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8

內政部國土計劃審議在3月15日通過「全國國土計劃」,內政部昨(27)日表示,國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溼地保育法將啟動,其中國土計畫於今年4月30日前實施,對臺灣的國土保育與國家永續發展有更完善的規劃。
國土計畫法在105年5月1日施行,需依法在2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劃」。內政部國土計劃審議第一階段在本月15日通過,並送行政院進行第二階段審議,計劃在4月底公告實施,屆時我國土地使用制度將有六項重要變革,分別是(一)、劃設國土保育地區。(二)、延續原有區域計畫、環境敏感地區查詢,以及土地使用之指導規範。(三)、引導城鄉有序發展。 (四)、確保農業升級發展需求並保護農地。 (五)、國土復育促進地區之劃定。(六)、涉及原住民族之土地另訂使用規定。
內政部也表示未來會針對城鄉地區整體規畫策略,將以產業、居住、運輸、公共設施4需求來研議。【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