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國稅局無法無天 人民行政救濟穩輸不贏
當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行政救濟是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侵害人民!政府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申請訴願還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如此的惡稅法強奪人民財產,這不是違憲,那什麼是違憲!這是民主國家可以允許的作為嗎?
國稅局官員行政怠惰,又不依法行政,未做實地調查,不管國稅局是否開錯稅單,民告官,老百姓要走漫長的行政救濟,最後走到訴訟程序的執行,百姓還要面對行政法院法官懂稅、重視人權,不接受國稅局的指揮,不要耽心法官太老,會忘記對人民有利的證據,怎麼比都是人民要對抗龐大的國家機器,真是荒唐可笑的行徑。在其他國家並沒有如此荒謬的做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背道而馳,國稅局簡直是無法無天,權力超越院會及國家元首,人民相當弱勢及可悲,人民只能任由稅官宰割,那有民主、法治可以護佑人民的基本人權。
112年行政執行署公佈欠費欠稅案件共1405萬件,台灣才2300萬人,幾乎是每兩人就有一人欠費欠稅,這是很誇張的統計,這當中又有多少是冤屈的案件呢?要是讓大家知道稅官開稅單有稅務獎勵金拿,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還有9仟多條的解釋函令更是稅官可以亂開稅單的保命符,人民將如何信賴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