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社文公約》討論的是第十一條「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權享受其本人及家屬所需之適當生活程度, 包括適當之衣食住及不斷改善之生活環境。」諸多NGO打臉內政部官方說法,痛訴政府以各種手段掠奪人民土地、房產,根本不顧人權。
L博士因違法的稅單,導致房屋、財產都被強制執行,最後一無所有,呼籲政府:第一、不能將賦稅當作一個侵害人民生活權的手段,因為連房子都被強制執行,那人民無法生活。第二、司法跟稅捐不能迫害人民的生存權,並要求要為所有受災戶平反,落實兩公約的精神,實現轉型正義。
《經社文公約》討論的是第十一條「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權享受其本人及家屬所需之適當生活程度, 包括適當之衣食住及不斷改善之生活環境。」諸多NGO打臉內政部官方說法,痛訴政府以各種手段掠奪人民土地、房產,根本不顧人權。
L博士因違法的稅單,導致房屋、財產都被強制執行,最後一無所有,呼籲政府:第一、不能將賦稅當作一個侵害人民生活權的手段,因為連房子都被強制執行,那人民無法生活。第二、司法跟稅捐不能迫害人民的生存權,並要求要為所有受災戶平反,落實兩公約的精神,實現轉型正義。
聯合國「世界社會公正日」,要在國家內和國家之間實現並維持和平與安全,就必須有社會發展和社會公正。當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行政救濟是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實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政府簽署了國際人權兩公約後,隔年在總統府內設了「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也未發揮實質功效,深覺遺憾!所謂事在人為,國家並未賦予實權懲處侵害人權的公務員,也未對公務人員施予完整的人權教育,或許法官、檢察官等讀過人權兩公約,但仍沒有人權觀,如何能為百姓爭取人權,在所有法官的判決文中也絕少提到人權,只有桃園地方法院行政庭的判決文中提到人權有0.0079%的比率最多。
自98年立法院通過國際人權兩公約施行法,至今已14年了,目前落實情形又如何?人權立國是政府的既定政策,即使我國無法參與聯合國官方活動,仍努力將重要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政府應持續以落實民主法治及人權保障作為施政基石。然而國際專家檢視台灣人權現況,政府卻刻意讓兩公約國際審查低調進行,這種一手遮天想用紙上人權來騙騙百姓的作法,會令 全國百姓不滿!
國庫110年賺飽飽,全國稅收超徵金額創下4327億元,111年更高達5237億元的歷史新高,真是可怕,以致「還稅於民」的聲浪四起。面對「還稅」的壓力,政府官員皆曰不可,甚至連「超徵」兩字都成為禁忌。然而,就在各方為了超徵要不要還稅爭辯不休之際,其實110年超徵的稅收已用掉一大半,至於剩下的錢會怎麼用,就得看官員算盤怎麼撥了。
國際婦女節,是為了紀念婦女權利的運動,設在每年的3月8日的國際性節日,這個紀念日在很多國家也是法定假期。各地社會在國際婦女節亦慶祝婦女在經濟、政治和社會等領域做出的重要貢獻。現今婦女在爭取自身地位、教育、工作等權益,比起過去重男輕女的農業社會,台灣的婦女人權要比過去好太多了,在農業社會一定想不到竟然出現了女總統呢?
名畫《馬背上的GODIVA夫人》背後的故事比畫更動人,描述貌美如花的伯爵夫人葛黛瓦,為減輕人民重稅之苦,裸身騎馬上街,贏得減稅的賭注,全城百姓更緊閉門窗,尊重夫人義舉。這是男權時代,女性所能展現的溫柔力量,但令人感動與尊重。
戰雲密佈,烏俄戰爭正式開打了!讓烏克蘭境內飽受砲火攻擊,遭到國際撻伐。台灣過往曾引發族群間的衝突,像在清治時期的泉漳械鬥和閩客械鬥、日據時期的霧社事件、乃至後來的二二八事件、法稅228...。
台灣人權觀念或與世界接軌,但在執行上仍見諸多缺失,過往不重視人權的體制之下,司法與稅務尤甚,人民常常淪為祭品,希望人權的普世價值,能喚醒執法人員的良知,讓人權法對人民的保障更臻健全。民主法治政府要依法行政,執法人員要守法,百姓那需用生命捍衛人權,但願用生命換來的人權,用愛與和平的心來維繫人與人之間的尊重,迎向愛與和平的人權新時代。
財政部就是把人民當成一群鵝,不斷地拔鵝毛,所以稅收才不斷地創新高,超徵也是創下歷史新高。韓國、香港、新加坡都曾經把超出的稅收還給人民,我們台灣的財政部卻以還債為由不發給人民,不僅在呼嚨人民也在呼嚨總統。在財政部官員眼中,人民成了他們的績效,所以行政救濟、賦稅人權,從來都不是他們關注的重點,這才是超徵最可怕的地方。再者,新聞也報導110年的稅收年增率是18.6%,創32年來新高,32年前是臺灣錢淹腳目的年代,但現在人民都口袋空空,為什麼財政部還可以課這麼多稅?現在是臺灣債淹腳目,嬰兒一出生就揹國債109萬,勞保2028年後可能就要破產,政府的稅收超徵,是否就是搜刮民脂民膏而來?
司法節當天,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11個民團,共同舉辦「以太極門案檢視台灣人權迫害之『公權力十大酷刑』」國際記者會,遠從義大利、英國、荷蘭、比利時、法國等重量級人權專家分別代表不同的國際團體,為台灣的司法節提供真切建言,也公開檢視造成人權倒退嚕的公權力「酷刑」,期盼喚醒政府官員的良心,幫助台灣與國際人權接軌,勿讓亞洲民主燈塔的台灣蒙羞。
27年來(85年12月19日),台灣有一個很傳奇的案子,人稱「法税228」,一位檢察官可以沒有證據,沒有事實就憑空抓出二本存摺,在刑事說是詐欺、到了民事又說是欠稅,又怕沒人理他(怕法官駁回),這位檢察官超出自己的職權圍,使出了十八般武藝,如洩漏不是事實的案情給媒體大力報導、要斷水斷電、要封館、組沒有被害人的自救會,登記自救會可拿到錢、用眼神就能斷案、說養小鬼、要再抓200人、天天開記者會恐嚇真正的被害人、查封凍結當事人所有財產、限制出境、幾乎是無限期的羈押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