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民賴先生投訴:向銀行申辦房貸才發現二千萬房子被查封,原來是三部車的牌照稅累計3.8萬元未繳,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這麼重大的一件事情,當事人竟然都不知道,也太令人匪夷所思了!難怪苦主痛批查封的手法太粗暴。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官表示:是標準的執行程序啦!基本上法律沒有規定說,欠多少才不能去執行不動產啦。」一副我愛怎樣就怎樣,管你什麼「比例原則」、「選擇人民損失最少」,根本就是爭取最大績效,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至於可否領最多的獎金就不知道了。用國家機器這樣戕害百姓,不管人民死活,這不是濫權瀆職,那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