件為何「流浪」,不只是為了個案的紛爭解決,讓當事人的生命不再懸而未決;更是為了在司法官負擔已極為沉重的當下,辨識出不同類型的滯留案件,進而尋求司法行政端應如何給予系統性支持。司改會呼籲各界共同研議流浪法庭的成因,攜手修補司法體系沉痾,讓正義準時抵達的制度性解方。
【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