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法論稅

三、訴訟程序:無主宰者 vs. 強硬主宰者

A.無主宰者的訴訟程序(herrschaftsfreier Diskurs),此為法蘭克福學派的主張,在法庭實務,對於「真實發見」的認知,真實出現在於「對話」、「研討」,任何人都有表達、批判的權利與機會。(註6)

陳志龍教授(Prof. Dr. Tze-lung Chen) 於2023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

 

一、迴避的課題:法學至高的公正判斷人選議題、憲法議題、人權議題

二、法官「人設」的關鍵問題

三、訴訟程序:無主宰者 vs. 強硬主宰者

四、當今的憲法判決見解

節錄自「我的40年司法生涯東吳大學稅法裁判研討會感言」              

收錄於民國112年1月出版之〈林文舟法官退休紀念論文集--優良稅法判決評析暨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