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昌鈺博士於27日辭世,蘇建和等三人刑事案義務律師團謹致哀悼與敬意。哲人日已遠,典型在夙昔,蘇案義務律師團共同悼念李昌鈺博士,共同期許台灣司法記取其風範:讓證據說話,恪守科學方法,尊重公開檢驗,堅持程序正義,方能真正接近真實,回應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李博士參與蘇建和案,始於2002年9月11日提出書面意見供台灣高等法院審酌,指出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鑑定方法與結論存在重大疑義。台灣高等法院於2007年5月4日傳訊李博士出庭,說明其專業意見,並指出本案有進行犯罪現場重建之必要。經法院囑託,李博士於2008年6月20日赴汐止命案現場進行重建,並完成鑑定報告。
李博士於2010年8月13日以鑑定證人身分出庭,就其鑑定意見接受交互詰問,向法庭說明:依現場空間、血跡分布、傷口型態及相關跡證綜合判斷,本案極可能為王文孝一人犯案。李博士的鑑定報告和法庭證詞,最終獲得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採納,成為蘇建和等三人獲判無罪的關鍵證據。
李博士為台灣司法立下三個至今仍極其珍貴的典範。第一,向法庭提出的專家意見,必須建立在證據、方法與科學原則之上,而不是迎合檢警既有結論。第二,為法庭提供專家意見者,不能只停留於書面,必須親自出庭,接受交互詰問與公開檢驗。第三,專家有義務協助法庭理解其專業意見,而不是訴諸權威。這三個典範之所以珍貴,正因直到今日,仍是台灣司法亟待建立的原則與制度。
李博士贏得眾多法律專業工作者敬意的原因,在於他始終如一,願意為自己出具的專業意見站上法庭,接受所有人的檢驗,展現難能可貴的道德勇氣。他以行動實踐「讓證據說話,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信念,也讓我們看見,專業最可貴之處,不只是知識,更是在面對權力、偏見與既定成見時,仍能堅持真相與正義的勇氣。
蘇建和等三人刑事案件義務辯護律師團:蘇友辰、許文彬、古嘉諄、顧立雄、羅秉成、尤伯祥、葉建廷 敬悼
【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