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5
部分長年旅居國外或外派等人士都可以辦理健保停保,只要在短暫回國時辦理復保手續後就能就醫,廣受外界議論。衛福部15日宣布,決定修法廢止停、復保規定,若立法院有共識,最快明年廢止實施23年的停復保制度,估計影響約16萬人。
《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民眾出國6個月以上即可辦理停保、停繳保費,在短暫回國就醫後,要再次辦理停保出國者,要先繳交3個月保費,目前約有5萬人欠繳保費,如此對長期繳保費的民眾並不公平,廣受外界議論。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民眾提案「長年旅居國外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得為納保對象」,已經通過附議超過成案門檻。
但是全民健保屬於社會保險,只要有戶籍的公民都能夠加保,健保署依法不能加以拒絕。衛福部因此決定將修法廢止停保、復保的規定。未來只有駐外人員、失蹤和遠洋漁業工作超過6個月的特定人士為例外,其他在境外的國人都要持續繳納健保費,才能夠使用健保資源,初步估計影響約有16萬人。另外針對長期在國外生活、積欠健保費的民眾,也要鎖卡、並限制就醫。
健保署副組長江姝靚則表示,對於健保欠費的旅外或外派人士加以鎖卡,只是個過渡方案,去年5月曾有立委提出廢除停復保制度,在當時沒有獲得共識,健保署最快將在下會期再次送立院審議,要是能夠獲得朝野立委支持,明年有希望廢除停復保制度;一旦實施新制,長年旅外或外派人士都要繳健保費,不得中斷。【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