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徒有法律條文未落實執行 形同具文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12年全國欠稅欠費新增強制執行案件近1405萬件,代表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有被強制執行。期盼百姓有勤政、廉政的政府,不要老是「口口聲聲愛台,骨子裏做的常是傷害國家人民的事」,財政部最毒的是縱容國稅局亂開稅單後,人民告上國稅局要求撤銷違法的稅單;卻指導懂法不懂稅的法官採用國稅局的說辭寫判決文,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但被國稅局重開稅單後,百姓仍然保不住1.6%勝訴的財產,政府用國家暴力拿走了100%的稅收,包括冤、錯、假的稅單,百姓不怨政府,要怨誰?
「死不認錯」仍是政府的絕招!百姓收到錯誤的稅單,就會經由訴願、上行政法院告國稅局弄錯了。法官若認為國稅局是對的,判百姓敗訴,百姓上訴高等行政法院再被判敗訴,就一定要繳這張稅單了,只有兩次機會。但是若法官認為百姓是對的,就會判「另為適法處分」,結果國稅局可以重算稅額,重新再開稅單,百姓只好再訴願、再上行政法庭。若一直如此循環,萬年稅單就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