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8

1952年的鹿窟事件被視為白色恐怖中最大的政治事件,監察院歷經1年多的調查,於今(28)日鹿窟事件65週年,首度舉辦村民見面會,鹿窟、玉桂嶺及曉基地的受害者及家屬約20多人出席。當年鹿窟基地領導人陳本江的兒子陳柏銘則代替父親,向當年鹿窟事件的當事人及家屬致歉。
監察委員高鳳仙、楊美鈴耗時一年半調查,今年10月公布鹿窟事件調查報告,有近千人被逮捕,135人判刑確定,其中41人被處死刑,因不當審判及侵害居民權益而獲得國家賠償超過新台幣7億元。
65年前的鹿窟事件被認為是白色恐怖時期最大的政治案件。調查報告除對於不當刑求及感訓提出糾正外,還有較少提及的軍隊強占民宅、村民被捉去光明寺毒打,判死刑未通知家屬、綠島服刑延誤釋放等情事,也提出調查意見。
陳柏銘出生於監獄。30歲以前對此事件一無所知,他的家人都閉口不談也從未見過父親,對鹿窟事件是從前國史館長張炎憲的兩本書和李石城撰寫的鹿窟風雲得知。陳柏銘表示,當政者很奇怪,領導人要判死刑,但罪魁禍首卻可以自新,而底下的人被判死刑,非常對不起各位長輩。
高鳳仙指出,行政院、國防部、文化部等機關應研議採取下列措施,實踐轉型正義保障基本人權:許多被逮捕、拘禁及刑求村民,沒有移送偵查審判及未留紀錄,導致無法獲得賠償,行政院應研訂相關補償法令或措施。135人被判有罪,本可依《戒嚴法》第10條於解嚴後提起上訴,卻因解嚴前公布之《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第9條第2款規定而喪失上訴權利。行政院應研議修正國安法第9條第2款規定,讓被告有依法上訴的權利。
70餘位村民連署在鹿窟地區設立鹿窟事件紀念館,或在國家人權博物館建立「鹿窟園區」,以保存相關歷史資料,並記取教訓。【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