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判決已認定敬師禮非學費,行政部門卻不願遵守司法判決,違法拍賣太極門修行聖地。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吳景欽談到,社會多把焦點放在法官,但卻忽略檢察官權力更大。他以太極門假案為例,批評檢察官主導立案、偵查不公開變大公開、偵查庭上對下易逼供、筆錄受控、捏造證據等,濫權者不但未究責還升官,所謂司法改革淪為空話。
中國科技大學助理教授倪伯煌以「誰在沒收人民的訴訟權」為題,揭露行政法院以「告錯對象」或「程序不合」等技術性理由,駁回人民合法救濟,實質上是在掩護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嚴重侵害憲法第16條保障的訴訟權。
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表示,太極門刑案,法官在較不受干預的審判環境下,仍能依良心作出判決;但進入稅務救濟後,法官面對維護國庫的行政壓力,作出不利人民的裁判。林文舟感嘆,此一體制不僅打擊堅守人權與專業的法官,更甚有法官因高壓與不合理懲處而身心崩潰,他呼籲具體限縮懲戒事由,並從根本改革體制,真正保障司法獨立與法官尊嚴。
前立法委員羅淑蕾關注太極門案30年,她提到若不平反即是台灣司法蒙羞與最大醜聞;刑事判決已認定敬師禮非學費,行政部門卻不願遵守司法判決,五權分立變成各自不管。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表示,2009年兩公約已國內法化,法律規定都應尊重兩公約,特別是太極門假案,最高法院刑事判決查得很清楚,稅單是國稅局根據檢察官的起訴書所開,起訴書有問題,稅單就不應當開,他強調太極門假案早就要結案,希望早日還人民清白。
執法素質與專業分流:修復司法失靈的關鍵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指出,法院須獨立不受黨派或個人影響,但現況卻存在雙重標準。法官僅通法律,卻欠缺稅務等其他專業與社會經驗;司法應依案件性質進行專業分流,如稅務案件須懂稅法,否則易照抄國稅局,難求公平。太極門敬師禮屬《民法》贈與,依法免稅,若法官具專業,案件不致久拖。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葛克昌表示,侵害納稅人人權最嚴重者往往來自公權力,司法更是關鍵環節;太極門案暴露檢察官違法濫權,使社會對其「深惡痛絕」,且台灣司法文化長期賦權過高、制衡不足;專業稅務審判品質亦受從業人員素養所限。他呼籲法律人堅守正義與人權初衷,保護人民免於國家濫權。
淡江大學教授張家麟強調,太極門案絕對是「假案」,且病灶是如毒瘤般擴散至五院體制,顛覆民主、憲法與人權教育。他指出核心在「人」:執法者素質不彰,再完善的法條也難落實,甚至使民主運作成災難;唯有以良心建立優質政治文化,才能修復失靈司法,守護家庭與國家。
前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審判發言人溫耀源表示,2009年國際人權兩公約已納入國內法,各種人權與自由應受到保障,現實卻有巨大落差。太極門假案延宕30年未解,國際對台灣法治評價大打折扣。
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陳清秀則認為,太極門假案多年至今仍未真正化解,關鍵問題是法律制度如何被理解與運用。他表示法律的適用「存乎一心」,若執法者具備公正之心、浩然正氣與大公無私的態度,做出的判斷才能通情達理,符合人民生活需要,也才能兼顧公正性與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