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馬西莫·英特羅維吉
作者介紹
馬西莫·英特羅維吉(Massimo Introvigne),1955年6月14日生於羅馬,義大利社會學家。他創立了新興宗教研究中心(CESNUR)並擔任主任,該研究中心為研究新興宗教團體的學者提供了一個國際網絡平台。英特羅維吉教授在社會宗教學領域著有大約70本書及100多篇論文,也是《義大利宗教百科全書》的主要作者。與此同時,他是《跨學科宗教研究期刊》編輯委員會成員之一,也是加州大學出版社《新宗教》雜誌的董事會成員。2011年1月5日至12月31日,他曾任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OSCE)「打擊種族主義、仇外心理以及歧視(尤其關注對基督教等宗教團體成員的歧視)的代表」。2012年,他出任宗教自由觀察站主席,該組織是意大利外交部為了監督全世界宗教自由問題而創立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合稱兩公約)常被譽為現代人權體系的脊樑。締約國一旦批准,不僅承諾了法律框架,更承擔了一份道德義務:確保權利受到尊重、救濟發揮實效,且體制承擔問責。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仍於 2009 年主動將兩公約國內法化,自此定期接受獨立專家的國際審查。今年適逢第四次審查,其程序涵蓋了政府發布的官方報告,以及公民社會組織提交的一系列影子報告。
他們提交的影子報告內容詳實、論據確鑿,直指數十年來根深蒂固的體制沉疴:被武器化的稅務手段、失靈的救濟機制、對涉嫌欠稅者實施的不符比例原則限制出境處分、針對心靈修行團體的行政歧視,以及在行政法院中幾近奢求的正義。其中,已歷時三十載的太極門案,更被反覆援引為這類系統性潰敗的典型案例。
然而,國際專家最終提出的《結論性意見》,卻僅回應了上述關切的冰山一角。綜觀整份文件,非政府組織(NGO)發現僅有第 115、123 與 127 段涉及其所提出的訴求。第 123 段雖觸及宗教或信仰自由,但其著墨之處在於因良心拒絕服兵役以及宗教活動中的隱私保護;對於國家長期透過稅務手段干預心靈修行團體,乃至台灣歷史上斑斑可考的迫害與騷擾——而太極門案正是其中最嚴重的惡例——卻完全隻字未提。第 127 段雖探討了司法獨立,卻未觸及台灣行政法院具體的結構性缺陷。唯有關於限制出境的第 115 段,直接反映了非政府組織所提出的隱憂。
第 115 段確實意義重大。該段坦承財政部所施加的限制出境處分已引發嚴重的人權關切,並明確指出:「出境禁令的合法性與合比例性必須逐案評估、接受司法審查並定期檢討。」該段更進一步提到,鑑於台灣未採行事前司法介入機制,因此必須透過「事後司法審查」來確保「對比例原則與正當程序之尊重」。這是一項令人欣慰的進展。多年來,非政府組織(NGO)記錄了無數案件,許多個案僅因存在爭議的稅單,便被限制出境長達數年、甚至十載以上,而這些稅單往往在日後被更正為零。
然而,這僅僅是邁出了一步。公民社會所提出的更廣泛訴求,在很大程度上仍未得到回應:即便納稅人在法院勝訴,仍須面對稅單不斷重新核發的無盡輪迴;行政法院對國家體制的極度傾斜;利用稅務手段針對心靈修行團體的濫權行徑;缺乏實效的救濟途徑;以及摧毀生計、家園與社群的不符比例原則執行措施。這些議題背後,都是有名有姓、有面孔與實實在在的血淚歷史。而沒有任何一個案件,能比太極門案更清晰地體現這些體制弊端。
三十年來,太極門——一個氣功、武術修行團體——始終深陷於一場法律與行政的夢魘之中。2007 年,台灣最高法院已判決被告全數無罪確定,並證實弟子贈與師父的敬師禮為免稅贈與。在六個稅務年度中,有五個年度最終已被更正為零。然而,卻唯獨留下一個具爭議的年度,稅務機關竟以此單一年度為由,將預計用於心靈修行目的的土地查封並收歸國有。台灣最高監察機關監察院已認定本案為重大人權侵害事件。台灣及國際學者對此進行了廣泛研究。然而,儘管歷經數輪行政救濟,不公義的陰霾依舊揮之不去。
太極門案並非單一偶發事件,而是更廣泛體制模式的一部分。台灣在國家干預宗教與心靈團體方面有著斑斑可考的歷史,從 1950 和 1960 年代對一貫道的打壓,到 1974 至 1986 年間對新約教會錫安山社群的迫害。自 1990 年代中期以來,數個心靈修行團體皆面臨行政歧視,且往往是透過稅務手段進行。太極門案不過是其中最受矚目、記錄也最為詳盡的典型。它揭露了審查程序本應正視的深層結構性問題:缺乏實效的救濟制度、行政權的濫用、司法監督的缺位,以及未能將兩公約一以貫之地落實於所有訴訟領域之中。
在 5 月 15 日針對《結論性意見》舉行的座談會上,非政府組織(NGO)再度重申了上述訴求。他們指出,本次參與的 NGO 數量有所減少,正反映出民間對於政府落實以往審查建議的成效感到普遍失望。他們對專家就限制出境處分所發表的意見表示認同,但同時也對公平審判權、法官迴避制度以及行政法院的體制缺陷隻字未提表達深切憂慮。此外,他們亦特別強調了將宗教敬師禮誤定為應稅收入的錯誤做法;此種行徑在歐洲亦有先例,而歐洲人權法院已屢次做出判決,反對對少數宗教團體實施歧視性課稅。
對此,專家回應指出,他們過往並未特別留意台灣的行政法院體制,但認為 NGO 所提出的關切至關重要,並期盼未來能獲得更多相關資訊。這固然令人鼓舞,卻也凸顯了現行審查程序的侷限性。台灣並未加入任何國際司法體系,受害者缺乏可供上訴的區域性人權法院。該審查機制全然仰賴對話、勸說與道德壓力。一旦核心議題被忽視,其所帶來的後果絕非僅止於學術討論,而是切實影響到那些走投無路、無處申冤的普羅大眾。
這正是何以太極門案如此舉足輕重的原因。它絕非單純的稅務糾紛,而是一面得以窺見這座島嶼整體人權景況的明鏡。它揭示了行政權力如何被濫用、救濟機制如何失靈、法院如何變得遙不可及,以及少數心靈修行團體如何遭到官僚體制的手段針對。它展現了在缺乏外部監督的情況下,不公義如何得以肆虐數十年;更體現了公民社會何以持續堅稱:兩公約必須全面落實,而非選擇性適用。
2026 年的審查確實在「限制出境」這一重要議題上取得了進展。然而,面對 NGO 所記錄的深層結構性弊端——這些重創了成千上萬公民的生活、且在太極門案中依舊斑斑可見的沉疴——本次審查顯然留下了未竟之憾。兩公約絕非旨在流於象徵,而是旨在指引國家治理、捍衛權利並彰顯正義。欲達此境,公民社會所提出的關切就必須付諸實踐,而非僅止於口頭承認。太極門案並非特例,而是一記警鐘。在其教訓獲得認真對待之前,兩公約對台灣所承諾的願景,終將無法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