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5/25 文/向泉/代書
國稅局用一張違法假稅單,拋開法律、憲法、人權,就變成了無敵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繼續再重開一張,繼續領著獎金來壓制百姓,最後也不管稅單的正當合法性,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直接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在績效獎金的鼓勵下,拍賣不成就直接收歸國有,這應是夜長夢多,怕錯過領獎金的時效,瞬間把拖了27年的太極案子結案,太極門的修行聖地瞬間就沒有了!
沒想到由當時國稅局長張盛和,又一手導演另一部侵害人民生命財產的大戲,從局長到財政部部長一路升官,一路用萬年稅單欺凌太極門,說盡謊言、手段用盡,司法判決不算、監院調查糾舉置之不理、立院質詢不採,最後連行政院跨部會的會議都適之不理,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冤錯假稅單迫害太極門,至今後面接任的財政部長無人敢介入這樁法稅228事件,其戕害人民稅務人權莫此為甚!
台灣稅制亂象叢生!「法稅不彰是國家發展的絆腳石」,太極門81年度假稅單,行政機關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自行撤銷更正!針對被監察院列為台灣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件的「太極門假案」,太極門不僅贏了訴願、行政訴訟,108年國稅局已將80年、82~85年度稅單更正為零,基於行政一致性原則,同樣事實、相同證據及課稅方法的81年度稅單亦應撤銷,況且,81年度稅單竟然在尚未等到刑案判決確認所得性質,行政法院就搶先做出枉法判決,造成司法體系的互相矛盾與荒謬,實在令人匪夷所思,行政機關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自行撤銷!
法稅 228「太極門案」,跨越30年的國家暴力;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代表李斐隆在會中向審查委員反映,太極門案在2007年已由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並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然而,財稅機關卻不理會法院判決,持續以錯誤的資料課稅,甚至在2020年聯合行政執行署,將太極門的修行聖地違法拍賣並收歸國有。民團指出,太極門案真實反映了台灣法稅體系的崩壞:從檢察官侯寬仁違法偵查、稅務員作偽證,到行政法院被譏為敗訴率高達九成的「敗訴法院」,人民根本無法獲得有效救濟。此案已引起國際高度關注,截至2025年底,已11度登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為政府不當執行與污衊人權的指標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