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監察院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件的太極門假案,2007年7月13日經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至今已十九年,但國稅局沒有遵守法院判決,仍用假稅單違法將太極門修行聖地收歸國有。2026年7月13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等近30個民團,於臺灣大學應用力學館國際會議廳,舉辦太極門人權案件平反十九周年論壇「落實人權保障與法稅改革的關鍵時刻-以太極門人權案件為例」,邀請近三十位國內外專家學者,共同檢視法稅制度癥結,促進公權力回歸憲法與人權保障之正軌,為推動制度改革及伸張公平正義發聲。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開幕致詞表示,自接掌太極門掌門人以來,時刻銘記祖訓,以弘揚太極門文化、濟世助人為畢生職志。在1966年成立「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秉承師訓,開始授徒。「回顧這60年,遭受30年的法難考驗,因深感蒼生之苦、不忍他人受相同苦難,讓太極門師徒選擇以同理和行動,堅持走到今日!」洪博士談到:「古傳太極門的精神與道統銘刻我心,濟世助人的願力願行,這一路走來始終如一。」他鼓勵每個人每日省思每一個起心動念、一言一行,讓良心在每個決定的關鍵時刻,發揮影響力,讓心念與行動隨之行善造福,為世界帶來永續生機。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Dr. Rene Wadlow表示,他曾在2013年以國際觀察員的身分,參與台灣首次《兩公約》國際審查,並於2014年再次訪問。令人遺憾的是,經過十多年,同樣的體制問題依然未見改善。在今年兩公約第四次審查中,民間報告再度揭露了武器化稅法與行政救濟失靈等根深蒂固的沉疴。歷時三十載的太極門案更被反覆援引為此類系統性潰敗的典型案例。六十年來,太極門致力於保護與弘揚傳統文化。這場漫長的稅務紛爭耗費了太極門師徒大量的時間與精力,而這些能量本應投入於更有意義的高尚文化目標。期望敦促台灣政府履行兩公約下的法理與道德義務,糾正1992年度的錯誤課稅,並終結這宗長達30年的假案。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分析,太極門假案不是財政部辦出來的,是寄生在財政部的法務部調查局辦的,根本沒有證據,沒有依法行政,所搞出的「假稅單」,屬於「自始無效」。假案為何不平反?探究原因涉入其中的官員領有檢舉、辦案、績效獎金,可能就是這批既得利益者,為維護己利,反而逼著財政部莊翠雲部長,不敢面對問題!「財稅組織」,需要強而有力的徹底改革與清查,才能恢復健康的運作。陳志龍強調,對於「化外機關」(法務部調查局)介入「財政、稅捐行政」的嚴重非法的行徑,應該予以究責。並對太極門假案整肅衍生假稅單,予以「自始無效」!
中華武術總會理事長黃鯤忠表示,太極門案本質就是假案,身為武術界一份子,一定要仗義直言。在戒嚴時期,武術團體都歸警備總部管轄,解嚴之後,才轉由內政部來管理氣功、武術協會,都是專業管理專業。民國63年、84年內政部曾召開會議,確認武術團體、國術團體跟體育團體一樣是免稅的團體,受贈人不用課稅,所以從來沒有因為弟子贈與師父的敬師禮被拿來課稅。而太極門本質上就是一個氣功武術修行門派,但國稅局獨獨把太極門弟子在81年度贈與師父的敬師禮當作補習班學費課稅,太極門是第一件,也是絕無僅有的一件。而且敬師禮乃數千年民間傳統習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及依民法第406條規定為贈與。現在國稅局把敬師禮誣指為學費,這是很明顯的錯誤,而且這個錯誤錯了將近三十年,已經是一種國家暴力!台灣能不能成為真正民主自由、有人權的國家,關鍵就看太極門假案是不是真正平反。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黄俊杰表示,太極門假案有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機會。他引用憲法652號解釋,違法行政處分的撤銷縱經確定,仍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另為適法的處分。目前透過體制可以處理太極門案的單位,第一是行政院,第二個是立法委員,第三是國家人權委員會,最後是憲法法庭。黄俊杰強調太極門假案自始就沒有。特別是稅務員史越生的談話,是歷史上好不容易留下的證據,這段話應該進入人權博物館。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回顧太極門案,從2007年無罪確定至今已19年,刑事司法仍有許多問題未改變,例如:偵查不公開至今仍未落實,檢察官在證據未明時透過媒體造成有罪氛圍,影響羈押與審判。法官即使依法裁定,也承受輿論壓力及檢察官抗告,羈押濫用情形未見改善。他分享一本探討日本司法的書,提到合格法官除具備事實認定、證據判斷及法律適用能力外,更重要的是具備社會責任性;作者認為日本法官欠缺此一特質,因此提出以AI法官取代人類法官,作為對司法制度的反省。
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兼任副教授曾建元表示,太極門案的事實與法律問題非常簡單,只要原處分機關撤銷錯誤處分即可釐清,然而行政體系內部盛行「甩鍋文化」,現職官僚常以「事情是過去發生的」為由不願承擔責任,導致案件無限期拖延。他分析,當前司法與行政機關為追求績效,常與競爭激烈的媒體過度結合,形成體制性的「新聞審判」,讓承辦人員在考核壓力下更不敢推翻前任錯誤。此外,本應作為外部監督的監察院與國家人權委員會,效率不彰形同「沒有牙齒的老虎」。他呼籲必須透過立法院的監督權向行政部門施壓,而社會大眾在選舉時轉化為實質選票與政治壓力,讓政府與司法部門真正正視並依法糾正錯誤。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表示,太極門假案源於1996年宗教掃黑行動無端遭波及,已經30年了,到底還要走多久?按照法理,最高法院已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就不可能還有稅,當初國稅局照抄法務部調查局的稅單,金額是怎麼來的?現在的官員都不敢承擔責任,他從2001年就開始參與這個案件,也寫過許多文章,為什麼這個案子不能解決呢?就是因為獎金的問題,而最最可惡的是,1992年度稅案,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做出割裂判決,同一事實,1991、1993、1994、1995年度都判勝訴,而判1992年度敗訴的理由並未考量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的性質,這是明顯的錯誤,當然是無效、違法的行政處分,按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有重大瑕疵應該要撤銷,土地也要歸還人民,呼籲行政機關要有人站出來。
前新北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信杰記帳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表示,稅務行政機關在核定、審查、處分的時候,已經形成對納稅人很嚴重的絞殺,就像國家的行政絞肉機一樣。他以最近承辦的繼承案件為例,國稅局依商業會計法第44條來計算股價,導致股價翻倍。稅務員還說,若覺得不服氣的話,可以去復查。蔡維杰就舉太極門為例,問國稅局的高階官員,是不是要讓這個繼承人陷入像太極門一樣30年的絞殺,你會安心嗎?稅務員說,不然我考慮看看。他呼籲稅務員,人在公門好修行,在下筆的時候,希望能夠多為民眾考量。他特別敬佩太極門掌門人30年來秉持良善向善光明的心,為自己、為國家的進展、為世界的和平不斷努力。
【記者蔣台榮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