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霸凌者用手段欺壓人民 錯誤稅單硬開到底

 

稅官為了稅務獎勵金濫開稅單是不會被處罰的,所以開錯稅單就重新算一算再重開給您,因而在稅官的字典沒有「撤銷稅單」、「賦稅人權」這些字,請問這叫百姓如何相信稅官呢?因為財政部長把狼群養在羊群裏,放任狼群大吃羊肉了!要知道綜所稅七成以上來自於新資所得的納稅人身上,這本就是極不公平的稅制分配,更是劫貧濟富的稅制,又年年超徵,這樣用違憲的稅制搶奪民財,這不是違憲,那什麼是違憲?

千稅萬稅國稅局萬萬稅,最苦的還是平民百姓,但是國稅局最後還是會露出馬腳來,「獎金」當然是最誘人的一件事了,能夠將有利於人民的證據都隱藏起來,才有更多搶奪民財的能耐;至此,國稅局官員日思夜想的「獎金」,才可安全落袋!官員們這種想法真是見笑可恥,是否他們也擔心東窗事發時難逃刑責,以及鉅額獎金將付諸流水,於是乎只好卯勁全力來個「死不認錯」,不管是被令撤銷、或是敗訴,錯誤稅單就硬是開到底了!

國稅局年年編列逾億元的稅務獎勵金,美其名有效提升稅務人員士氣、協助納稅義務人依法納稅,徵起適足稅收支應政府施政所需財源。稅務人員貪圖獎金,透過各種不法手段為達到目的,職等愈高,獲取的不法獎勵金愈多,造成稅務冤案接二連三,不禁令人質疑,百姓所繳納的納稅錢,卻成為官員的圖利誘因,巨額的稅務獎勵金當前,讓不法官員唯利是圖,踩著人民的賦稅人權坐上高官,留下百姓在稅務冤案的深淵中飽受折磨。

侯寬仁擔任檢察官屢屢誣賴活人,今任法醫研究所所長,死者更無法為自己辯白,很諷刺吧!不平的百姓只希望法務部發揮其魄力,在還善良百姓清白之餘,也要清查違法辦案的執法者,給予適當的懲處,不再繼續危害百姓。之前政府簽署了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只因台灣的司法、賦稅人權被侵害已久,不期待人權能提昇與世界各文明國家相同,尤其是司法人權,希望法務部能帶領全體檢察官,用專業、用心、尊重人權來辦案。

以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龐尼特法官斥駡加拿大税局,惡意逼害,追稅170萬元(約台幣3864萬元)破壞別人生活,判賠140萬元(約台幣3182萬元)補償溫哥華島一對夫婦的損失。法官斥責稅務局,高壓手段,採取惡意行動,破壞兩人的企業和私人生活。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這樣「官官不相護」的維護人權態度,值得台灣官員承襲「官官相護」傳統、踐踏人權的不良態度來學習。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表示,太極門1219事件被定義為國家霸凌事件,涉及政府犯罪和對人民的壓迫。霸凌者利用虛假手段欺壓人民,這是一段悲慘的歷史。過去29年的法稅改革運動須要提升為人權運動,提升人們對霸凌的認識,並透過社會運動改變讓人民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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