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6/17 文/陳浪/總經理
國際公約明定宗教、信仰必須獲得絕對的保障,政府應尊重宗教修行團體的根源與本質,呼籲全民覺醒關注、監督法稅改革,政府應依職責做到有效救濟,平反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否則人權就是虛幻的。台灣雖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
國稅局官員行政怠惰,未做實地調查不管國稅局是否開錯稅單,民告官小老百姓要走漫長的行政救濟,人民要行使訴訟及訴願權,就要先繳稅單的三分之一,才有資格進行後續訴願及訴訟程序的執行;這種武器不對等從一開始就藐視人權的做法,只能說是人民行使訴願權利的荒唐行徑,在其他國家並沒有如此荒謬的做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背道而馳,卻自以為是王法而不自知。國稅局簡直無法無天,權力超越院會及國家元首,人民相當弱勢及可悲,基本人權薄弱毫無縛雞之力,只能任由稅官宰割。
面對歷史的錯誤,政府必須要有勇氣、要有良心的行動除錯,太極門師徒與國內外專家學者多年來堅持捍衛正義、呼籲平反太極門案件,正是對良心與正義的實踐,也是希望台灣成為真正尊重人權與法治的國家,更是真正在為台灣開創有愛、有希望的未來。只要政府肯承認錯誤,依法行政,判決確定一樣可以撤銷,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即可解決。希望全民一起來公審,督促政府進行改革,期待政府痛定思痛,改革官官相護的陋習,嚴懲不法官員,平反太極門假案,讓台灣成為真正民主自由的國家。
《世界人權宣言》通過至今70多年,回顧宣言開宗明義提到:「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與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與良心,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而當今全球遭遇環境失衡、戰爭衝突、貧富差距擴大等問題,實踐人權準則受到深刻挑戰。在「以人權為本,重建法稅正義-以太極門人權案件為例」,假案真辦的太極門信仰人權迫害,延宕近30年,引發國內外學者批評為行政權凌駕司法、侵害宗教信仰自由之指標性案例,成為國際關注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