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11/16 文/林致力/顧問
台灣的稅制藏有許多魔鬼,明明是憲法明訂人民有所得要依法納稅,可是國稅局的稅官們卻說有所得要納稅,把「依法」二字拿掉,就是違憲了,就是違法了,可是稅官們卻大言不慚的把許多違法課稅的行為說成合法,以致於年年可以超徵千億的稅收;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年年公佈待強制執行的欠費欠稅案都是數百萬件,例如109年度就高達1431萬件,還有每年徵收的所得稅有70%來自於薪資所得者所繳的稅,新的稅改若是通過後恐怕百分比還會增加;最後最可怕的是稅官人人有獎,每年可分得不再少數的稅務獎勵金,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說廢除獎金不足以養廉!看來不只如此,還會讓稅官們拼命查稅呢!這樣的稅制不是藏有魔鬼,那是什麼?
前北市國稅局局長凌忠嫄到校園向大學生說「你是我的眼」,要大學生當起眼線來檢舉逃漏稅了,感覺國稅局快發狂了,手段已到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據法務部統計,近20年來行政執行繳庫的金額持續增加,向欠稅欠費民眾追回的總金額突破5,000億元以上,貢獻國庫歲入真是「功不可沒」。這種不管青紅皂白的做法,小老百姓好害怕呦。
台灣的國稅局很像一隻吃人不吐骨的恐龍?台灣為什麼會出現這隻追稅恐龍呢?理由很簡單,因為這幾年政府亂開競選支票大蓋蚊子館;近十年來,官官相護犯下眾多冤案造成冤獄賠償達7億6000多萬…等惡行惡狀,已在媒體及立委、監委追查下全都露。中央政府累積負債逾6兆288億元,國債擺明就是要全民買單,錢從哪裡來?掌管國家財政的財政部,當然最方便的就是要下屬國稅局從納稅人口袋中撈錢啦,他們撈錢的伎倆則在稅務冤案訴訟中一一現形。
「行政法院搶在刑事法院判決確定之前就急著下確定處分,這本身就不對!」太極門案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强指出,太極門案是從刑事冤案衍生而來,既然核課資料都是從刑事案件來,照理就要等刑事判決,就事實認定結果出來後,行政法院才能夠下判決。太極門案在救濟過程中,國稅局及行政執行署硬以產生既判力為由,便認定太極門不能以此來主張行政處分有違法。由於民國81年度的判決超過了再審的救濟期限,而無法提再審救濟,「公權力的違法救濟是不應該有15年時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