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4/30 文/林唐/經理
民調顯示人民對司法約有八成的不信任。又,稅務專業法庭人民的勝訴率只有1.6%,以致人民對稅官、稅制是接近百分百的不信任!難不成台灣也是要被害人嫁加害人嗎?加害人就可無罪嗎?或說是稅官開出稅單不容懷疑,不用繳三分之一稅額去訴願,就是直接繳全部稅額再送獎金給稅官。真的要這樣子嗎?那民主的作用會再度發生的!期待政府能正視日益增加的稅災戶,這到底是人民愛欠稅?還是獎金制度下稅官愛開稅單?建議廢除獎金制度,就可知道答案了。
美國曾納稅義務人因稅務問題,而駕飛機衝撞國稅局,納稅人生氣了!律師炸彈客胡宗賢,因遭地檢署起訴擔心律師資格撤銷,又被國稅局要求補稅,申請復查仍沒下文,讓他心存怨懟而作出丟炸彈的恐怖行為;印證了馬前總統所講:百姓人權被侵害,十之八九來自於公務員,正是所謂官逼民反,這股憤怒的暗潮正澎湃洶湧。
政府財政裡的許多「黑箱」之一,其實不只是財政部長,包括稅務署長,國稅局長,以至一般稅務官員,還有稅務專業法官、庭長、行政法院院長、法務部所屬一大批稅務相關的官員,甚至是社會上與稅務相關的各類從業人員等等,他們每年到底各領到多少查稅獎金,外人不得而知!但不論是多是少,追討人民的血汗錢,本意應該是為了建設國家社會,最後大把鈔票卻落到官員私人口袋,這種用公權力進行的「重分配」正當性何在?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依官階大小,官位愈大分的愈多;官員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強調,課稅應以實際所得為基礎,不能憑空推測。他以太極門案為例,弟子追求身心靈修行,敬師禮卻被國稅局誤當每年收入課稅,從六十多萬推算到三十一億,明顯違法。黃坤光強調,依憲法第十九條,稅基、稅率及課徵程序必須依法明定,行政機關不得擅自增減,太極門案正是典型違法課稅案例,也反映部分公務員因獎金或權力恐懼,未依法糾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